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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排中律

排中律传统逻辑基本规律之一。通常被表述为A是B或不是B。传统逻辑首先把排中律当作事物的规律,意为任一事物在同一时间里具有某属性或不具有某属性,而没有其他可能。排中律同时也是思维的规律

什么是排中律

2,什么是矛盾律排中律

区别:1.矛盾律适用于矛盾和反对命题当中,排中律只适用于矛盾命题当中。2.矛盾律要求不可以同时肯定两个矛盾或者是反对的命题,对于矛盾命题需要否定其中之一,对于反对命题至少否定其一。而排中律要求不可以同时否定两个矛盾命题,但是要肯定其中一个命题。3.违反了矛盾律,犯的是自相矛盾的错误,违反了排中律,则犯的是矛盾两不可的错误。排中律:任何一个思想或者为真或者为假。也可以表述为,两个相互排斥的思想不可能同时为假,其中必有一真。矛盾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不能同时作出两个矛盾的判断,即不能既肯定它,又否定它。

什么是矛盾律排中律

3,排中律是谁的理论

你好,这是亚里斯多德的理论【在对立的陈述之间不允许有任何居间者,而对於同一事物必须要麼肯定要麼否定其某一方面。】
爱情是每个人的向往, 但在爱情的长河中,往往会遇到很多困难, 要用坚定的信心,坚强的毅力来面对,解决, 不要轻言放弃自己深爱的人, 要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他"我爱你".p

排中律是谁的理论

4,亚里士多德的中间排除律是什么

  中间排除律,也叫排中律。  排中律  law of excluded middle  传统逻辑基本规律之一。通常被表述为A是B或不是B。传统逻辑首先把排中律当作事物的规律,意为任一事物在同一时间里具有某属性或不具有某属性,而没有其他可能。排中律同时也是思维的规律,即一个命题是真的或不是真的,此外没有其他可能。排中律还是关于认识活动的规范性规律,意为任何人不应同时否认一个命题(A)及其否定(并非A),即对一个命题及其否定不能持两不可之说。排中律还被当作逻辑语义的规律,即任一语词或语句在同一上下文中应表达某一思想或不表达这一思想。作为后两种规律,也叫做排中律的要求。排中律并不排除具体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中间环节以及有多种状态和各种可能性。在现代逻辑中,A∨A(读作:A或非A),是排中律在命题逻辑中的体现;"x(F(x)∨F(x))(读作:对任何个体x而言,x有性质F或没有性质F)是排中律在谓词逻辑中的体现。由于构造逻辑不承认现实世界里存在着实无穷,只承认无穷是一个过程,因此,在该逻辑中,涉及无穷对象时排中律不成立;用反证法证明存在命题,也不是一种有效的证明方法。  一、排中律的内容和要求  排中律的基本内容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何一种思想和对这种思想的否定,二者间必有一真,不可能两种思想都假。  排中律的公式是:A或者非A,它要求对同一对象,不充许对两种思想都否定。  注意:当公式中的A代入概念时,排中律的要就是:对任何一个概念,它总是或者反映了某个对象,或者没有反映某个对象,不能含含糊糊,似乎反映这个对象,又似乎不反映这个对象。  当公式中的A人代入判断时,它的要求是:任何一个判断同对该判的否定之间,二者不可能都假,当我们否定了A这个判断,就必须承认是肯定了非A这个判断,反之,也是。它要求我们的思维必须具有明确性,不充许在“是”与“非”间含糊其词。  有个寓言故事,说狮子指定熊、猴子和兔子做它的大臣。后来呆久了,狮子想把它们吃掉,但要有个借口才行。有一天,狮子将它们三人找来说,你们当了我的大臣有很多日子了,我现在得测验一下,看你们当了高官以后有没有腐化。随后,狮子张开嘴巴,要求熊说出它嘴里发出的是什么气味。熊很直率,说发出的气味很难闻。这样,狮子认为熊当面毁谤国王,大逆不道,便将熊咬死。后又问猴子,猴子说:嘴里的气味很香,如同上等的香水,狮子听后大怒,认为,它不诚实,专撒谎。又将猴子咬死。又问兔子,兔子说:大王,我最近伤风,鼻子都塞信了,能否让我回家休息几天,等病好了再说。这样,兔子乘机逃走了。  这里,狮子的言论是违背排中律要求的。因为狮子的嘴本来是难闻的,熊说它臭,狮子认为是诽谤它;猴子说香,狮子又说它拍马屁。也就说,在回答狮子嘴里的气味时,诚实不行,不诚实也不行。从逻辑上讲,狮子必须在诚实与不诚实的回答中肯定其中一个,但它却将两者都否定了,因而违反了排中律的要求。  二、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  观点含糊,模棱两可,对某个问题所持的态度,“是”也否定“非”也否定,使 人无所适从。  如有一篇报导:关于某厂能否在今年内扭亏为盈的问题,厂里从说纷纭。有人觉得希望很大,认为在今年内握亏为盈的是完全可能的。另外有人则认为,本厂产品尚缺乏竟争能力,要想在今年内扭亏为盈可能实现不了。该厂领导认真研究了群众的看法,并及时指出上述两种看法都是不对的。  该厂的领导违反了排中律,他否定了两种看法,可能实现扭亏为盈,可能实现不了扭亏为盈。  生活中常有这样的情形,有的人指责别人时,对“是”也否定,“非”也否定。其实,这种人对于某事应当怎样做,本身没有一个明确的看法。因此,在指责别人时就 会犯模棱两可的错误。  有一点要注意,对于复杂问语的回答,不能简单地用排中律要求,因为它本身隐含了还没有确定的真假断定,就是说,这个问语本身是不明确的,是模糊的。比如:有人问,某甲给你的贿赂款是不是五千元?这里面就有隐含断定:某甲给了你钱,这笔钱是贿赂款。对这样的问语,无论回答“是”或“非”显然意味着隐含的断定是真的。因此,对于这类问题,显然不能简单地要求根据排中律作“是”或“非”的选择。

5,MBA逻辑考试中什么叫排中律

太奇提醒:排中律是指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必有一真。 排中律要求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都否定,必须肯定其中的一个。否则,就会犯“两不可”的错误。 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肯定,也不能同时都否定。同时都肯定,要犯“自相矛盾”的错误;同时都否定,要犯“两不可”的错误。 对两个互相反对的判断,不能同时都肯定,可以同时都否定。同时都肯定则违反不矛盾律,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同时都否定则不违反排中律。

6,排中律和矛盾律有哪些本质区别

矛盾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时是真的。因此,也有人将它称为不矛盾律。 它对人们的要求是: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也就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下,对于具有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的判断,不应该承认它们都是真的,也就是不能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对一个对象既予肯定,又予否定。 排中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必有一个是真的。 它对人们的要求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也就是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反映同一对象的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必须承认其中一个是真的,不应该含糊其词,骑墙其中。 从概念的基本内容来看,两者的区别应该在“不能同时是真的”与“必有一个是真的”之间。两者强调的不一样。前者要求,“能同时为真”,后者要求“必须有一个是真的”。
1、矛盾律:两个互相矛盾或者互相反对的命题,不可能同时真,必有一假。2、排中律: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不可能同时为假,必有一真。对比两个定律的叙述可以发现,最主要的不同是:矛盾律中包含了对互相反对的命题的判断,而排中律则只包含了对互相矛盾的命题的判断。这里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互相矛盾和互相反对。互相矛盾:两个命题互相矛盾,是指这两个命题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互相反对:两个命题互相反对,是指这两个命题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举个例子:如 “小张是湖南人” 和 “小张不是湖南人” 这两个命题是互相矛盾的,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必有一真一假;而 “小张是湖南人” 和 “小张是江西人” 这两个命题是互相反对的,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

7,逻辑法的 矛盾律 排中律 同一律

1.同一律及其逻辑要求   同一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正确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与自身同一。   同一律有三条逻辑要求。   第一,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概念必须保持同一。   违反这一要求的逻辑错误,称为“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例如:   世间万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   我是人。   --------------------------------------   因此,我是世间万物中第一个可宝贵的。   在这个推理中,两个前提中的“人”不是同一概念。第一个“人”是集合概念,第二个“人”是非集合概念,因此,犯了“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错误。   第二,在同一思维过程中,论题必须保持同一。   违反这一要求的逻辑错误,称为“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   第三,同一思维过程中,保持语境自身的同一。   违反这一要求的逻辑错误,称为“混淆或偷换语境”。   在日常思维中,任何思想断定都有特定的具体背景,这种特定背景,称为“语境”,也叫作“上下文”。对任何思想作评价,特别是批评,必须严格基于该思想原有的语境,保持该语境的同一,不得随意改变。   2.互相矛盾和互相反对   两个命题互相矛盾,是指这两个命题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   两个命题互相反对,是指这两个命题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   如 “小张是湖南人” 和 “小张不是湖南人” 这两个命题是互相矛盾的,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必有一真一假;而 “小张是湖南人” 和 “小张是江西人” 这两个命题是互相反对的,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   常用的互相矛盾命题有:   “所有S是P”与“有些S不是P”   “所有S不是P”与“有些S是P”   “s是P”与“s不是P”   “p并且q”与“非p或者非q”   “p或者q”与“非p并且非q”   “如果p则q”与“p并且非q”   “只有p才q”与“非p并且q”   “必然p”与“可能非p”   “必然非p”与“可能p”   常用的互相反对命题有:   “所有S是P”与“所有S不是P”   “必然p”与“不可能(必然非)p”   3.不矛盾律及其逻辑要求   不矛盾律的内容是: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思想不同时为真,其中必有一假。   不矛盾律的逻辑要求是:对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命题,不能同时肯定,必须否定其中的一个。   违反这一要求的逻辑错误,通常称为“自相矛盾”。事实上,违反不矛盾律的错误,包括“自相矛盾”和“自相反对”,但在日常语言中,通常把“自相反对”(即对两个互相反对的命题同时都加肯定)也称作“自相矛盾”。   有时两个或若干个命题之间,并不明显是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但如果对它们同时断定,就会推出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结论。如果这样,这种断定也违反了不矛盾律。   例如,“自相矛盾”一词就出于这样一个中国古代的寓言故事:楚国有个卖矛和盾的人,他作了两个断定:   第一,我的矛能刺穿天下所有的盾;   第二,我的盾天下所有的矛都刺不穿。   有人问:用你的矛来刺你的盾,会怎样呢?   这里,从这个楚人所作的两个断定中,可同时推出两个互相矛盾的结论:   第一,我的矛能刺穿我的盾(因为我的矛能刺穿天下所有的盾);   第二,我的矛不能刺穿我的盾(因为我的盾天下所有的矛都刺不穿)。   因此,违反不矛盾律。   4.排中律及其逻辑要求   排中律的内容是: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同时为假,其中必有一真。   排中律的逻辑要求是: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不能同时否定,必须肯定其中的一个。   违反这一要求的逻辑错误,通常称为“两不可”,即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都否定。   《墨经》说:“不可两不可”,如“或谓之牛,或谓之非牛,不可两不可也”。   再如:“说世上有鬼,这是迷信,我不同意;但要就此断定世上无鬼,这我也不同意,因为有些现象还真不好解释。”这段议论就是“两不可”,对“世上有鬼”和“世上无鬼”这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同时都加否定,违反排中律。   对两个互相反对的命题同时都否定,不违反排中律。例如:“我不认为所有的人都是自私的,我也不认为所有的人都不是自私的”,这段议论不违反排中律,因为它所否定的两个命题是同一素材的全称肯定命题和全称否定命题,它们之间是互相反对关系。   有一种“特殊问语”。例如,某宿舍失窃,保安人员问其中的一位住宿者:“你以后是否再偷东西了?”,对特殊问语的回答,不能简单套用排中律。表面上看,“我以后不再偷东西”和“我以后再继续偷东西”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由排中律,必须肯定其中的一个。但肯定其中任何一个命题对于被提问者来说都是不恰当的,如果他事实上没有偷过东西的话。“特殊问语”事实上预设了一个对被提问者不利的前提,如在上例中预设被提问者偷过东西。因此,对特殊问语的恰当回答,是针对问题的预设,而不是针对问题自身。   对互相矛盾的命题,不能同时肯定 ,也不能同时否定。同时肯定违反不矛盾律;同时否定违反排中律。   对互相反对的命题,不能同时肯定,可以同时否定。同时肯定违反不矛盾律;同时否定不违反排中律。

8,排中律与薛定谔猫

《现代汉语词典》中“排中律”词条是这么说的:形式逻辑基本规律之一,指在同一时间和同一条件下,对同一对象所做的两个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假,必有一真,亦即,如果一个是假的,另一个一定是真的,不能有中间情况。而“矛盾律”词条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不能同时做出两个矛盾的判断,即不能既肯定它又否定它……公式是“甲不是非甲”或“甲不能既是乙又不是乙”。 对薛定谔猫的解说有多种版本,谁对谁错,尚在争论中。其中哥本哈根学派的所谓的正统诠释说:在未观测之前,猫处于既死又活的叠加状态——猫既是活的又不是活的。这其实并不算违反排中律(至少不是直接违反),因为排中律只是说“……不能同时都假……”,并未排除“同时都真”的可能性。“既活且死”所直接而明显违反的应该是矛盾律——猫不能既是死的又不是死的(第二个公式)。 量子力学核心原理之一的态叠加原理说:体系可以处于多个本征态的线性叠加态之中。这里的“体系”若指微观体系,比如电子等粒子,则绝大多数科学家都认同态叠加原理的正确性;若指宏观体系,比如那又死又活的猫,则争论就很大了。你说“叠加态即便客观存在,也不可观测”是不妥的,正是因为对同一条件下的体系进行多次的同样的观测却可能得到多种结果这一观测事实,迫使我们断言在观测之前体系处于叠加态之中,亦即,叠加态是客观实在的观测结果“逼得”我们不得不接受的一种状态,怎能说不可观测呢?“一观测就破坏了叠加态”这倒是真的,但这不正说明叠加态可观测吗?若不可观测,又如何被观测破坏?“因此人的经验中不存在叠加态,经验中只存在本征态”这一句若去掉“因此”基本就对了。是因为日常经验中没有“对同一条件下的体系进行多次的同样的观测却可能得到多种结果”的情况发生过(抛色子等情况不属于“同一条件下”,因为每次抛的条件都略有不同),所以“人的经验中不存在叠加态,经验中只存在本征态”。这一事实与你前面说的“……一观测就破坏了叠加态”没有因果关系。暂放死活猫,先来看看微观体系的态叠加与矛盾律的关系。比如,一个电子同时既在北京又在伦敦的情形,这在日常经验看来是奇怪而不可能的,但在真实的微观世界里,这却是真的可能的!这与矛盾律矛盾吗?似乎矛盾,因为“同时既在北京又在伦敦”就等同于“既在北京又不在北京”和“既在伦敦又不在伦敦”的结合,而后两者都是违反矛盾律的。但真的矛盾吗?我看关键是矛盾律中指的是“同一对象……”,而那个既在北京又在伦敦的单一电子真的是同一个电子吗? 由量子力学与狭义相对论及场论相结合而发展起来的量子场论认为:真空不空,那是充满了各种场或粒子的基态的热闹非凡的地方。真实的电子是电子场的激发态,电子场的基态则是无数的虚电子(它突然诞生,又很快消失,仪器不能直接探测到它,故称其“虚”)。一个真实的在北京的电子,可以在不确定原理(量子力学的又一核心原理,又称测不准原理)允许的时间内向真空交出自己的能量,从而由激发态返回基态——虚电子的状态;与此同时,远在伦敦的某个虚电子可以向真空借出能量,使自己变成真实的电子。如果这个新诞生的真实电子再及时借助神秘的远超光速的非局域量子效应(这一效应已有实验证实其真实性)“通知”北京的真空不必返还原本那里的那个真实电子交出的能量,那么从表观效果上看,电子似乎瞬间就从北京跳到了伦敦!当然也可能“通知”没发出或没传到,那么,北京的真空就会及时向虚电子还回能量,使得真实电子再次在北京出现;而伦敦的真实电子也及时向真空还回能量而重返虚电子状态。这样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上段所述,事实上涉及两个对象——两地的不断互换中的虚实电子,还涉及这两者间的无限高速的神秘通讯,这已不是矛盾律中限定的同一对象,所以不违反矛盾律。既然貌似有两个电子,为何又称其为一个电子呢?因为神秘通讯确保了一个电子若在北京被探测到,那伦敦那个对应电子就必须处于基态的虚电子状态而不会被伦敦的仪器发现,反之亦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它俩还真的只是一个实电子! 在保证矛盾律中的每一个概念都有明确意义的前提下,我认为它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问题就在于,奇异的微观世界里“同一对象”“同一时间”“同一条件”等概念都变得模糊而微妙了,因此再肯定其绝对成立就显得有些底气不足。回过头来看看猫。关于死活,先多说几句:这两种宏观状态其实分别对应着极多的各个微观状态的不同的组合,而且两者间并无明显的界限。现已公认,心脏停跳不是死亡的标志,脑死才是;而脑死又涉及到多种脑功能的一并丧失。可以设想,这些脑功能不是突然一齐都消失的,很可能最开始是某个神经元或神经突触中的某些分子不能再完成原应有的功能,然后该神经失效,再扩展到更多的神经……总之,生死之间的距离其实是很靠近的,相应的微观状态的不同组合之间的差异也可以是不大的。 猫体内的每个电子、质子等基本粒子都可以处于“虚实频繁互换因而状态也不断变化”的叠加态中。每个粒子的每个状态都可与其他所有粒子的所有状态进行几近无穷的组合。这些微观组态中的一部分对应于死,另一部分对应活;这两大阵营中的绝大部分组态是彼此大不相同的(对应于我们通常对生死大别的认识),而有一小部分则是差别不大的(对应于刚刚要死的状态)。猫的生死叠加态其实是无数微观组态间的叠加态。这真的是可能的吗? 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所谓的观测无非就是观测仪器与研究对象在一定程度上的相互作用而已,而这种相互作用会使叠加态坍缩到某个本征态;猫体内众多粒子间不缺乏相互作用,而这种相互作用“积聚”到某种程度后也就相当于某种观测,从而使猫自动地从“死活”态中坍缩出来。至于要积聚到何种程度以及如何积聚尚不得而知,但我比较倾向于这种观点。 列宁关于物质的定义我看仍适用,只是其价值似乎不大,因为“客观”是难以定义的,尤其在量子力学中,主客观似乎更是纠缠不清,难分彼此。 在量子力学的框架内,世界必然有一部分是在原则上也不可知的。比如,那个既在北京又在伦敦的电子,对于某次的观测,我们不能确切地预知它到底是在北京的仪器上出现,还是被伦敦的仪器俘获,我们知道的仅有相关的概率而已。 然而,量子力学是终极原理吗?在19世纪末的大多数科学家自以为已掌握了宇宙的奥义却被相对论与量子论的暴风雨狠狠修理了之后,谁还有那么大的自信打那个终极原理的保票呢?还有啥问题,欢迎继续探讨。
感谢宇筠锋先生的长篇解答,拜读先生大作如沐甘霖。有几个小疑问,还望进一步指教1. 排中律的前提是两个互为矛盾的陈述。一只猫的死与活在人的经验中应当满足互为矛盾,这与死的生理标准无关,无论采用何种具体标准,一旦判定死,必然同时判定它不活,不存在第三种或更多的情形,无论既死又不死,既活又不活,既死又活还是既活又死都是被排中律所排除的。作出判定必然不能离开人,离开人的意识。而人未作出判定的时候,猫的死活状态人是不知的(即便观察了也不行)。这时猫的状态是否也是哥本哈根解释中的叠加态?如果是这样,这个叠加态要么是人意识之外的存在物(不能被意识反映的存在物)要么根本不是客观存在。2. 但倘若以人的标准(这个标准是客观的,一旦制定好就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来衡量(尽管我们并未去实际衡量,假定有一个公正的除人之外的裁判,姑且说是上帝,或是自然本身),在特定的时间,猫是否处于一个死或活二者选一的特定状态,还是处于第三或第四。。。状态?尽管上帝似乎并不存在,但不妨碍我们假定有个万能上帝,他该看到什么呢?或者以自然本身作为裁判,猫的死活取决于那个放射元素是否发出辐射(在此我们假定人对二者的决定关系的认识是正确的,客观的),那么一旦发出猫就必死,未发出猫就是活的,而某一时刻,到底有无发出只是人不知道,但自然本身是“知道”的。或者说即便是伟大的自然,他也只能在发出与没发出二者选一,不存在既发出又没发出的情形。这样说来在离开人的意识的物理世界里并无叠加态的存在。3. 叠加态是客观实在的观测结果“逼得”我们不得不接受的一种状态,这我也赞同,但只是一种看起来还比较合理的解释。上文实际上就是对该解释的一种质疑。1中所述表明如果叠加态存在的话,那只能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而2则表明在离开人的意识的物理世界里并无叠加态的存在。不知先生能否说明这里的矛盾?4. 猫的状态(死或生)其实和辐射(有或无)的状态并没有什么不同,只能选择两个不同状态。这两对状态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或一一对应关系。薛定谔用猫作为例子,只是把“效果”放大而已。5. “大多数科学家都认同态叠加原理的正确性”,不错它也是量子力学的理论基石之一,由它导出的结论无疑是得到大量证据的证实的。但它依然只是假设,没有直接证据,否则就该叫做定律。如果它并非客观实在,又如何能导出正确结论?我不由想起曾在您的百度博客里看到的一篇文章《辩证法与放屁》,文章写得非常精彩。里面有个质疑:“一个帝国教授(黑格尔)怎么就能从一个错误前提得到正确结论的?”和这里的问题似乎有点相似。个人认为辩证法或许的确没什么用,不过却是正确的。(这个问题有兴趣的话,有机会期望能与先生探讨)6. 您文中:“一观测就破坏了叠加态”这倒是真的,但这不正说明叠加态可观测吗?一语,本人不敢苟同。在量子力学的框架内,我们观测到的是本征态而非叠加态。叠加态本身无法观测,我们也不能通过若干本征态的观察结果,来说明叠加态的的具体性质(除了观测必然破坏叠加态这一点,这一点应当也是假设吧?我不知有无直接证据,先生如果知道请予指点)。这一点如果也是基于假设,那么对若干本征态的观察结果,就不能说明叠加态的任何性质。所以,我还是要保留我原来的观点:“一观测就破坏了叠加态,因此人的经验中不存在叠加态”。人的经验必然来自于观察,在我看来二者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7. 量子场论我以前没有看过,看了先生描述有几处疑问,望解惑。按量子场论的观点,是否存在理想真空的概念?星际“真空”当然不是理想真空,尽管可能的确没有一个分子或原子。如果一个理想的绝对绝热的容器(没有任何辐射可以透过),器壁材料理想的不挥发,将其内部充以近于绝对零度的氦固体或液体(它还会有极小的蒸汽压)然后将内部分子完全抽空,理论上应是可行的。这样的“真空”是否不空呢?在这样的容器中是否存在所谓的量子涨落?有无电子产生的可能性,如果产生,其能量源自何处?“如果这个新诞生的真实电子再及时借助神秘的远超光速的非局域量子效应(这一效应已有实验证实其真实性)“通知”北京的真空不必返还原本那里的那个真实电子交出的能量”。我也简单查了一下“非局域量子效应”,确有实验证实两个相距很远的光子之间存在量子关联。这种关联导致的信息交换速度是不是无穷大?是否与相对论冲突?
排中律是:A和非A至少有一个成立薛定谔的猫,你可以认为他违背排中律,但其实,那基于一个认知:生物只有【死】【活】两个状态,A=【死】则非A=【活】,A=【活】则非A=【死】。那么,你说猫既不是死的,也不是活的,当然就是说A和非A都不成立,违反排中律。不过,量子力学叠加态如果真的可以顺利推演到宏观物质甚至生物,那么猫的状态本身就不是只有【死】【活】两种,这只是两个本证态,不观测,猫在叠加态上,那么也就不违背排中律了。
什么意思?
学物理的我也很有兴趣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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