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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合并是什么意思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到一起,组建新的公司,称为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什么意思

2,公司合并的形式

公司合并的形式具体如下: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的公司合并。新设合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1、由新设公司以倾向资金购买部分参与合并公司的资产或股份,该部分参与合并公司的股东丧失其股东资格,剩余股东持有新设公司发行的股份,成为新设公司的股东;2、新设公司发行新股,消失各公司的股份可以全部转化为新公司的股份,成为新设公司的股东。在新设合并中,新设立的公司具有新的公司名称,但对消失各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概括承受。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继续存在,在吸收各公司主体资格同时消灭的公司合并。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吸收合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1、吸收方以倾向资金购买被吸收方的全部资产或股份,被吸收方以所得货币资金付给原有公司股东,被吸收方公司股东因此失去其股东资格。2、吸收方发行新股以换取被吸收方的全部资产或股份,被吸收公司的股东获得存续公司(吸收方)的股份,从而成为存续公司的股东。存续的公司仍保持原有的公司名称,并对被吸收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概括承受。

公司合并的形式

3,什么是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的结果通常是一个企业取得了对一个或多个业务的控制权。构成企业合并至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取得对另一上或多个企业(或业务)的控制权;二是所合并的企业必须构成业务。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  有关资产、负债的组合要形成一项业务,通常应具备以下要素:  (1)投入,指原材料、人工、必要的生产技术等无形资产以及构成生产能力的机器设备等其他长期资产的投入;  (2)加工处理过程,指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运营过程,能够组织投入形成产出;  (3)产出,如生产出产成品,或是通过为其他部门提供服务来降低企业整体的运行成本等其他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  有关资产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要构成一项业务,不一定要同时具备上述三个要素,某些情况下具备投入和加工处理过程两个要素即可认为构成一项业务。业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向投资者提供回报,如生产的产品出售后形成现金流入,或是能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其他经济利益,如能够降低成本等。  有关资产或资产、负债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应结合所取得资产、负债的内在联系及加工处理过程等进行综合判断。实务中出现的如一个企业对另一个企业某条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生产线的合并、一家保险公司对另一家保险公司寿险业务的合并等,一般构成业务合并。  如果一个企业取得了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控制权,而被购买方(或被合并方)并不构成业务,则该交易或事项不形成企业合并。企业取得了不形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是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辩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企业合并准则进行处理。  从企业合并的定义看,是否形成企业合并,除要看取得的企业是否构成业务之外,关键要看有关交易或事项发生前后,是否引起报告主体的变化。  报告主体的变化产生于控制权的变化。在交易事项发生以后,一方能够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就涉及到控制权的转移,从合并财务报告角度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交易事项发生以后,一方能够控制另一方的全部净资产,被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后失去其法人资格,也涉及到控制权及报告主体的变化,形成企业合并。实务中,对于交易或事项发生前后是否形成控制权的转移,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综合可获得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判断。  假定在企业合并前A、B两个企业为各自独立的法律主体,且构成业务(在合并交易发生前,不存在任何投资关系),企业合并准则中所界定的企业合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企业A通过增发自身的普通股自企业B原股东处取得企业B的全部股权,该交易事项发生后,企业B仍持续经营。  2.企业A支付对价取得企业B的净资产,该交易事项发生后,撤销企业B的法人资格。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什么是企业合并

4,如何操作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撰文/徐兑森今天是国庆假期,得以有闲整理和思考过去一段时间来,开发经营业务与企业内部管理中的相关问题。既然自诩是公司法与劳动法方面的专家,日常工作中自然会有人咨询股权变更运作上的相关事项,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内资无论是普通有限责任还是一人制有限责任,外资无论是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还是外商独资。不妨就说说公司合并与分立操作中的那些事儿吧。关于公司的合并与分立,最重要的法律规定是现行《公司法》的第九章第一百七十三条至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合并分两种,一种是新设合并,一种是吸收合并。区别在于: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分立很好理解,就是一个公司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分立前的公司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无论是合并与分立,都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一般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自公司作出合并或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一般要求地级市或以上官方报纸,例如汕头市的《汕头日报》、潮州市的《潮州日报》)。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告是很严肃的事儿,有严格的格式内容。不过关于这点你无须耽心,本博文会附上相应的模板供你参考。合并与分立均属于公司法所指的登记事项“重大变更”,需要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例如提供股东会决议、新章程、法定代表或共同指定代表的证明、任命书(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等)、报纸公告等资料,及时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资料及程序要求,可查询国家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例如广东红盾信息网)。附件1:公司合并公告模板关于广东XX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潮州市XX有限公司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于XX年XX月XX日回收下属全资子公司潮州市XX有限公司。现就广东XX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潮州市XX有限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公告。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由广东XX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潮州市XX有限公司,合并后潮州市XX有限公司解散,存续公司为广东XX有限公司。2、凡是潮州市XX有限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天内到潮州市XX有限公司确认债权、债务或办理回收事宜。过期者确定为对债权、债务无异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合并完成后潮州市XX有限公司全部债权、债务由广东XX有限公司继承。以上事项特此公告。广东XX有限公司潮州市XX有限公司XX年XX月XX日附件2:公司分立公告模板公司分立公告汕头市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实收资本为XX万元。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汕头市XX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存续分立方式,分立为“汕头市XX有限公司”和“汕头市YY有限公司”。分立后的“汕头市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NN万元,实收资本为NN万元。“汕头市YY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MM万元,实收资本为MM万元。原“汕头市XX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汕头市XX有限公司”享有及承担。本公司债权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对本公司债权债务分割方案提出异议,或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分立将接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754-XXXXXXXX地址:汕头市龙湖区XXX汕头市XX有限公司
撰文/徐兑森今天是国庆假期,得以有闲整理和思考过去一段时间来,开发经营业务与企业内部管理中的相关问题。既然自诩是公司法与劳动法方面的专家,日常工作中自然会有人咨询股权变更运作上的相关事项,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内资无论是普通有限责任还是一人制有限责任,外资无论是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还是外商独资。不妨就说说公司合并与分立操作中的那些事儿吧。关于公司的合并与分立,最重要的法律规定是现行《公司法》的第九章第一百七十三条至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合并分两种,一种是新设合并,一种是吸收合并。区别在于: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分立很好理解,就是一个公司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分立前的公司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无论是合并与分立,都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一般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自公司作出合并或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一般要求地级市或以上官方报纸,例如汕头市的《汕头日报》、潮州市的《潮州日报》)。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告是很严肃的事儿,有严格的格式内容。不过关于这点你无须耽心,本博文会附上相应的模板供你参考。合并与分立均属于公司法所指的登记事项“重大变更”,需要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例如提供股东会决议、新章程、法定代表或共同指定代表的证明、任命书(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等)、报纸公告等资料,及时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资料及程序要求,可查询国家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例如广东红盾信息网)。附件1:公司合并公告模板关于广东XX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潮州市XX有限公司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于XX年XX月XX日回收下属全资子公司潮州市XX有限公司。现就广东XX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潮州市XX有限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公告。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由广东XX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潮州市XX有限公司,合并后潮州市XX有限公司解散,存续公司为广东XX有限公司。2、凡是潮州市XX有限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天内到潮州市XX有限公司确认债权、债务或办理回收事宜。过期者确定为对债权、债务无异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合并完成后潮州市XX有限公司全部债权、债务由广东XX有限公司继承。以上事项特此公告。广东XX有限公司潮州市XX有限公司XX年XX月XX日附件2:公司分立公告模板公司分立公告汕头市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实收资本为XX万元。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汕头市XX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存续分立方式,分立为“汕头市XX有限公司”和“汕头市YY有限公司”。分立后的“汕头市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NN万元,实收资本为NN万元。“汕头市YY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MM万元,实收资本为MM万元。原“汕头市XX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汕头市XX有限公司”享有及承担。本公司债权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对本公司债权债务分割方案提出异议,或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分立将接照法定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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