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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的刑法规定公民有无限防卫权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所谓无限防卫权的规定,显然只有法律规定的极端情况适用无限防卫权,一般情况是不适用的。

我国的刑法规定公民有无限防卫权

2,无限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和区别是什么

防卫对象不同,无限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而防卫过当则是指在上述暴力犯罪之外遭受不法侵害采取防卫措施超过必要限度
针对的对象不同
你好, 无限防卫权又称无过当之防卫、预防性正当防卫、特殊防卫权、特别防卫权等,这些概念都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所谓无限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无限防卫权是公民在特定情况下可采取无强度限制的防卫行为的权利。

无限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和区别是什么

3,对于抢劫是不是什么情况都能拥有无限防卫权

无限防卫权又称无过当之防卫、预防性正当防卫、特殊防卫权、特别防卫权等,这些概念都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所谓无限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无限防卫权是公民在特定情况下可采取无强度限制的防卫行为的权利。对于抢劫,只要是抢劫过程中都能拥有无限防卫权。《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 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 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防卫权是毛线…抢劫一般视为对生命财产构成极大威胁 那是正当防卫
不是的,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对于抢劫是不是什么情况都能拥有无限防卫权

4,什么是无限防卫权

无限防卫权的无限是相对于正当防卫中的必要限度而言的,它是正当防卫的一种特殊情况,无是没有,限是指必要限度。 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实施人实施防卫行为的时候,是不能超过必要限度的,所谓的限度是以能制止正在发生的犯罪行为为准。超过了必要限度的,是要负相应责任的,但是可以从轻处理。 但是在实际中,有些正在发生的犯罪行为,抢劫、杀人等,是很有可能危险自身的人身安全,即自己的生命权有可能被侵害,这种极端的时候,通俗地说“不是你死伤就是他死伤”的程度,所以法律对于这些情况,宁愿舍弃掉司法程序而直接让违法人的人身安全受到侵害,也不能让好人因为法律本身的规定而受到伤亡。由此对于此类特殊情况下,防卫人只有对违法人造成伤亡的情况下,才能制止其违法行为。所以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5,无限防卫权怎么和防卫过当区别开 是什么关系 防卫过当什么时候

无限防卫:现行刑法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刑法为了鼓励人们同暴力犯罪作斗争,扼制严重犯罪,稳定社会治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而作的无限防卫的规定。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具有两方面的特征:一、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二、防卫行为必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中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这个不一定。无限防卫是限于特定几类犯罪的,主要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6,无限防卫权不负刑事责任 但负不负民事责任

无限防卫权只要在正当防卫的范围内实施,不需要负任何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无限防卫权的享有者对加害人本人实施的任何防卫行为,包括致加害人死亡的行为都无需负任何责任,但超出此范围,如对加害人的亲友的伤害或者基于报复对其财物的损害都要负相应的责任。
1997 年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据此,绝大多数人认为,我国新刑法确立了无限防卫权。但也有少数学者对此持反对态度,认为从无限防卫权的历史发展轨迹来看,无限防卫权的基本特征一是缺乏法益的均衡性,二是无必要限度的要求,而我国新刑法该款的规定并不具备无限防卫权的这些特征,并提出“无限防卫权的提法不妥”。 既然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这个问题还都有争议,所以你说的这个问题也是可以再商榷的,没有固定的答案和标准,只能是在具体的案件中法官运用他自己的自由裁量权来具体解决民事赔偿问题。
看具体的情况分析。造成第三人的损害的承担适当的非赔偿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128条规定,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而不是完全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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