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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到期了解

合同到期不续约,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在吗?我有事想请教。

2,劳动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员工不与公司签订不公平的劳动合同的行为不违法。公司超过一个月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你们可以向公司索要双倍的工资(就你所讲的情况,你们只能索要一个月),另外你们可以索取离职赔偿金
合同到期了,可以续签合同当然也可以不签。如果你想在这个公司待得话你可以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不过这个要求一般是公司要求你续签的。如果你不想再公司干了,那么你可以不签合同。

3,合同到期了我该怎么办

你的疑惑是怕公司不给续签么?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如果不续签的话,公司应该给你相当于过去12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赔偿金。最坏的结果不过如此。 如果你有其他的疑问,就要写具体点才能够给你分析。
如果还想在该单位干,就要求工作单位续签啊,如果不想干了就走啊,很简单。
可以要求工作单位续签,或者另谋出入
重新和单位签订合同啊
你的问题太泛了,什么合同.是劳动合同,还是民事合同?
重新签定合同!

4,合同到期了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你的劳动合同到期,意味着劳动合同终止。虽然你愿意续签劳动合同,但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劳动者双方的事情,仅是一方的愿望是不行的。而且公司已经通知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二、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与你劳动合同终止后,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如果公司按照上述规定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不用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四、建议你通过拨打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进行具体咨询。
合同正常到期申请劳动仲裁也没用阿,没有合同了》~1

5,合同到期了

你的要求合理,如果合同自然到期,公司不要求与你继续续签劳动合同的,你不但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应该支付给你的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的加班费,还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支付给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还想与你续签合同,而你不同意续签的,你不能主张公司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但你依然可以主张公司补足应该支付给你的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的加班工资。你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或者直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免费)。相关法律依据有: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你在节假日(200%)或法定节假日(300%)加班,单位未按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工资,你有权要求单位补发加班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6,合同到期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所以,若公司在维持或提高你的待遇情况下想与你续签,你仍不签,公司不会赔你;
你的要求合理,如果合同自然到期,公司不要求与你继续续签劳动合同的,你不但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应该支付给你的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的加班费,还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支付给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还想与你续签合同,而你不同意续签的,你不能主张公司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但你依然可以主张公司补足应该支付给你的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的加班工资。你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或者直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免费)。相关法律依据有: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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