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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耕地征用补偿标准

按耕地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收,安置补助费,按人均占有耕地数量计算。补助标准是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15倍。满意请采纳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耕地是不能征用的。

农村耕地征用补偿标准

2,土地征用和划拨相同吗

土地征用对于国家来说是往回收,而且是要付出代价的,就是有经济补偿。土地划拨对于国家来说是往外拨,而且是没有经济补偿的。现在国家的地是严禁已划拨的方式出让的,除非是国家自己的工程。
需要有明确公示的,如果是公益性项目(如修路),则无需征得小区业主同意解释:假如确定为公益性项目,即使业反对也是无效的另外,到上海市土地规划局可以查土地性质的

土地征用和划拨相同吗

3,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的区别有什么

征用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 拆迁,出于商业目的或非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应是充分,合理。 再有,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国家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称“拆迁”而不叫征收。二者依据的法律规定不同,征地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各省土地管理条例。而拆迁主要依据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条例出台后,“拆迁”这个不规范的用语应该逐渐淡出了,以后无论征地还是征房,都叫做征收。

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的区别有什么

4,什么是征用土地

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5,征收土地程序

首先,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政府应当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然后由主管部门依据发布的征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第二、土地主管部门自勘测调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要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在权利人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权利人可以对补偿方案要求听证。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没有异议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第三、自依法批准土地征收之日起3个月内,征收部门依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足额支付后,被征收土地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附着物,并移交土地。

6,20162017年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有哪些

2016-2017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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