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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运输合同

说据体点,客运合同就是你购买的车票。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其特征有:运输合同是有偿的、双务的合同;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什么是运输合同

2,物流公路运输合同怎么写更好

在物流公路运输合同中,为了能更好地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合作顺利进行,可以参考以下要求进行订立:1、托运方、承运方的具体信息,如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等;2、运输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及包装要求等;3、运输的货物起运地点、到达地点;承运日期、运达期限;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4、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5、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运输的费用方案、结算方式;货物的赔偿计算;6、托运方、承运方、收货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免责条件;7、合同协议的份数确定;8、托运人、承运人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物流公路运输合同怎么写更好

3,简述货物运输合同及其特征

一、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二、货物运输的特征:1. 承运人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持有公路货运经营执照.2.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直接、间接受国家计划的制约和指导.3. 道路货运合同的标的是承运人运送货物所提供的运输行为,而不是货物本身.其核心内容是承运人承运货物所提供运输劳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其运价.4. 道路货运合同的履行往往涉及第三人,即收货人.5. 道路货运合同可以是全程运输合同.6. 承运人的许多义务是强制性的.

简述货物运输合同及其特征

4,货物运输合同怎么写

货物运输合同(协议),是指承运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承运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包括水上、公路、航空、铁路以及联运等运输合同具有计划性,通常为格式合同。货运合同涉及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三方当事人,收货人虽未参加合同订立,但也依据货运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是按合同约定将承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通知收货人;托运人的主要义务是按合同约定交付费用。中国法律对货运合同的订立设有若干限制。合同承运人须为具有运输经营资格的单位,主要是国营运输企业;合同订立须严格依据国家运输计划;合同条款须严格遵循国家交通运输部门统一制订的法规。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5,请问运输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标准,运输合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按运输方式分类  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以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五大类。这五类运输合同主体的承运人是不同的运输企业,而托运人和旅客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公民个人。  (二)按照运送对象分类  根据运送对象,运输合同可以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两类。  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把旅客作为运送对象的合同。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旅客运输合同又分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公路旅客运输合同、水路旅客运输合同以及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与旅客运输相关的行李包裹运输,可以看作是一个独立的运输合同关系,也可以作为旅客运输合同的一个组成形式。  货物运输合同是指以货物作为运送对象的合同。根据运送方可以分为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多式联运等货物运输合同。  (三)按照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  根据是否有涉外因素,运输合同还可以分为国内运输合同和涉外运输合同两类。  国内运输合同是指运输合同当事人是中国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民、起运地和到达地等都在国内的运输合同。  涉外运输合同是指当事人或者货物的起运地、到达地有一项涉及国外的合同,例如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合同,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等。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接受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委托,使用运输工具将旅客或者货物从某一地点运输到另一地点,旅客为此向承运人支付票款,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向承运人支付运费。 一、运输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运输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合同标的为运输劳务。运输合同的核心内容是承运人为旅客或者托运人提供的运输劳务。运输劳务本身虽然不会产生具体、有形的“劳动成果”,但却可以使旅客和托运人获得服务并从中受益。 2.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运输旅客或者货物,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待给付关系。 3.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客运合同是诺成合同,因为该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货运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也有一些是实践合同。 4.运输合同多为格式合同。一般地,运输合同的条件是由承运人预先明确的,作为运输合同具体表现形式的客票、货运单或者提单也都是统一印制的,符合格式合同的特点。 二、运输合同的种类 1.根据运输对象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 2.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 3.根据运输工具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以及管道运输合同。

6,求承包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样本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 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运费:
你可以参看:第三节 货运合同  第三百零四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零五条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第三百零六条 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  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三百零七条 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第三百零八条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三百零九条 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第三百一十条 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一十三条 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百一十四条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第三百一十五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六条 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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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求物流承包合同范文

看看这个吧.  货 物 运 输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 委托乙方承运,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 货物运输要求  订舱数: 吨 受载期:  装货港: 卸货港:  二、承运船舶  船名: 载重吨:  船长: 满载吃水:  三、运输条款  1、本合同条款为F.I.O.S.T条款。  2、甲方负责联系、落实船舶靠泊装卸事宜,办妥货物出港手续、货物运输保险、申请理货及吊机以及其他与货方有关的手续,提供必需的垫、隔舱物料,支付货物的港口费用。  3、乙方负责装卸港的船舶港口使用费,但船舶只限在装卸港各一个安全泊位连续作业,因移泊而发生的费用及时间,由甲方承担。  4、货物交接:实行港港交接,乙方不负责理货及货物溢短。  四、装卸期限  1、装卸时间的计算以航海日志为依据,从船舶抵装(卸)港引水锚地 小时开始起算,装卸期限为:装港 天,卸港 天,两港合并计算,因雨、雪等气象原因影响本船装卸作业的时间除外。  2、如装卸时间超过该期限,甲方按每天人民币 万元向乙方支付滞期费,不足一天按比例计算。一旦滞期,连续计算,无速遣费。甲方应在船舶滞期的前一天向乙方预付一天的滞期费,以后应逐日预付,直至卸货完毕。  五、运费结算  1、运价按每吨人民币 元整(RMB )含( )不含( )发票,如实际载货量少于订舱数,按订舱数计费,运费总额为 元整(RMB );如超过订舱数,则按实际载货量计费.  2、合同签订后 小时内,甲方以电汇方式预付定金 元,船抵卸货港码头卸货前当即一次付清(电汇)。如遇节假日,甲方应提前备好现金或银行汇票。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毁约方应向双方支付运费总额 的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定金、运费或滞期费,属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并向甲方索赔,或采取拒卸、留置、变卖货物以及其他合理的追偿措施,甲方负责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船期损失,并按应付金额向乙方支付每天 的滞纳金。  3、甲方应在受载期前备妥全部货物,并办妥装船手续,如船舶抵港后壹天内仍未备妥货物,属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向甲方索赔由此而造成的船舶一切损失。  4、乙方如需变更承运船舶,应提前通知甲方。  5、因不可抗力所致的船期延误、货损货差等,双方免责。否则,因船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运费总额 赔偿给甲方。  七、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起诉方法院依法解决。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传真形式有效)。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有效期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帐 户: 帐 户:  帐 号: 帐 号:
请参考 仓储保管合同(2)  订立合同双方:  保管方:  存货方:  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 。  2.品种规格: 。  3.数量: 。  4.质量: 。  5.货物包装: 。  或者采用如下表格:  编号 包装 货物名称 品种规格 数量 质量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 费用负担、结算办法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  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其它 。  保管方: (公章)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 户:  存货方: (公章)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 户:  年 月 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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