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案例

哎?甲方不应该是违约吗?!为什么是可撤销的合同?!说明书和保证书不应该是合同的副本吗,也就是说甲方的供货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不应该构成违约吗?甲方主张是欺诈是不成立的,他又没有虚构什么事实,不应该是欺诈的,所以肯定不是无效阿

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案例

2,可撤销合同有哪些

法律分析:可以撤销的合同有以下这些:(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可撤销合同有哪些

3,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的情形:  ①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有: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B.在订立合同时丧失公平的。  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③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4,可撤销合同的案例分析

1、丙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重大误解行为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有关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思想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案中,丁某对购买标的发生了误解,并且价值巨大,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 2、甲公司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有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案中,甲公司在明知车型有错的情况下,仍按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货款,应视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

5,撤销权的案例

这个案例是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合并行使问题。就乙公司免除涂料费100万,丙可以主张撤销权。撤销后,丙代位行使乙对甲的200万债权。
合同法规定,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是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如从发现黄金不纯时并未过一年,则可以撤销,理由是:存在欺诈或者存在重大误解。支付余款并不意味着放弃撤销权。

6,合同法的一个案例

一、该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二、乙公司的行为不属于违约。因为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的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在本案例中,甲公司未办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未履行其义务,那么乙公司当然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有权拒绝支付余款。希望我的答案令您满意,张亮律师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这个买卖合同原是一个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其父追认了则就有效,可现在起诉了,很明显是不予以认可的,所以现在这个合同就不具有法律上效力了。 由于张某只有15岁,且是一高中学生,价值5000元的摩托车的买卖,对其来说就应当认为是较大的较重要的民事行为,与其作为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来说,是不适应的,因此,法院会支持张某父亲的诉讼请求的。

7,撤销权 举例说明下

你在10年1月1日买了一枚1万元的商家宣称为南非钻石的钻戒,半年后,你经鉴定发现钻戒为**乡人造钻石,此时,你可在11年6月1日之前要求撤销你与商家的买卖合同(及恢复原状),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为:协商不成提起诉讼(但必须在11年6月1日之前),即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1年——除斥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不因你向对方主张权利而中断。比如,还是上例,你在发现被侵权后,一直向商家主张退货,未果后,直到11年6月2日才向法院起诉撤销买卖合同,则已过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撤销权消灭,此时,你只能向法院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了。
比如:我欠你100万,那么你是我的债权人,我是你的债务人,眼下我的财产中仅有一套房产,价值在100来万,如果这时我无偿转让该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该财产,从而致使你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这时你可申请法院撤销我(债务人)的行为,恢复我的责任财产,使你的债权得到确保。

8,答案好追加悬赏急求一道有趣的合同法案例分析

有5次交易。分别是案例中的第一次买卖,第二次买卖,第三次买卖,第四次买卖和终审后孙与看守所的交易。合同均成立,成立理由如楼上所说。首先合同生效要件有四: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应该符合法律所要求的形式第三次买卖效力待定,某村已将车卖给吴并交付,实现了动产的转移,所以某村已不具有对汽车的所有权。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效力待定。其余均为有效合同
第三题这是一个教材例题,这个题想考的是被欺诈的法律行为的效力。 1,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以橡胶木冒充橡木,有比较明显的欺诈故意,因此可以认定为欺诈。因此该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 2,可以,首先程序法上列哪个为被告与实体法上有没有请求权基础(依据)是两码事。本案甲公司并入乙公司,乙公司为甲公司的权利义务概括承受人,一切权利义务由其承担。 ps:撤销权必须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的方式行使,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被欺诈时开始计算,为不可变期间,因此期间已过,法院受理之后将驳回撤销的诉讼请求。合同已经归于有效,但实务上通常还可以提出违约之诉。这个没有超过时效。
1、五次交易,所有的合同都成立。因为合同成立表示双方达成合意,整个合同订立的过程结束,这几次交易均符合成立条件。2、只有卖给看守所的的那次合同生效,其他的都没有生效。机动车合同生效要以登记为要件,全案登记过户的只有两次,卖给孙景兴的那次因为出卖方某村属于无处分权人,效力待定。看守所这次,因为是终审判决,产生法律效力,合同也合法,所以有效。
太长了……看不完……

9,离散数学在生活中的实例

生活中有很多可以用到的地方。例如家谱图正是用了离散数学中树的知识。还有像一些抽签问题等都与离散中的逻辑运算紧密相联系的。
离散数学是一门理论兼实际应用的综合性学科,即具有严备的理论基础,又具备应用科学的特点。它是计算机科学和其他应用科学的基础理论课。 离散数学是一门理论兼实际应用的综合性学科,即具有严备的理论基础,又具备应用科学的特点。它是计算机科学和其他应用科学的基础理论课 一般是解决最优化问题,比如很多有联系的事情,按照如何顺序在做能达到用时最少,效果最好。主要用在工程领域和计算机领域。 定义:离散数学是一门理论兼实际应用的综合性学科,即具有严备的理论基础,又具备应用科学的特点。它是计算机科学和其他应用科学的基础理论课。 应用:逻辑与证明,算法,计算方法与分类原理,循环关系,图论,树,网络模型,布尔代数与组合电路,自动化、语法与语言,计算几何。离散数学课程所涉及的概念、方法和理论,大量地应用在 “ 数字电路 ” 、 “ 编译原理 ” 、 “ 数据结构 ” 、 “ 操作系统 ” 、 “ 数据库系统 ” 、 “ 算法的分析与设计 ” 、 “ 软件工程 ” 、 “ 人工智能 ” 、 “ 多媒体技术 ” 、 “ 计算机网络 ” 等专业课程以及 “ 信息管理 ” 、 “ 信号处理 ” 、 “ 模式识别 ” 、 “ 数据加密 ” 等 参考资料: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202.199.64.12%2fdepart%2fjiaowu%2fjp%2fsc%2flssx%2flssx.htm" target="_blank">http://202.199.64.12/depart/jiaowu/jp/sc/lssx/lssx.htm</a> 给老师正浦靠费的 《离散数学》是理工科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的重要基础课程,它不仅为后续课程——数据结构、操作系统、编译原理、数据库原理、人工智能等做必要的理论准备,而且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有其独特的作用。 到20世纪下半叶乃至21世纪,随着电气时代乃至计算机时代的来临。对直接与计算机打交道的越来越多的人群来说,最重要的数学趋势不再是以微积分为代表的连续数学,而是以图论、组合学、数论、代数、概率论、运筹学与控制论、数理逻辑等为核心内容的离散分析,也就是离散数学。因为计算机是“离散地”处理、计算、安排、存储、调拨、配置,用“离散”近似(可做到相当精确)逼近“连续”。从中学到大学,从数学专业到理工科专业,离散数学的课程和内容逐步与传统的突出连续数学的课程及内容分庭抗礼,起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最实际的应用比如说最短路径问题,就要用到离散的图论知识,在物流方面应用广泛。求商场最佳进货量,随不是直接的离散问题,也要用到离散的思想。此外,凡是涉及计算机、数值分析的地方就少不了离散数学。离散数学已经越来越多的影响着人类的生活。
例如,工厂里生产的工件的尺寸大小就是离散数学在生活中最好的体现,因为每一个工件的尺寸大小都是随机的,不可能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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