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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不续签吗

可以不续签但是要赔付员工工资,基本上做几年,赔偿几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不算辞退,属于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不续签吗

2,劳动合同年底到期公司可以不续签吗

一般情况下可以不续签,但是如果已经有连续两次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然可以,既然到期了。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你们给公司签订了几次合同了。
可以,但需要给予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年底到期公司可以不续签吗

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如果你说的是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不续签需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问题:需要支付,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具体为:1、第四十六条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五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第四十四条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以上,即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办理社会统筹手续,并缴纳相应保险费用。但是,你如果主张双倍工资,我个人认为是没有依据的。因为法律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该在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但没有规定不按时续签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1、不续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再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公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但现在不用着急。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比用批准,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

已经超过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了,应按原合同条款执行,现在已经可以算是续约了。现在想不要这名员工之能按公司违约处理,但是要支付双倍违约金。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到期前都要告诉员工的。现在已经构成劳动合同的事实延续,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等着赔双倍经济补偿金吧。

6,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是否有权不续签

楼下对2次的说法是北京的说法。请提供你的详细信息,在哪个城市或者省份,可能各地并不一致。而且你合同的次数和工龄也未得而知,第几次的合同到期?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点 要看 即将到期的劳动合同是你和单位第几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第一次签订的,单位可以拒绝和你续签,但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1年1个月;如果是第二次签订的,到期时,员工可以要求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能拒绝。详情请查《劳动合同法》

7,劳动合同可以不续签吗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续签,如果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44、46、47、50条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获得经济补偿后,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不愿续签,则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即不续签,又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则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和对方续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不与对方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有一方不同意即说明就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劳动合同应即行终止。 当然也不乏特殊情况,如:劳动者因工负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义务兵服兵役期间的,在这些情况下企业均不得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 年终奖金是公司的规定,法律管不了那么多,所以是否能拿到奖金,取决于你们公司。 起诉的话,你可以在你工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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