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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在职保制度内跨地区转移规

是国家的,不是个人的。因此,个人不需要操作。转移与否与个人都没有实际意义的。因为个人账户只是个人缴费的8%构成的。与这个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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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在职保制度内跨地区转移规

2,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意思

很遗憾,不能。这个制度是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达到一定条件的人进行险种转换的规定,单纯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还无法进行异地转移,只有职工养老保险才可以。如果你要在武汉参保,我建议直接就在武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不用再考虑云梦的居民养老了。以后政策成熟了,说不定可以把云梦的保险给合并到武汉中来。相关条文: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首先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做出说明。 其次,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最后,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

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意思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元文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城居保有两个突出特点: 一是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二是城居保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2014年2月24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首次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可以转移衔接,但要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进行。基本信息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规定: 1、2009年,选择万州区、黔江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潼南县、梁平县、垫江县、武隆县、巫山县、酉阳县开展试点,到2012年覆盖全部区县(自治县)。 2、重庆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三)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3、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养老保险费每年的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愿选择。 4、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在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原则上是以户口簿为准)参保缴费的前提下可不用缴费,直接参加养老保险。 5、2009年试点的区县,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的年龄界定统一为2009年8月31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元文

4,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最近,一直有很多人来问多保鱼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要如何衔接,很多地方都不知道怎么处理才好,今天多保鱼来给大家总结一下。 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参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法定后: 1.城镇职工如果养老保险金已经支付了15年(包括延长缴费期限为15年),可以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应待遇。 2. 如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期限少于15年,可以申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前提下,城乡居民将按照养老保险计划缴纳养老保险。 二、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 1.根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确定治疗地点 2.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收集到治疗地点 3.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三、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 1.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申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应当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地方提出申请。 参保人员若在同年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则重复支付(按月计算)仅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支付期限,以及相应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而集体补贴则退还给本人。 四、参保人员可能无法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他们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和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关系。除政府补助以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给个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退还;如果该人不可退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以上就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要如何衔接了,我们可以比较明确的知道自己的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要如何操作,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5,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手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首先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做出说明。其次,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最后,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
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中提出,到“十二五”(2011~2015)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省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的城乡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可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继续参保缴费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无论在哪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6,两地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

第一 社会保险可以合并 转移第二 异地保险办理 手续复杂 程序反复 可以折腾死你 ,你要有足够耐心第三 把各种资料都复印上百份 备用 准备好充足的 照片和钱 还有各种证明信第四 考验你对中国公务员素质和态度的时刻来到了 第五 具体过程可以先咨询社会保险中心电话12333 然后了解政策办理 因为各地政策不同 所以解答也不同 第六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要先转后清,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无论在哪个制度内领取待遇,只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本金,政府补贴、利息部分与个人账户金额合并计算。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八条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第九条 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二)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三)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四)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扩展资料: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试行)》:第八条 参保人员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的,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按以下程序办理:(一)进行信息比对,确定重复缴费时段。重复时段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年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的月数。(二)确定重复缴费清退金额,生成并打印《城乡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清退表》(附件6)。重复缴费清退金额计算方法: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年度个人缴费本金+年度集体补助本金)/12×重复缴费月数;清退总额=各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之和。(三)将重复缴费清退金额退还参保人员,并将有关情况通知本人。第九条 参保人员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负责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核定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金额,通知参保人员退还。参保人员退还后,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扣除政府补贴,下同)退还本人。参保人员不退还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从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抵扣后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抵扣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向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机构发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协助抵扣通知单》,通知其协助抵扣。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完成抵扣后,应将协助抵扣款项全额划转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地社保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同时传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协助抵扣回执》。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凭原参保社保局出具的参保缴纳凭证,交到现在的参保社保局即可办理转移。异地社保转移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最后一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同城转移社保流程:  社保现在不用转移,只要原来的单位,把社保做停,不用办手续,现在的单位凭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一般是需要先转移到深圳进行合并,等你回昆明后在进行转移回来。如果不转移,可等到退休后,进行养老金的归集也是可以的。
等明年办理转移,跟你现在单位所在社保局说明,要求转移。宁波那边可能要你再以前单位的缴费记录证明,这个你可以跟老家的社保局咨询。 然后在宁波的社保局写一份转移接收函,你拿转移接收函去你老家单位所在的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社保局会帮你办转移的),你只要带回老家社保局给的你缴费明细等材料去宁波的社保局就可以了。 补交的要以自由职业者补缴,各地政策不一样,不是宁波人一般不让你补缴。你可以再老家的社保局以自由职业补缴,但是费用很大,是按最高缴纳历年的保险,所以不是很合算
养老保险只需要转到户口所在地就可以了!你户口在哪就转那!无论在哪开户,只要提供身份证号就可以了,各地交的可以并户!办理一个社保转移就可以了!社保转移需要转入机构介绍信,转出单位及社保机构同意,方能办理!(大部分地区都是如此)具体程序要问转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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