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0月,筹备委员会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审议美国提交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参加筹备委员会的国家同意在国际贸易组织成立之前就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进行谈判,并起草国际贸易组织宪章。1947年7月、4月,筹备委员会在日内瓦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就关税问题进行谈判,讨论并修改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
6、 关贸 总协定经历了多少轮多边贸易谈判关贸总协定经历了八轮多边贸易谈判。关贸 总协定自签署以来,已经举行了八次多边贸易谈判。第一轮谈判于1947年4月至10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23个国家参与谈判,达成了123个双边关税减让协定,涉及4.5万个商品税目,将应税进口价值54%的商品关税平均降低了35%。涉及100亿美元的贸易额。迄今为止最大的贸易谈判持续了七年半。
它于1994年4月在摩洛哥马拉喀什结束。这次谈判正式建立了世贸组织。扩展信息:关贸 总协定主要内容:1。适用最惠国待遇。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适用于进出口货物及相关关税、规章制度、销售和运输。然而,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和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安排都是最惠国待遇的例外。2.关税优惠。通过谈判,缔约双方在互惠的基础上降低关税,并对减让结果进行约束,以确保缔约双方的出口商品适用稳定的税率。
7、 关贸 总协定的宗旨是什么?降低关税,消除贸易壁垒,实现贸易自由化,充分利用世界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简单来说就是降低关税,消除贸易壁垒,实现贸易自由化,充分利用世界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全文解读:1。目的。总协定的宗旨是:“缔约国政府认为,在处理其贸易和经济事业之间的关系时,目标应是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和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发展商品生产和交换。
这一原则体现在总协定的最惠国待遇条款和国民待遇条款中。总协定的最惠国条款是无条件的。(2)关税保护和关税减让。总协定规定缔约国只能通过关税保护本国产品,不得采取其他措施限制进口。在关税保护方面,总协定要求通过关税减让谈判逐步降低关税。关税减让的原则是各方相互作出对等、平等的让步,达成关税减让协议。
8、世界贸易组织与 关贸 总协定的区别有人认为WTO改名为关贸 总协定,两者没有区别。这种理解是错误的。WTO是对关贸-1/的扬弃,是对关贸-1/的继承和发展。WTO与关贸-1/的区别在于:(1) WTO是具有国际法人资格的常设机构。世贸组织是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正式批准成立的国际组织。它具有独立的国际法人资格,是一个永久性的国际组织。
(2)世贸组织拥有广泛的管辖权。关贸 总协定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末,当时货物贸易占国际贸易的绝大多数,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哈瓦那宪章》未能生效,关贸 总协定只管辖货物贸易,而世贸组织不仅管辖货物贸易的各个方面,1994关贸-1/补充完善1947关贸-1/;《服务贸易》及其部门协定管理服务业的国际交流;《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成员保护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提出了基本要求;《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首次将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
9、 关贸 总协定成立于哪年法律分析:关贸总协定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1948年1月1日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六条,在对外贸易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和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或者根据对等和互惠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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