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土地租赁合同法条,关于土地租赁的法律有关规定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29 07: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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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土地租赁的法律有关规定
租金你们事先没有协商好吗?如果之前已经说好了,那在租期内就应该按照合同里面的约定。如果说租期已满,承租方应该交出租赁物。如果承租方想续租,那必须经得出租方的同意才行的。
2,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有法律规定吗
被胁迫,你这个属于可撤销合同,但是你的撤销权只有一年。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相关合同方面的问题,可到法律咨询贴吧,寻问认证的律师。
3,土地租赁合同是否受合同法限制答案须有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除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之外的协议、合同均是属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土地租赁合同自然是受合同法限制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法条规定,如xgl71 所言。还有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你签订的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话,即便约定了20年,那也不成。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4,土地出租合同没有出租时间的长短能不能收回土地
这个是可以解除的,土地出租合同是租赁合同中的一种,而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期限则应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予以确定,无法确定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在只要提前合理期间通知即可解除,具体请参考如下法条:《合同法》第61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法》第232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5,如何订立土地承租合同
首先看该土地能否出租;其次看土地使用期多久;再次看土地用途。承租的使用范围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部门查)。如无问题,其他可以按开发内容参照该行业合同格式协商。以上法律已有修改,须查《土地管理法》。暂不去考虑你们村里出租该土地是否履行了相关程序以及效力等问题,假设这份集体土地出租合同有效,对于疑问条款,你要做的是:在签署之前,对于存疑条款要求对方更详细地去表述。这个表述确实有些模凌两可。仅就我的个人理解而言,如果我是乙方,安排这样的条款,主要目的应该是:可能我对于包括这块土地在内的一大片区域已经有了一个好的项目,而通过租赁的方式先和每个村签署下相应的租赁合同,此后再开始运作土地的收储工作,对今后土地的征收减少麻烦。模棱两可的合同条款或许对于土地征收会有帮助。
6,土地租用合同法
土地租赁合同立合同双方: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将位于,租赁给乙方使用,四至范围以测绘详图为准。二、乙方租赁使用甲方该宗土地进行厂建设,租金形式按年度定时支付。三、租赁期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四、租金及兑付方法: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租金为每亩元,计人民币元。本合同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交清一年租金元,以后乙方应于每年月日按时缴纳租金,逾期不交的,每日加收‰的滞纳金。五、甲方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折价补偿。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和出租。如确需转让和出租,须经甲方批准。、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如乙方放弃承租权,其使用权为乙方所有。、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权如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国家需要。、本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七、土地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急需使用土地的,须再重新有关手续。如到期不再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到期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甲方。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合同原件如没签字,可要回,推定无固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但要求给对方合理时间
7,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需租赁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经甲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土地范围、面积
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附图),面积按土管部门勘定的为准。
第二条 租赁土地用途
丙方开设汽车销售中心。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为________万元/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为________ 万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当年租赁费的一半给乙方,________个月后的第一周内支付当年另一半租金。这二个付款日为以后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条 续租
合同期满后,该土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国家征用该土地时,合同终止。各自损失自行承担。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
2.甲、乙方不能保证丙方行使该租赁土地使用权时,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且超过半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丙方不承租该土地,赔偿乙方损失________万元;
2.乙方不将该土地出租给丙方,赔偿丙方损失________万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违约的,除赔偿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该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后提供给甲、乙方的基建清单为准)外,另再赔偿丙方损失________万元。
第九条 其他
1.该租赁土地的审批手续由甲、乙方负责,丙方给予配合;
2.租赁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用途;
3.租赁期内丙方不得将租赁土地抵押给他人。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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