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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责令辞职的干部可以重新任命吗

应该可以,看你后期的表现了
在民企,这是普遍现象 凭老板一时的好恶。。。。。。

被责令辞职的干部可以重新任命吗

2,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

辞职:自己不想干了 引咎辞职:做错事了,自己觉得呆不下去了 责令辞职:做错事了,自己还想继续混,可领导不答应了,命令辞职 免职:直接不让干了 前两个不算纪律处分,第二个应该是自责行为,后两个应该算组织处分了

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

3,乡党委可以责令村主任引咎辞职吗

村主任是由全体村民投票选举产生的,除非村主任违法乱纪,全体村民有权投票罢免村主任职务,乡政府无权干涉村民的民意。
不能,村主任是村民选出来,只能同村民决定。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乡党委可以责令村主任引咎辞职吗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刑事拘留后单位可以责令其辞职吗

如果只是拘留的话则没问题,但如果判了刑(不管是否缓刑)一般都会开除。 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包括一般劳动法上的员工也可以开除。当然,关系比较好也可以保留,这是后话。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刑事拘留后,单位当然可以责令其辞职,甚至还可以直接辞退。
这是可以的,一般的机关事业单位因为也签劳动合同,所以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但更主要的是受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相关工作条例的约束。一般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对员工的要求和考核中有一条是非常基本的,就是具有一定的道德操守,遵纪守法。那么被刑事拘留的话,不需要定罪就可以推定该员工存在严重的道德问题,刑拘的话肯定有逮捕令,逮捕令会抄送单位归档,单位可以凭逮捕令解除劳动关系并作社保转出手续。至于是辞退还是责令辞职我觉得没什么大区别。

5,停职检查与行政撤职处分及责令辞职有何区别

一、开除公职,官员已没任何政治前途,也没生活着落,可称为一个失业的普通公民; 二、撤职,意味着官员已不受到组织的信任和重用,升迁机会渺茫,翻盘的机会不大,但还保留着公务员身份,干着低层职员的活,待遇有所降低,但生活有着落; 三、免职是一项法律程序,免职才能担任新职务,一般所说的免职,就是异地交流任职,或成为升迁的前奏; 四、停职,系因某些特殊原因,官员暂不能或不宜履行职责,闲赋休息,但其职务级别待遇不变。 因此,对公务员来说,免职及停职称不上行政处罚,只是人事委任的一种方式;撤职和开除公职才是最重的行政处罚,标志着官员政治生命的终结及生活的完败。 补:引咎辞职,就是官员因某种原因间接造成了重大损失,自动向人大或党委申请对其免职;以减轻内心的自责; 勒令辞职,就是官员因某种原因造成了重大损失,毫无廉耻,继续担任其职务,为此人事组织部将门向人大或党委主动提议免去其职务。

6,公司责令员工离职有补偿吗

公司责令员工离职,劳动者可以拒绝,若遇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公司责令员工离职,属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劳动关系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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