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在第几章,推定解雇在我国的劳动法里有嘛有的话在第几章第几条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08 05: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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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定解雇在我国的劳动法里有嘛有的话在第几章第几条
没有什么推定解雇,但只要不是怀孕、哺乳和工伤治疗期等法定不可解雇的情形,且企业按规定给予足够赔偿,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搜一下:推定解雇,在我国的劳动法里有嘛?有的话在第几章第几条?
2,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问题
劝退要看怎么 退? 如果 是 你 主动辞职 ,没有 经济补偿 。如果 双方同意 解除劳动关系,则有 补偿 ,工作不到一年支付半个月的 工资 。如果 单位单方面 解除劳动关系,赔偿一个月的 工资 。如果你没有任何过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坚持不同意或者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后可以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有劳动合同的解除时,在单位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3,新劳动法公司解除合同赔偿问题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我认为,你应该看你的合同书里面是怎么写的,写的1800就是1800,没有写你后面说的就不可以得到,因为那几百元有可能是后来口头给你说的。1、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上述要求公司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如果公司不支付上述费用,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4、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不应该是1800,也不应该是2200 。根据劳动法,公司给你赔偿年限工资应当是你去年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赔偿给你。就是说把你去年12个月工资加起来除以12,求得的数才是用人单位向你应该支付的标准赔偿金。明白了吧
4,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金的事情
乙方工作一年后甲方为其办理五项社会保险,本合同期间所发工资包含社会保险费用。”无效 违反劳动合同法强制性规定 另外你们合同上这条约定很含糊 既说一年后办理保险 又说本合同期间所发工资包含社会保险费用 这应该属于约定不明 可以有你们双方协商解决 不能达成协议的 视为未作约定 何况 这条本身也是违法的 无效用人单位要解约 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 至少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 单纯发条短信 就通知你被解雇了 也是违法的 但是这条你必须能证明 作为机主 你要求打印自己的通讯记录 营业厅应该是会给你打的 这是个非常关键的证据 很有必要你可以申请仲裁的,你们合同约定就违法,可以单位未办理社保为由,你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可将短信内容进行公证。纵横法律网 张绪林律师原合同对新单位有效,你们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另外,若单位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我个人意见以下,仅供参考:1、关于社保社保是法律规定必须要办理的,是强制性的规定,不能双方以约定的方式改变,你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2011年2月份至解除劳动关系止的社保费,缴费基数以你的实收工资为准,双方按照规定比例缴纳。2、关于解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费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你的情况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如果对方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支付1个月的通知金。3、关于取证那个短信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但前提是能够证明发短信给你的手机号码是用人单位的负责人所使用。如果这条证据能够被采信,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双倍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2个月)和一个月的通知金。合法的权益要靠自己争取,用人单位是能玩就玩、能赖就赖、能拖就拖的,可以找劳动局申请仲裁,仲裁不满15天内向法院起诉。加油吧!新的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就开始实施了,今年还签订你所述的条款肯定是违法的,既然违法就无效。但是正如你所说,要想申请劳动仲裁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仲裁委凭什么替你做主呢?光凭你说是没用的,现在法律规定是谁主张谁举证,你要想办法收集证据才行。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是有条件的,只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特殊情况才能单方解除。你说的手机信息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要咨询仲裁员,因为是他们替你处理劳动纠纷。祝你顺利!就受到法律保护、劳动岗位及劳动待遇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单位单方变更是无效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金,应当和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1、只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2。5、单位因为客观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4、缴纳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改变。3、因单位不缴纳社保原因辞职的,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无法达成一致的
5,劳动合同解除赔偿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据你所说,公司不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39、40、41条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实际是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所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月工资(元/月)×2.5个月(工作时间小于2年6个月)×2倍,月工资是指你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你好,你首先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否则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我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说明理由,而且不是任何理由,诸如你请假公司没同意,就不该成为理由。如果你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话,公司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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