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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行离职会有什么后果吗

试用期6个月,你做了三个月,还在试用期内啊离职没有什么大不了啊,社保还没拿到卡无所谓了,我第一份工作一年的社保我都扔了没几个钱,祝你工作愉快
①单位强迫劳动者离职,那么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②劳动者强行离职,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单位给予除名处理,而且上报劳动局备案 那么劳动者以后找工作非常困难。
直接交辞职报告不管批不批 一个月后就可以走人了

强行离职会有什么后果吗

2,如果在一个公司满6个月然后公司强行开除我劳动合同也签订了

我是HR,首先亲是不是有严重违纪问题比如偷盗,现金问题等,如出现一般一些单位合同上写了关于立即解聘的一些内容,其次如果不是在合同中是否涉及到试用期,再有如果怀孕并告知公司且公司知情下且员工无大的违纪行为者不能在孕期及哺乳期解聘员工,如果强行解聘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是孕妇,单位解除合同属于违法,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不是我孕妇,单位解除合同属于违约。需要双倍补偿。
按规定被开除了工资得给你,但你应得的补偿金你得不到,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违法犯罪被开除的,即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赔偿。

如果在一个公司满6个月然后公司强行开除我劳动合同也签订了

3,我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承担什么后果内详

是要缴纳违约金的,并且在你辞职时 应该提前一个月向单位递辞职报告.可以加我为好友聊
1、你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2、至与你说的违约金,得看你在单位的时候有没有参加过用人单位的出资培训,有没有签订服务合同,如果有按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就不应当有违约金。3、避免同业禁止的约定得看用人单位在你离职后是否有给你支付避免同业禁止的费用,如果单位不支付,该条就无效了。4、单位给你交的社会保险在你离职后单位会给你停掉,社保中心会给你封存,直到新的用人单位再次给你缴纳时开启,只要你不退,对你不会有任何的损失,也不用去管,不会有什么影响。
你好!是要缴纳违约金的,并且在你辞职时 应该提前一个月向单位递辞职报告.可以加我为好友聊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我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承担什么后果内详

4,关于单方强制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与补偿

如果你有以下情形,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无需赔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其它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以及赔偿金。你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不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单方解除与您之间的劳动合同,应当依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强行离职有哪些不良后果

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问题: 我辞职后,因有急事要马上离开公司,但公司不同意,于是我就强行离职了,这种强行离职对自己会造成什么负面影响呢?我现在很是后悔。 答案: 劳动规定,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后,就可以走,无论企业是否同意。此时,强行离职是合法的,企业不但要结算工资,还要提供离职证明。如果企业不结算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员工提出辞职后,关于离职时间,双方也可以协商,只要双方同意某个时间办理离职手续,多少天就无所谓了。 如果企业坚持要求员工继续工作到30天,员工不同意,可以与企业协商以工资顶替,即不领未发放的工资,或部分未发放工资。 如果企业仍然不同意,员工强行离职,损失工资是小事,潜在的不良影响是:如果以后找工作,应聘的公司要对员工做背景调查,离职公司可能会提供不良的证明,对找工作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未来的职业发展。 不知道你属于那种情况,但是我觉得你应该再回你原公司道个歉,说当时真不好意之类的话,能挽回多少是多少。

6,离职和强行离职

1.如果你3日后强行离职,旧单位会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名拒付你工资并可提起仲裁要求赔偿。2.一般公司不能保管学籍档案,他顶多在工作档案里放你强行离职的警告、处分一类,对档案有一定影响,但是影响不大。3.在与旧单位解除合同之前,新公司是不可能与你签合同的,这是违法的,新公司要负连带责任,新公司是不会冒险的,你去新公司的时候,他们一定会要求你带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入职。4.你的社保要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旧单位停保,然后新公司续保。公积金每个地区规定不一样,建议去公积金管理处咨询。打工的都不容易,建议如下:1.以书面形式向旧单位提出辞职,30天后合法走人。2.向新公司说明情况,争取晚一点到岗,一般晚一个月没问题。3.如果你对旧单位的规章不满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可以去劳动监察举报或劳动仲裁,但是不能这样强制离职。4.你可以提出辞职后,将年休假、补休假、病假之类的全休完,年休假不休可以要求折合现金计入薪水的。5.有空把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什么的看一看,去劳动部门咨询一下。有其他问题可以留言,不用浪费分数了,呵呵。
这是你自己提出离职的,当你提出离职后,公司在三十日内有权随时叫你走人,并不是说一定要等到三十日后才可以叫你走人。法律这么规定是考虑到公司的利益,总不能光考虑员工的利益不考虑公司的利益吧?如果每个人都可以说走就走,那公司的工作谁来做?
如果你公司没有和你签合同,买保险,那么你提出来辞职就可以走人。签合同的,就按劳动合同法的程序走,如果不按照这个执行,可以反映到劳动局。
离职报告分为两种形: 1、通知书型(离意已决):即员工于一个月书面报告,并明确离职时间,公司无权同意或者不同意,并于指定时间办理离职;履行了国家规定的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离职。 2、协商型(离职意愿不强烈):提前书面告知单位,写明原因,并请领导批准;协商意味浓厚,没准升职加薪就不离职了。 案例情况应该属于第2中情况,劳动合同法虽有规定协商一致解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真遇到仲裁)公司同意当天离职员工无异议应该也不会被判支付经济补偿;相反如果针对离职时间不能达成一致,公司强行要求当天离职,应视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我觉得关键在于离职报告的定性(可提前咨询劳动局),多沟通公司有公司的顾忌,你也有你的考虑,说清楚找个折中的办法,好来好去,闹僵了谁也没有好处。
没有必要和公司斗这个气哈;从法律角度来讲,你的坚持没错但是,从实际上来说,双方互相理解一下就好了。协商一下,找个最好的解决方法就可以了你说呢?

7,在劳动合同期间辞职会有什么后果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在劳动合同期间,并且是正常辞职的,是没有什么后果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拓展资料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辞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1、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权利是法定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加以限制或剥夺。用人单位为限制劳动者“跳槽”,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交纳押金或支付巨额赔偿金,该行为的性质是以特别约定排除或限制劳动者的合同解除权,是不合法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合同条款属无效条款。所以,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如果劳动者行使解除权而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既然已经过了试用期,那么只要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辞职,用人单位需要在30天之内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工资应该结算到离职的这一天,没有理由是不能扣工资的,并且在你离职之后处理你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的转移工作。 现在辞职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除非你在职期间,接受过公司委派的培训,当时的培训费用是由公司承担的,并且签订过培训协议,约定了如果提前离职的话,需要按照服务年限的比例支付当初的培训费用,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者为此支付的培训费用不能高于当初接受培训,公司所支付的费用。
1、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提出辞职2、转正期内,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3、如果有培训协议,未服务到期要根据协议将剩余服务期的培训费还给企业5、因个人愿意提出辞职,将工作交接好就没什么问题了,不会涉及补偿金,因公司原因被辞退,企业要根据劳动合同法支付补偿金给你
如果劳动者行使解除权而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权利是法定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加以限制或剥夺。用人单位为限制劳动者“跳槽”,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交纳押金或支付巨额赔偿金,该行为的性质是以特别约定排除或限制劳动者的合同解除权,是不合法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合同条款属无效条款。所以,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扩展资料《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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