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会怎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此时职工要求续签合同,单位不同意,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补偿金的给付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单位同意续签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签,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会怎样

2,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所以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补偿损失。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3,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后果有哪些

逾期不续签劳动合同很大风险。在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时,是否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尽早作出决定。企业若不想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如果企业既未和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又未及时办理终止手续,则很容易便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再想解除劳动关系,就需承担更多的法律风险。《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公司未续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又继续在公司工作的,视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适用这条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后果有哪些

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办理社会统筹手续,并缴纳相应保险费用。但是,你如果主张双倍工资,我个人认为是没有依据的。因为法律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该在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但没有规定不按时续签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1、不续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再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公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但现在不用着急。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比用批准,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

已经超过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了,应按原合同条款执行,现在已经可以算是续约了。现在想不要这名员工之能按公司违约处理,但是要支付双倍违约金。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到期前都要告诉员工的。现在已经构成劳动合同的事实延续,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等着赔双倍经济补偿金吧。

6,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存在两种情况,一种为员工本人不予续签;另一种为员工有续签意愿,单位不予续签。合同到期,员工本人不予续签。那么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办理流程:1、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合同到期,确定员工是否续签合同。2、确定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单位需要重新招人,安排员工工作上交接。3、合同到期时,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合同到期,员工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单位不予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需要提前通知员工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并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发放:1、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合同到期,并明确单位不予续签劳动合同。2、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协议,说明法律规定,并计算经济补偿金额。3、合同到期时,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以及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提交回答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7,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

1.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即强制赶人)。但要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规定,在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不代表公司默认。但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82条)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8年劳动合同法第14条)。 4. 所以你不用主动问,公司不和你签,对你有好处:付二倍工资或成为固定期限合同。当然,如果还想再这个公司做的话,不要要求二倍工资了。如果公司辞退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合法律规定已经司法实践,我认为单位的补偿方案还是比较合理合法的。如果你硬要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那么胜诉的可能性在20%以内。理由:1.单位虽然没有在2010年4月份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但是允许你继续工作并且正常支付工资,说明单位并无明显恶意。2.单位在2010年年底辞退你但是愿意支付你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发放年终奖,说明单位还是有诚意的,并无明显恶意。3.从你入职后,单位已经签订过劳动合同,只是在今年到期后在形式上没有续签实际上单位是愿意续签的。这与劳动者入职后单位从未签订过劳动合同的情况是不同的,后者的性质要严重的多,劳动仲裁的话仲裁委基本会支持双倍工资的(只要没有超过劳动仲裁时效),但是对于你这种情况,考虑到单位并无明显恶意,仲裁委大多数不会支持双倍工资赔偿。
当然可以。如果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相当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影响你享受相关待遇。而且公司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用人单位就可以不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后需要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只要有劳动关系的存在,用人单位如果停保,就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从合同期满的次日起,相当于建立新的劳动关系,满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首先你错别字不少。。。1、我认为你是可以拿到的,理由和你给的一样“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公司的解释铁定站不住脚,他所说是你的错误,其实也是用人单位自己的错误。你只要问他一句,我当时是不是你们公司的员工?他只要说是,就好办了,试想想,你一个人怎么有权决定续签还是不续签,你最多做的只是报送下资料,决定权还是在人力资源部门那边。但是,为了让你更多的免责,你最好是能提供“从2009年12月底拆消重庆分公司,与云贵合并为云贵川分公司,重庆成为一个分点,并不配备文员这个岗位,管理劳动合同职责应由昆明文员负责,到期未提醒我签合同就不应该是我的责任了吧”者方面的证据,不然你说了这个原因也是等于白说,记住,光说不顶用;3、这是关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在上述情形下,“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所以,你从2010年4月12日起到2010年12月底期间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关系,并不是之前2年期的那个合同,而是一个新的事实劳动关系,所以他无权以“把你掉到其他地方工作作为一个原因”仲裁肯定是没问题的,这方面你可以先去咨询重庆那边的劳动仲裁部门,看他们需要哪些材料最后,我奉劝你一句:好好衡量 一下公司支付的3个月工资及年终奖,以及为此诉讼你能得到的,还有付出的,看是否能成比例?是否需要付出太多?衡量好了再去做。祝你好运.

文章TAG:劳动合同到期劳动  劳动合同  合同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