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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样认定公伤

上下班途中或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称工伤,工伤的级别以权威机构认定为依据。
公伤认定的时效一年是指从公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算的是鉴定

怎样认定公伤

2,什么是公伤

可以算工伤。判断有3个要件: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为工作的原因。 还有一些特例,比如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
要看你的具体情况而定。工作中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发生争吵导致一个同事伤害到另一同事,可以认定为工伤。

什么是公伤

3,工伤和公伤的区别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包括:在职业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工作中工作环境恶劣、条件不良、任务过重或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对劳动者身体的伤害。以及因职业特有的工作环境危害造成的职业病。公伤:相对于非因公负伤而言,是因公负伤的简称。当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工作原因负伤致残通常采用该术语,现在《工伤保险条例》已经适用于事业单位,工伤与公伤不再存在区别。两者实践中的差别已经消失,工伤认定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及各省的相关实施办法。所以,工伤与公伤没有本质的区别,将其区别开来明显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

工伤和公伤的区别

4,工伤和公伤有什么区别

工伤是指不是为国家而受伤的性质,而公伤是指为国家而受伤,大概意思就是这个。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包括:在职业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工作中工作环境恶劣、条件不良、任务过重或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对劳动者身体的伤害。以及因职业特有的工作环境危害造成的职业病。公伤:相对于非因公负伤而言,是因公负伤的简称。当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工作原因负伤致残通常采用该术语,现在《工伤保险条例》已经适用于事业单位,工伤与公伤不再存在区别。两者实践中的差别已经消失,工伤认定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及各省的相关实施办法。所以,工伤与公伤没有本质的区别,将其区别开来明显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

5,什么是公伤公伤工资怎样计算

1、 公伤;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履行国家、政府、法律赋予的公务过程中受到意外的伤害。2、 职工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变由所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般超12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市级劳能力鉴定委员确认,延超12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应该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疗养期间,工资待遇和原来是一样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准;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以原实际支付的平均工资为准。

6,公伤的概念是什么

工伤 根据1996年8月原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1996年8月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1) 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蓄意违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公伤害的概念是什么? [ 作者:本站收集 | 来源:本站收集 | 录入:admin | 浏览:909次 | 更新:2006-5-9 | 字体: ] 因公伤害简称"公伤"、"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或工作中负伤或残废。公民因公伤害可依法享受有关医疗费、就医路费等待遇。因公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享受因公残废抚恤费;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享受因公残废补助费。如某铸造企业职工王某,在劳动中,因厂方安全设施不健全,致使王右眼烫伤致残,即属因公伤害,可依法请求享受有关待遇。 根据《劳动法》和原劳动部1996年颁布实施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受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转业复员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因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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