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法律责任内容是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么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4-01-03 10: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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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法律责任内容是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么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违法或者违约行为而需要承担的不利后果。一般而言,具体的法律责任会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中明确规定。对统计而言,也不例外。《统计法》第六章(第37条至第47条)详细规定了各种统计相关法律责任。同时,《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第31条至第34条)也对相应法律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或者补充。仅供参考。法律责任从大的层面来说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统计法律责任的具体内容,需要从这三大方面入手,对应相应的法律条文来统计哦。不过,一般大学教材中都会有统计的,法律责任的类型也不多。
2,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哪些调查对象有履行提供统计资料的义务
《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统计调查对象,是指在政府统计调查活动中,提供关于自身情况的统计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统计调查对象的范围是所有依法负有统计资料报送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以外,还包括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各类其他组织。具体到每一个统计调查项目,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可能包括上述范围的全部或者部分对象。
3,规范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哪些
会计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税收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这只是一小部分,还有很多法规和规章制度。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地方性法规:《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规章:《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
4,统计法律统计法规统计规章的区别
其实都是有关统计的法,不过效力高低不同。法律、法规、规章的主要区别:1.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效力仅次于宪法。2. 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效力仅次于法律。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对本行政区划有效,效力更低一些。3. 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央人民银行、审计署和直属机构制定,效力低于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是由省级和较大市政府制定,对本行政区划有效,效力低于行政法规。4. 如果规章之间有冲突,由国务院裁决;如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有冲突,由国务院给出意见: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直接适用;认为适用规章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5,什么是统计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答:(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小张:甄律师,做为一名基层统计人员,自己深刻认识到只有学好统计法律法规,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统计。但我对统计行政处罚是怎样一回事还不太清楚,请您给讲讲?甄律师:小张,统计行政法律责任主要包括统计行政处罚、行政处分两种形式。而统计行政处罚是指各级统计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统计法律规范的行为给予的处罚。小张:那么它有哪些特点呢?勤律师:统计行政处罚的特点主要有四点:1.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统计行政机关。不同的统计行政违法行为,由不同层次的统计行政机关处理,其它行政机关不能行使处罚权。2.被处罚的行为是违反统计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统计行政处罚行为的作出是以相对人的行政违法行为为前提的。3.统计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制裁范畴,只适用于统计违法,不适用于民事违法和犯罪,不同于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4.被处罚的行为只是一般统计行政违法行为,也就是说,这些行为都是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小张:目前,统计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位律师:我国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违法所得。小张:某企业因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能否给予两种以上行政处罚?国律师:可以。
6,关于统计法的规定
企业未按规定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该企业违反了第27条的规定。处理决定见条文。 第二十七条 统计调查对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三)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有前款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但对同一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已按照其他法律处以罚款的,不再处以罚款。该企业违反了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统计局应作出的处理决定是: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确定,预拌混凝土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按标准规定的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对零星生产的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或现场搅拌的批量不大的混凝土,可按标准规定的非统计方法评定。 不大于10组的混凝土试件按非统计方法评定强度,大于等于10组混凝土试件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按照《统计法》的规定,未设台账不一定就处罚,如果有专门的文件规定必须设台账,才可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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