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院各系简介商法研究所简介商法研究所是法学院专门从事教学和科研的机构。在民法、物权法、债权法、侵权责任法、亲属法、继承法等研究领域有系统深入的研究成果,为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开设10门左右的课程,包括民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相对法、罗马法、比较法商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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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参考文献部分包括注释和参考文献。注释是作者自己的说明(引用的参考文献也可以放在注释中),参考文献只需列出参考书籍或论文的名称、作者、出版社或出版的期刊、写作时间或期刊期数等。注释用圆圈12标注,放置脚注,参考文献为2、张海燕的代表性论文

1。《程序法视角下医疗损害责任立法的适用困境与对策》,载《甘肃社会科学》。2.民事诉讼事实论纲,浙江学术期刊。3.判决的事实和案件的真相摘自《齐鲁学刊》发表的《彭宇案真相》。4.正义:“创新”还是“解释”?”,“读书”。5.《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范围和诉讼权利顺序》,发表于学术期刊。6.解读“推定”和“视”的用词——以中国现行民事法律规范为样本,发表于《法律与社会发展》。

张海燕的代表性论文

8.推定:克服未知事实困境的最优选择,山东大学学报。9.民事诉讼案件查明事实的程序保障机制研究,发表于东岳论丛。10.从《中国行政》所载《大调解》看我国行政调解制度。11.司法裁判事实认定中的非理性因素,北京行政学院学报。12.“进步”还是“倒退”:美国民事起诉标准的最新实践与启示,发表于《法学家》。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法学院各系所简介

3、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法学院各系所简介

Min 商法研究所简介Min 商法研究所是专门从事Min 商法法学院教学科研的机构。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学院拥有一支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年龄结构合理、发展潜力足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教师中有1名教授、6名副教授和1名讲师。其中两人拥有博士学位,五人拥有硕士学位。开设10门左右的课程,包括民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相对法、罗马法、比较法商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等。

研究所成员积极参与敏敏商法 School的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活动。在民法、物权法、债权法、侵权责任法、亲属法、继承法等研究领域有系统深入的研究成果。为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Min 商法研究所下设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是专门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知识产权制度研究和知识产权实践研究的科研机构。中心的专业研究团队在知识产权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理论方面取得了突出的研究成果,在湖南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4、你好,麻烦帮我发些法律本科的毕业论文相关材料,最好是关于劳动法、合同...

浅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不足与完善摘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精神、理念和基本制度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和创新,基本适应了市场经济下劳动争议处理的要求,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这部新法律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本文基于法理学和比较法的视角,分析了劳动争议的概念和本质、西方国家劳动争议的模式和特点,并对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不足和完善进行了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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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相对性及其突破简介: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121条确定了合同相对性的归责原则。这里的合同相对性,又称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合同关系区别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之一。传统的合同相对性理论认为,合同只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生效,对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不生效;合同当事人不得在合同中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不得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

以下由七道考研为您收集整理。关于法学概论,张广杰主编的《中国法学概论》一定要认真看,不过这几年题目风格有所变化(估计是提问者变了)。仅仅看这本基础教材是不够的。必须重视对学科前沿动态和热点事件的法律评价。我买了杨新宇主编的《法理学导论》(上海人民出版社第二版)和《法理学研究:基础与前沿》(复旦大学出版社)。这两本书的内容相当重复。我买这两本书是因为我注意到往年的一些题可以在这本书里找到一些信息。比如2000年的论文《论法律全球化的原因、利弊》就可以在《法理学导论》中找到。

无论是法学课还是专业课,都要阅读大量论文,出题趋势越来越灵活。复习法学各科不要用同等的力量,要有所侧重。比如法制史和国际法在法学卷中所占比重不大,随便翻翻课本就记住了。法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法和诉讼法如此重要,不能局限于课本。尤其是程序法的考试越来越灵活,一定要注意卷子和前沿。行政法的普及程度在上升,尤其是行政诉讼法。

6、...形成权理论之新开展与申卫星在民 商法 论丛中的一篇文章

这个问题挺有深度的。我来说说我的经历,不完整,离我的观点很远。希望对你有启发。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案》开始保护版权。这个时候,实际保护的是印刷企业的权利,就是我可以印这本书,别人印不了。当然,我会给你一定的原著作者奖励,类似分红。这里值得说的是,国王保护的是印刷企业的利益而不是作者的利益,因为作者在国外是不会纳税的,因为学者也被称为穷学者,但是印刷企业会,所以国王通过这种让步来换取财政收入。

但实际上也保护了创作者,给了人们更多的利益,促进了文学创作的发展。所以,版权与其说是保护文学创新的延续性,不如说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其实知识产权也是一样的。真正需要保护的企业有哪些?他们是能在各种国家会议上推动知识产权立法的大企业和大人物,他们之所以要保护知识产权,不是为了尊重创意,而是为了防止别人抄袭模仿,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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