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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父称呼义女父亲

1.她亲爸爸 2.她爸3.大哥穷词了。。。
父女,大叔,伯伯

义父称呼义女父亲

2,离婚时义父对义女有抚养义务吗

有义务,从你出生那刻起,他们就有义务抚养你长大成人
义父 义女不属于法律范畴吧 除非是经过法律程序认可的

离婚时义父对义女有抚养义务吗

3,王允和貂蝉到底是什么关系呀单纯的义父义女

貂蝉是东汉末年司徒王允的歌2113女,国色天香,有倾国倾城之貌,见东汉王朝被奸臣董卓所操纵,於月下焚香祷告上天,愿为主5261人担忧。王允眼看董卓将篡夺东汉王朝,设下连环计。王允先把貂4102蝉暗地里许给吕布,再明把貂蝉献给董卓。吕布1653英雄年少,董卓老奸巨猾。为了拉拢吕布,专董卓收吕布为义子。二人都是好色之人。从此以后,貂蝉周旋於此二人之间,送吕布於秋属波,报董卓於妩媚。把二人撩拨得神魂颠倒。

王允和貂蝉到底是什么关系呀单纯的义父义女

4,貂蝉的义父是谁啊

答:貂蝉的义父是王允。在《三国演义》中有将到过 楼主多看看书o(∩_∩)o...哈哈
司徒王允
王允
王允
是王允.他使用了历史上最著名的"美人计",借貂禅,用吕布杀掉董卓.(见<>)王允(137——192年),字子师,东汉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人。他出身于名门旺族的官僚家庭,饱受封建教育,从小好大节,习经传,练骑射,立志报国,被同郡人介休郭泰誉之为“王佐才也”。
王允

5,义父跟义女在法律上有法律效率算是父女关系

既然你说是法律上的就说明是合法的(相干部门承认的)义父义女关系,肯定有法律效率。是父女关系。反之,道德上是父女关系,法律上是事实父女关系不1定合法。
义父和义女在社会民俗上确切是父女关系,但是这类关系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它和法律上的父女关系不是1个概念。
只有经过民政局的领养才有法律关系,民间认的不行,只有道义上关系
没有法律关系!!!但是,可以利用法律关系,比如“财产权”可以赠予等等!!!人的社会关系,只要是包括在社会法律中的,都应当可以!!!义父等关系,是民间俗定的,不需要法律来定,法律要是定了,反而坏事情,要是“反目”了,法律怎样样去处理呀!!!至于父女关系,那是“血缘关系”是人类的事实关系,不是1般的法律关系,只是法律更加重视保护了它而已!!!————金汉龙
你好,义父和义女的关系在现行的法律体系里是没有法律效率的,只能算是民间的1种风俗或约定,如果是养父和养女,法律上就有明确效率了。
如果构成了抚养关系,可以视为事实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法律在1定程度上是承认的,如果办理了收养手续,国家法律就完全承认这类关系的法律效率。

6,古代人的称呼急

1、祖辈 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 (2)祖父:又称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 (3)祖母:又可以称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称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 (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古代的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 (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 2、曾祖辈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 3、高祖辈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称为高祖父,也有称为“高祖王父”、“高门”。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称“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5、与父亲相关的亲属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 (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在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或简称“伯”、“叔”。古人偶尔将几个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别称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 (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 (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姑娘”。 (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 (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 6、与母亲相关的亲属 (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 (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 (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 (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 (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 (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古人统称为“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但生前不再称考妣,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妣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 ,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还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9、与丈夫相关亲属 (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 ”。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 10、与妻子相关亲属 (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古代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 (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 (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 (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 11、兄弟及与其相关亲属 (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 (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 (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 (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 (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也可直接称之为“兄子”、“兄女”,或称为“从子”、“从女”、“犹子”、“犹女”。 12、姊妹及与其相关亲属 (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 (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 (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与其相关亲属 (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 自己之子可称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别人之子又可称为“令子”、“良子”、“不凡子”、“贤子”等。除此,还可用“男”、“子息”、“贱息”、“儿子”、“儿郎”、“儿男”等来称呼子。若有几个儿子则有“长子”、“次男”、“幼子”等称呼。 (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爱”或“嫒”,也称为“令嫒”、“闺嫒”。 (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假子”。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螟蛉”。 (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 (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女夫”、“半子”、“东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 (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 (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自己:鄙人.洒家.老衲. 老婆:浑家.内人.
对于对方或对方亲属的敬称有令、尊、贤等。令,意思是美好,用于称呼对方的亲属,如令尊(对方父亲)、令堂(对方母亲)、令阃(对方妻子)、令兄(对方的哥哥)、令郎(对方的儿子)、令爱(对方的女儿)。尊,用来称与对方有关的人或物,如尊上(称对方父母)、尊公、尊君、尊府(皆称对方父亲)、尊堂(对方母亲)、尊亲(对方亲戚)、尊驾(称对方)、尊命(对方的嘱咐)、尊意(对方的意思)。贤,用于称平辈或晚辈,如贤家(称对方)、贤郎(称对方的儿子)、贤弟(称对方的弟弟)。仁,表示爱重,应用范围较广,如称同辈友人中长于自己的人为仁兄,称地位高的人为仁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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