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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南开区医保局地址

天津市还没有这样的称谓单位。天津市社保中心南开分中心医保科,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二楼。

天津市南开区医保局地址

2,天津市南开区医疗保障局地点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平湖路5号
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的级别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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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津市河东区医保局地址

1.人民医院坐841路在多伦道换乘24路到八经路下车 2.人民医院坐836路/635路在西站换乘24路到八经路下车

天津市河东区医保局地址

4,天津市河北区医保局地址在哪

你所说的天津市河北区医保局在天津称之为“天津市河北区社保分中心医保科” 地 址:河北区昆纬路东六经路28号 邮政编码:300140 电 话:26292960

5,想知道 天津市 东丽医保局 在哪

东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天津市东丽区荣成路11号 022 2496 7594 () ? 公交车站: 跃进路 (西北 432 米) 17路, 151路, 176路(单行)空调, 185路, 305路, 461路, 503路, 605路, 613路, 621路空调, …
要看你从哪里出发了~~806,856,17,830,185.....在跃进路下车~~沿着跃进路走过了东丽影院就能看到环保局了东丽广场对面~~粉色的楼~~时间久了~粉色可能不这么明显了~~!

6,天津社保流程

一是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由本人单位的经办人员办理。主要有以下手续:1.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天津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2.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3.将经审批后的《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同时填报《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登记变动名册》、《社会保险退休人员居住地址信息名册》。  二是个人缴费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由个人存档所在机构的经办人员办理。办理手续同单位退休人员一样。  办理完退休手续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退休的次月,就可以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 。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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