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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单位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不是必须。第三次由员工提出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单位应该签。也就是说如果员工不提出或者提出签固定期限的,就可以不用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的。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单位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2,第三次是不是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2008.1.1以后,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二份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续签的,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书面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具备了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如果这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都愿意续签,那么单位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你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这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第三次是不是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3,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吗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
可以这么理解。《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吗

4,08年以后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就一定要签订无固定期限

不续签就是终止合同 若续签的话,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单位无权拒绝,主动权在员工手中。不过个人感觉你们的人事部门对劳动法也太儿戏了,这才多长时间就签了两次固定合同。
第三次不是一定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08年之后,双方签订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该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双方协商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双方约定是有效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可以拟一份员工主动提出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协议

5,劳动合同第三次是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吗

没有必须这个说法的,签固定期限也是可以的,看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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