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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豁免权的介绍

司法豁免是指非经主权国家同意,其他国家不得在其国内以主权国家为被告起诉主权国家,司法豁免一般包括:程序豁免、执行豁免、财产保全豁免等等
司法豁免权指一国派出的外交代表或有特殊身份的外交人员和组织,免受驻在国司法管辖的一种制度。司法豁免权的重要依据是“在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的原则。这一原则认为,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各主权国家都是国际社会平等的一员,相互之间不存在管辖与裁决的问题。

司法豁免权的介绍

2,什么叫做豁免权

豁免权又称律师豁免权,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法律赋予辩护律师所拥有的拒绝就其执业行为所得知的委托人有关事项向司法当局作证,以及不因其正当执业行为而为的言论及行为受到相关法律追诉与制裁的权利。它包括作证豁免权和责任豁免权。 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外交豁免权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了保证和便利外交代表执行正常职务,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惯例或有关协议相互给予。 外交特权和豁免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而不属于外交代表个人,因此个人无权自行放弃。

什么叫做豁免权

3,豁免权的具体分类

豁免权就适用主体之不同,可分为司法豁免权、议会豁免权、外交豁免权、元首豁免权…等,依其豁免内容区分为刑事豁免权、民事豁免权及行政豁免权,通常较受人注意的豁免权为刑事豁免权,即因宪法上或国际条约(例如: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明定,受有此豁免权之人或团体,不受刑事追诉、无出庭作证之义务。司法豁免权是给予法官或行政官豁免民事责任;议会豁免权又称言论免责权,即议会豁免权,给予国会议员可以自由讨论议题;外交豁免权内容包含刑事裁判之豁免,可不受驻在国刑事追诉,且享有行政与民事豁免,不受强制执行及处分;元首豁免权指总统除犯内乱或外患罪外,非经罢免或解职,不受刑事上之诉究,为刑事豁免权之一种。综上,享有刑事豁免权的种类有外交豁免权及元首豁免权两种,其他豁免权的内容并不包含刑事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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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权的具体分类

4,请问外交豁免权是什么权利

外交豁免权 【概述】 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外交豁免权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了保证和便利外交代表执行正常职务,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惯例或有关协议相互给予。 外交特权和豁免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而不属于外交代表个人,因此个人无权自行放弃。 外交豁免权的主要内容有:人身、馆舍、住所和公文、档案、财产不可侵犯;使用密码通讯和可以派遣外交信使;在驻在国使用本国国旗、国徽;管辖的豁免;免纳关税和捐税,免除一切役务。外交官家属也享有这种特权和豁免。1961年制定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对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作出了较完整的规定。 如果外交代表以私人名义从事商务和其他经营活动而引起诉讼的,该外交代表不能请求获得管辖豁免。在民事行为的其他方面也是如此,比如说财产继承权等。

5,保险中的豁免权指什么

通常指保费豁免,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某些特定的情况(如身故、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豁免权的本意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一些重疾,全残等情况下,不用再交接下来缴费年限的保费,保单的主险利益不变! 豁免权一般分为 投保人豁免和被保险人豁免!投保人豁免的情况主要有:身故,全残,重疾!被保险人豁免的情况主要是:重疾!豁免大部分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存在,不是每个保险都有这个权利,同时也要根据投保人的意向,选择是否附加,豁免权有一定的保障成本,随着年龄的增大而增加,总体来讲,豁免是对客户很有利的,也是保险公司人性关怀的一种具体体现!不管在与不在,都让爱和责任一直延续!
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 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失去工作能力意味着收入锐减,如果保单附加了保费豁免功能,就会避免因为失能而带来的经济困难,保费不用您再缴纳,而保单的保障依然有效,包括现金利益的领取也依然有效。所以保费豁免相当于为您的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是保险中一种人性化的功能。   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时,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庇护,这一举措受到了普遍欢迎。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各种养老险、终身险、两全险也都纷纷披上豁免的外衣,成为一种宣传的“卖点”。但是,豁免的前提是必须符合你投保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种种特定情况。这就意味着各家保险公司的豁免规定各有不同,可以说,豁免利益应该买给保费承担人,也就是缴费的那个人,这一点投保前要注意。
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失去工作能力意味着收入锐减,如果保单附加了保费豁免功能,就会避免因为失能而带来的经济困难,保费不用您再缴纳,而保单的保障依然有效,包括现金利益的领取也依然有效。所以保费豁免相当于为您的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是保险中一种人性化的功能。

6,什么是保险的豁免权

所谓的保费豁免指的是当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情况下完全无法工作时,保险公司可以同意保单持有人不再支付续保费用和保险费合同仍然有效。 失去工作能力意味着收入急剧减少。如果保单添加了保费豁免功能,则可以避免因残疾造成的经济困难。保费不必支付,保单保障仍然有效,包括收到现金福利。因此,保费豁免相当于为您的保单添加保险,这是保险中的人性化功能。 保费豁免首次出现在儿童保险中。当被保险人的父母遭受不幸的工作能力丧失时,没有经济收入的儿童可以继续领取保险庇护。这项措施受到广泛欢迎。 “保险豁免正确”七大功能: 1.一些保单“保费豁免”需要增加总保费“ 保费豁免”不是保险公司提供的免费午餐。有些保单以附加保险的形式出现,或直接在主保险合同条款中,被保险人必须为此额外的保障支付保费,一般根据总的保费增加5%至10%。 2.为满足“豁免”要求 通常有三个条件豁免,即完全残疾,死亡和严重疾病。就像儿童保险的情况一样,经常看到保费豁免的情况,因为被保险人完全被禁用。但是,应该注意的是,不同类型保险中“保费豁免”的具体内容差别很大,并非所有残疾人都符合保费豁免条件。 例如,某保险公司的产品给出的额外保费豁免保险条款表示:“在主保险合同保险费交付期间,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完全残疾,被保险人意外受伤死亡或从下一个付款日起,您可以申请免除在被保险人16之前支付的保险费。主保险合同将继续有效。 这是儿童教育保险的额外豁免条款,仅用于发生事故。死亡和完全残疾豁免保费,豁免范围很窄。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等非偶然原因而有残疾,那么无法获得“保费豁免”的重要好处。 3.“豁免”和保单同期限 虽然这个词“保费豁免”是一个人性化的条款,它不是终身。如果付款到期,被保险人是65岁,被保险人恢复部分工作能力y,并且可以工作和生活,只要符合任何一个条件,“保费豁免”就会中止。 例如,王去年突然心脏病住院治疗先生,并获得了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发布的劳动力丧失能力的结论,因为他之前购买的养老保险增加了“保费豁免”条款,所以他的保单可以免除保费并继续生效。今年他的身体逐渐恢复并重新受雇,他收到一家保险公司让他继续发送保费通知。 可以看出,在保险申请人购买保险并申请“保费豁免”功能之前,有必要根据需要做出合理的选择。禁止先发制人地认为,只要失去工作能力,它就会永远“免费”。不必要的纠纷。 4.“豁免”类型不同 “保费豁免”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单独的额外风险;另一种是与特定主要保险相关的额外风险;第三个是条款作为主要保险合同。一。 5.“豁免”买给谁有讲究 一般来说,保费承载者应购买豁免的好处,即付账单的人,这更符合豁免保费的目的。 通常保费豁免分为保单持有者豁免保费和被保险人豁免保费。前者意味着被保险人完全丧失了工作能力。保险公司豁免保单持有人应支付保费,这样保费5的保障利息仍然有效。如果孩子为父母购买保险或父母为孩子申请保险。后者指的是被保险人自身的劳动力丧失能力,剩下的未付保费可以是豁免。 6.父母投保“双保险” “保费豁免”是最有价值的,因为这相当于为保险增加保险。如果被保险人的父母由于意外而失去工作能力,即使生活也是一个问题,更不用说承担保费,但如果你购买了带有豁免条款的儿童保险,你可以让这个保单继续生效,并且孩子的保障好处也没有损坏。父母为子女购买教育储蓄保险,父母双方都可以担任保单持有人。这样,只要其中一个人发生事故并且无法支付,剩余的保费就可以免除。 7.保险搭配“豁免”有讲究 “豁免”保障的好处是免除保费,所以,“豁免”要加到保费最贵,未来返还产品最为有利。最佳匹配应该是养老保险,儿童教育储蓄保险。 对于一般消费类型意外险,医疗保险,保费本身非常低。当达到豁免的要求时,通常达到合同标准理赔,或者在理赔之后,保险公司不再是续保。添加“豁免”保障没什么意义。保险豁免相当于向保障添加一层缓冲区。我们知道将来会有更少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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