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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垄断协议一般有哪些分类

(1)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2)从我国执法体制的角度,垄断协议还可分为价格垄断协议和非价格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一般有哪些分类

2,垄断协议的介绍

释义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营者团体),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垄断协议的介绍

3,垄断协议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

1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等串通方式实行的价格垄断行为; 2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 3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4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实行低价倾销; 5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实行价格歧视。

垄断协议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

4,纵向垄断协议是什么协议

垄断协议 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自然人、 法人 和其他组织) 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可分为 横 向垄断协议 与 纵向垄断协议 。
百度百科里有嘛作为垄断协议的一种表现,纵向垄断协议与垄断协议的另一种表现即横向垄断协议相比,无疑具有鲜明的特征。首先,相对于横向垄断协议的行为主体是相互对立的竞争方来说,纵向垄断协议的行为主体具有明显的互补性,即这些经营者之间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只是存在交易关系。更确切地说,这纵向垄断协议中的垄断,是上游经营者对下游经营者经营自由的限制。其次,纵向垄断协议对竞争的限制,一般通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协议,要求交易相对人实施特定行为来实现。这有别于横向垄断协议中经营者共同实施市场行为,达到排除、限制竞争的目的。一般来说,横向垄断协议具有一致对外性,经营者有共同的目的,而达成纵向垄断协议的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之间则具有一定的限制关系,不存在共同的目的。再次,纵向垄断协议一般体现为明示的方式,并多附随于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的交易合同中;而相比之下,达成横向垄断协议的经营者则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如协议、决定和其它协同行为,并多为默示方式。

5,垄断协议的类型有哪些

垄断协议指经营者间达或者采取旨排除或限制竞争协议、决定或其协同行主要表现:经营者采取共同行通联合限价、提价等式操控市场价格联合限制产或销售数量或相互割市场达排除、限制竞争目我《反垄断》第13条规定禁止具竞争关系经营者达列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务院反垄断执机构认定其垄断协议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达列垄断协议:()固定向第三转售商品价格;(二)限定向第三转售商品低价格;(三)务院反垄断执机构认定其垄断协议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协议属于列情形:()改进技术、研究发新产品;(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本、增进效率统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工;(三)提高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经营者竞争力;(四)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公共利益;(五)经济景气缓解销售量严重降或者产明显剩;(六)保障外贸易外经济合作利益;(七)律务院规定其情形属于垄断经营者应证明所达协议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享由产利益
反垄断法第二章规定了垄断协议的类型及豁免,内容如下:第十三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第十四条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第十五条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属于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第十六条 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

6,垄断协议的种类

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之间达成或者采取旨在排除或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行为。主要表现是:经营者采取共同行动,通过联合限价、提价等方式操控市场价格,联合限制生产或销售数量,或相互分割市场,以达到排除、限制竞争的目的。  我国《反垄断法》第13条规定了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第十四条规定了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属于垄断,但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你好: 由我为您回答您提出的问题,如果觉得我回答的可以的话,请您将我的回答做为满意答案谢谢。 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一般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垄断协议不仅包括书面形式的协议,还包括口头形式的协议或决定,同时也包括虽然没有书面协议、口头协议,但协同一致的行为。 横行垄断协议: 横行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横向垄断协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 (2) 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3) 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4) 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5) 联合抵制交易; (6)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一般不具有竞争关系)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协议; (2)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协议; (3)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豁免: 垄断协议豁免,是指经营者之间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虽然排除、限制了竞争,构成了垄断协议,但该类协议在其他方面带来的好处大于对竞争秩序的损害时,法律予以豁免。豁免情形包括以下: (1) 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2) 为提供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3) 为提供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4) 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5) 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星过剩的; (6) 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7) 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第(1)-(5),经营者应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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