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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配套建设费指的是甚么

就是要孝敬各个方面的那部份提留

城市配套建设费指的是甚么

2,什么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什么是土地开发配套费两者有何区别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常说的市政配套费,对所有房产项目在开工报建时收取. 土地开发配套费在征地时收取,是土地价的一部分. 两项费都有是政府收,只是在不同的环节收的,用途实际上一样的,都有是用于市政配套. 由于土地开发配套费是地价的一部分,开发商都不在意.

什么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什么是土地开发配套费两者有何区别

3,什么是城建配套费

日前市政府就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下发通知强调,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的减、免、缓缴事项必须由济南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审核决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决定。越权作出的减、免、缓缴配套费的承诺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和后果由越权承诺的单位和个人负责。 我市于去年施行的《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建设项目的,均应交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是市政府对市区各类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建设的财政性资金,主要用于小区以及单体建设项目规划红线以外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自该《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工作逐步进入依法规范管理的轨道。 市政府在通知中指出,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主体的通知》的规定,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由市建委统一征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征收。

什么是城建配套费

4,大市政配套费怎么缴纳

指征用生地向当地市政交纳的红线外道路、水、电、气、热、通讯等的建造费、管线铺设费等。
以住宅为例。配套是指上水、下水、通讯、煤气、供暖、供电、有线电视、网络等与住宅有关的配套工程。 在一个住宅小区,从规划的角度,在规划图上,用红笔划了一圈规划控制线,因为是红色的,一般业内叫其为红线。红线内是小区的,红线外是小区以外的。 在红线内的配套工程,是小配套,需要由开发商自己来委托设计和施工。 在红线外的配套工程,大多数的城市,都是由开发商交钱,一般叫配套费,由政府或者是有关部门统一给进行配套工程。   大配套费是指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预防工程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小配套费是指建设工程内的四源(水、电、气、通信)建设费用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通知单”由市计委统一印制,全国不统一。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税吗

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作为契税计税依据。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该条例授权财政部制定细则。财政部同期也制订了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该细则第九条对“成交价格”进行了解释,即“条例所称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2004年8月3日,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04)134号《通知》,明确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由此,从内容上看,财税(2004)134号《通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契税计税价格明确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含了市政建设配套费在内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该具体规定与上位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并不相冲突,该财税(2004)134号《通知》可以作为税务机关对房地产以协议方式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征收契税时将市政建设配套费等纳入契税的计税价格。
这里的查补是指以前少交了三税,现在查出来了,要补交三税,自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要补交。无论怎么补,都不对滞纳金和罚款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这题是查补,所以查补三税对应的城建部分补上了,与滞纳金无关,滞纳金和罚款单独补上就行了,不要再算城建了,本来也不是城建的计税依据。

6,济南市城市综合配套费是什么

1.“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建设项目的,均应交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这是刚刚施行的《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2.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是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是市政府对市区进行各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财政性资金,主要用于开发小区以及单体建设项目规划红线以外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3.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道路、桥梁、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网建设费(供水及排水管网、供气管网、热源管网、综合布线管网的建设)。4.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由济南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统一征收,收缴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5.《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中指出,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建设项目的,均应交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对符合规定应减、免、缓缴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建设项目,由济南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审核后作出决定。
“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建设项目的,均应交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这是刚刚施行的《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是财政性资金 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是市政府对市区进行各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财政性资金,主要用于开发小区以及单体建设项目规划红线以外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道路、桥梁、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网建设费(供水及排水管网、供气管网、热源管网、综合布线管网的建设)。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由济南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统一征收,收缴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中指出,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建设项目的,均应交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对符合规定应减、免、缓缴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建设项目,由济南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审核后作出决定。 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每平方米246元 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的收费标准按所建设项目的建设面积计收,每平方米246元。其中城市建设配套费92元(路桥82元、环卫5元、绿化5元),管网建设费154元(包含热源78元、供水26元、燃气20元、排水20元、综合布线10元)。 城市建设配套费应当一次性缴清。建设开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项目,一次性缴费确有困难的,在缴足应缴费总额50%的前提下,可以对应建设工期分期缴纳,并签订缓缴合同,但最长不超过一年半;未按期交纳的除补交外,另加收5%的滞纳金。 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纳,凡未按规定交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的项目,不得核发规划和施工许可证。 免、减、缓缴城市建设配套费有规定 《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驻济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技校和幼儿园的教学设施;驻济部队的军事设施;养老院、社会福利设施、社会公益性设施;享受免收“三税”残疾人员生产、生活设施,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驻济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技校和幼儿园的住宅、学生宿舍、食堂等后勤服务设施减半征收;非营利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设施减半征收。 项目建设中水、热、气中某项配套不能实现,可暂缓缴纳相应的配套费,待该配套设施到位后再予以缴纳。 《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已享受减免政策,建成后擅自改变原批准建设用途的建设项目,须补交已减免费用,并加收差额10%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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