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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版权登记代理机构有要求吗

没什么要求,个人也可以代理,只要他会弄就行。管家版权保护中心网站上就可以下载申请材料。纸质的一般都准备2份作品说明必备,其他的不一定。有提交,没有算了。做好是有,那个东西很简单的。

版权登记代理机构有要求吗

2,版权代理过程中一般常见的问题有那些

主要问题: 申请书填写存在问题,不清楚,尤其是权利人信息与版权登记相关信息; 权属证明不清楚,需要权利人提出声明; 作品、计算机软件著作的图样或鉴别材料填写存在问题,比如没有写出计算机软件的功能与作用,需要的计算机配置等;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代码每页行数、页数存在问题、计算机软件鉴别材料逻辑、语言问题等; 注意按时缴纳官方费用。

版权代理过程中一般常见的问题有那些

3,版权代理人可以包含哪些

版权代理人的种类⑴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⑵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代理人。
版权代理人有2种:⑴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如果作者的作品可能被成千上万的表演者录制、播放,他就没有可能一一与使用者签订合同; 而且使用者若使用众多的作品,也无法分别寻找各个作品的作者来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这时就需要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来处理相关事务。作者直接与集体许可贸易代 理人签订代理委托协议,限定委托权限范围,授权由该代理人实现的权益;而对于使用者,他们如果需要使用一个作品,也可以直接与该集体许可贸易代理 人签订使用合同,向该代理人支付使用作品的使用费,再由代理人将该收入转给著作权人。⑵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代理人。在进行版权侵权诉讼以及处理相关法律问题的情况下,有律师代理著作权人进行活动。

版权代理人可以包含哪些

4,版权登记找代理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版权登记找代理的好处还是不少的,办理版权事务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它涉及法律、经济等多方面的知识。如果申请人不熟悉版权的法律规定及怎样申请版权,又不委托版权代理人,就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甚至会丧失本应该得到的权利。其次要撰写出一套合格的版权申请文件,没有受过专门训练和具有撰写实践的人是很难写好版权申请文件的。另外在申请文件提交以后,还有许多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可能还要答复审查员提出的意见。如果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可能前功尽弃,造成不应有的却无法挽回的损失
1. 公信力强,确定作品的版权归属,化解潜在纠纷; 2. 是解决版权、商标纠纷和侵权的有效凭证,政府对已做版权登记的作品进行重点保护;3. 作为许可使用和版权转让的法律凭证;可以委托知果果惊醒登记,知果果提供高性价比的版权相关的服务

5,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费用有哪些

现在开发计算机软件的人或者企业很多,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国家政策所支持和呼吁的,为了自己的著作权能够在被人侵权的时候能够获得相应的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根据法律的规定是需要向国家机构提出登记的申请的,接下来让小编告诉大家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费用有哪些。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费用有哪些一、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是多少?软件著作权代理费是五百元到八百元不等。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三、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继承:200元/件次四、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五、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六、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七、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八、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九、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页增收2元。十、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十一、查询费:(一)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1、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最近五年信息:每题10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15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50元2、文摘库查询:查询某个软件的简介文摘最近五年信息:每题2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3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3、著作权概况查询:查询某个软件著作权情况最近五年信息:每题20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25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二)纸介质查询费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次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注:上述各类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国外申请者在交纳各类费用时,应按交纳时的汇率折合成外币交付。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贷:银行存款

6,版权代理机构如何备案

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 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 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戏曲剧本、话剧剧本、歌剧剧本、舞剧剧本)  5.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6.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如“定位舞谱法”  7. 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8.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纯美术作品:素描、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企业标志、商标图形。.实用美术作品:陶瓷艺术  9.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  10.摄影作品:客观记录物物形象的图片。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有声、无声)、电视作品、录像作品等。  12.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线路图、解剖图  13. 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14.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挡。.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视为同一作品。.文挡: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15.民间文字艺术作品:神话故事、民间寓言、民间传说、民间戏曲、民歌、民谣、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造型艺术及民间建筑艺术等。  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流程  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书(三十个工作日 )  所需材料  申请作品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  其他著作权人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  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内容:1.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2.作品登记申请书3.版权代理委托书4.权利保证书5.作品创作说明书6.法人作品:1.营业执照复印件(A4)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A4)非法人单位:身份证复印件(A4)7.登记作品复印件、权利归属证明(或协议书)。8.美术作品登记应提交155*115(mm)作品复印件一式二份。9.计算机软件登记材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向商标局备案。  一、备案主体  可以向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以及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经工商登记的商标代理机构,其经营范围中应当含有“商标代理”或者“知识产权代理”项目。  二、备案办理方式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备案可以直接递交,也可以通过邮寄办理。  直接递交的,商标局对按要求填写的备案表及交验的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留存交验文件的复印件。邮寄办理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按要求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登记主管部门盖章的或者经公证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直接递交的,在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专门受理窗口办理;邮寄办理的,备案材料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收文科,邮政编码:100055。  三、商标代理机构备案  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要求填写并经商标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签字,下同)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盖有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四、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  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变更备案,商标代理机构怠于办理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变更商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负责人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或者加盖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变更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变更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3.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变更其他备案事项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五、商标代理机构合并备案  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合并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合并备案,商标代理机构怠于办理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合并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合并备案表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并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加盖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合并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经过公证的合并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合并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三)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以外的其他备案事项同时发生变更的,按照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办理。  六、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备案/结算  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变更营业登记,停止办理商标代理业务的,应当与委托人就未完成代理事宜签订终止委托协议或者经委托人同意与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签订转委托协议。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销、变更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注销备案/结算。办理注销备案/结算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备案/结算表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变更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加盖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经过公证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仅办理结算的,须附送盖有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上述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三)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办理结算的,拖欠的规费应当及时补足,所交预付款有余额的,商标局经清算后予以退回;指定非本商标代理机构名义账户的,须另附材料说明。  注销备案/结算的商标代理机构,其未完成的商标代理事宜,商标局将有关书件直接送达商标申请人或者按照《关于委托人直接领取相关书件的通知》办理;商标申请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书件送达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  七、工作时限  商标局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商标代理机构补正,补正合格的,予以备案。  八、办理费用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无须缴纳费用。  九、备案信息的公布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信息,由商标局在中国商标网公布。详情参考商标局官网:http://sbj.saic.gov.cn/sbyw/201407/t20140714_146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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