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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劳动合同

每天8小时是对的,但每周40小时没达到。因为工作6天才休息2天,如果工作5天休息2天就达到每周40小时的标准了。所以这已经超时工作了,应算加班费。 请问,合同中是否另有约定?
周劳动时间超时

关于劳动合同

2,工产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下列第_3_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办法:(1)、国家标准工时制度;(2)、经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综合计算工作制;(3)、甲方因生产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或节假日加班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办理,不得强制加班.这个我个人认为不合法。因为国家劳动法规定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即使加班应根据劳动者自愿在不影响其健康的情况下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可以在经劳动行政部门严格审批情况下实行可延时工作。但是应当按照劳动法第44条支付加班费。而不是你们所说没小时5毛的加班费。 我建议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其支付加班费和终止其违法行为。
上班时间和加班费的计算都存在问题。

工产劳动合同

3,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问题

你的问题是很普遍的事情。公司不想用你了,就以一些理由来要挟你叫你自动离职。你可以这样来做:1)你不要轻易的写辞职书,这是公司一方的单面解除合同,如果你不同意是不可以解除的,如果对方执意解除,必须让他们写辞退书,你才能够要求经济补偿和去领取失业金。2)工作岗位的调整不是公司说了算的,必须由你本人的同意才可以,再说劳动合同书上必须注明你的工作岗位,公司单方面的调整是不可以的,如果他们硬要调整,你可以在调整后以“单位违反合同约定”为由去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要求对方补偿和赔偿。那时再离职也不晚。3)如果真的感觉不想做了,可以看一下对方与你签的劳动合同是不是符合法律的要求,如果不符合,也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对方经济补偿。4)还有社保是不是按照你的收入在帮你缴,如果不是也可以作为理由提出辞职,并以“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法”要求对方经济补偿。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问题

4,劳动合同法相关问题

你说的问题一般是不会存在的,如果有的话,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与《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本身是不矛盾的,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同一时间,而且劳动合同属依法中止,而不是解除,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是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的。 2、之所以产生你所说的时间差,是用人单位工作不力造成的(安社保机构的规定要提前申报),过失由用人单位承担,通常处理的办法是由用人单位按照正常退休养老金的支付标准,从工资总额中支付,直到退休手续办理完毕社保机构开始支付养老金为止。
你说的问题不存在。因为养老保险金是有社保部发放,从法定退休之日起计算。解除合同与办理退休需要一段时间,这时间里是社保中心出。单位没有责任补偿。
单位都没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在第一种情形下,单位可以帮助劳动者及时取得社保,但是因为单位和劳动者解约是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且不存在过错,因此没有支付的义务。第二种情况也不需要。

5,签公司劳动合同时遇到以下条款不知是否合法请给于指导谢谢

你好;1、公司培训的费用可以计算的,无须合同中约定;2、工资应该当月发;3、法律规定员工提前辞职应该赔偿培训费用。 纵横法律网-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徐志远律师
无效条款,签了也没有用。
你好!甲方的约定明显与法律的规定不符。具体的培训费是多少甲方也要举证证明。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因此在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21号发上月的工资也不算违法。打字不易,采纳哦!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甲方的约定明显与法律的规定不符。具体的培训费是多少甲方也要举证证明。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因此在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21号发上月的工资也不算违法。

6,有关劳动合同

到企事业单位工作满半个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不签合同被查到的企事业单位就要付给员工1倍的工资.即使是公司自己打印的合同也是有法律效果的,签订的合同必须是平等自愿的,签字盖章(企业公章)才可生效,其中合同不能代写或代签,签好的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如果都没有,那么企事业单位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我们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会为我们打工人员讨回公道,这样我们的劳动权益就能得到保护,违法犯罪也就会减少了.
一、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里面的内容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没有问题的,起诉都可能被驳回。 二、没有上任何保险,也不可以起诉,只能是先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对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或缴费工资有争议的。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提问人的追问 2009-06-21 15:47 我是签过这么一共合同,是公司打印的,不过到现在都半年多了,公司也没反给我一份,算是违法吗? 检举回答人的补充 2009-06-21 16:04 恩,是违法的,合同是有规定的: 老大麻烦你跟人家说要收集证据好不好,动不动就去仲裁, 你想拿律师费是吧,打官司讲究证据的,
keyi可以起诉公司,但是先得劳动仲裁,如果不服才向法院起诉
那你有没有要求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必须要签的 像他这样不给你签是肯定违法的 但在起诉前事必须要申请劳动仲裁的
什么都没有就更要申请仲裁了,

7,请帮忙解答一下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1、试用期应该套用3个月还是6个月? 答:《劳动法》第19条,只是规定了试用期的最长期限,根据第19条,楼主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19条中规定的试用期限与合同期限的关系是: 3个月≤合同期限<1年,应该:试用期≤1个月; 1年≤合同期限<3年,应该:试用期≤2个月; 3年≤合同期限,应该:试用期≤3个月。 当然,对于楼主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规定试用期短于6个月也是可以的。 2、现在公司决定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是否应该向我支付1个月赔偿金? 答:个人以为:因为楼主尚处于试用期内,很难得到补偿。 楼主目前还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要与楼主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第21条、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9条、第40条的第一、二项。 如果楼主没有上述条款涉及的行为,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有上述条款涉及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与楼主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补偿,《劳动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只有符合该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楼主才能得到补偿,楼主可根据该条款及自己的实际情况,就知道该不该得到补偿了。 根据我的理解,只要用人单位向楼主说明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就不用补偿。 因为所涉及的《劳动法》条款太多,就不罗列在这里了。 3、公司至今没有给我交纳五险,请问是否违法,是否应该向我赔偿? 答:关于社会统筹保险,社会上各单位的通常做法是:待试用期结束进入正式工作时,才会为员工办理各种统筹保险,好一点的单位,会从试用期开始时补交。 楼主的遭遇,符合中国社会的惯例。 根据《劳动法》第19条以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内。按照《劳动法》第17条的精神,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办理各种保险。 楼主可据此向劳动仲裁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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