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夫妻忠诚协议书怎么写

前排顶,很好!

夫妻忠诚协议书怎么写

2,怎样的婚内忠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忠诚协议本身只对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本身不具有强制效力,只要协议内容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
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比如你跟对方约定,如果他出轨了,给你50万,他签了协议这些是法律支持的
婚内夫妻忠诚协议具有人身属性,属于道德约束大于法律约束。“忠诚协议”。*对于夫妻忠诚协议的基本态度是,不宜直接认定其效力,但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考量因素。

怎样的婚内忠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3,什么是夫妻忠诚协议夫妻忠诚协议能不能公证

1.《婚姻法》第四条: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依据该条规定,“夫妻忠诚义务”通常是指夫妻在性生活上互守贞操,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不得为第三人利益牺牲、损害配偶的利益等。我国《婚姻法》尚未对“夫妻忠诚协议”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男女双方为维持婚姻并为着重保护非违约方的财产权益,越来越多的出现这种外在的保护婚姻、爱情的形式。一般来说,“忠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自愿以书面形式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忠实、保持专一,不应有婚外性行为的约定,如果违背了协议约定,应承担协议约定的违约或民事赔偿责任。2、夫妻忠诚协议能不能公证?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处一般不予办理“忠诚协议”公证,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可供操作,不能办理夫妻“忠诚协议”公证。
没什么问题,你们的条款很多都是直接引用的婚姻法法条,再由自己做了具体细化的赔偿和争议解决办法。合法合理,应当有效。公证只是提高效力,只需要双方签字该协议也能生效。

什么是夫妻忠诚协议夫妻忠诚协议能不能公证

4,亲夫妻婚内签订忠诚协议有用吗对今后生活会不会有影响 搜

对于婚内夫妻双方签署的《忠诚协议书》,如果《忠诚协议书》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前提下签订协议的,《忠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忠诚协议书》内容部分或者全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忠诚协议是否有效是有待商榷的,这需要分情况讨论,忠诚协议中如果对个人人身权益进行约束,如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抚养权,通信自由权等的,是基本无效的,如果忠诚协议中有侵犯他人人身权益的,也是基本无效的,也就是说法律是不会认可的,因为这些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必然无效。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可以自己约定财产的处理方式,拥有对财产的处理权,所以,如果忠诚协议约定的内容是以财产处分为原则,进行约束的,是可以获得认可的,当然这其中也牵扯到约定数额的可行性问题,类似净身出户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综上所述,忠诚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可操作性,以此为根据进行签署,才会在离婚时得到司法实践的认可

5,夫妻婚内忠诚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协议约定:双方婚后应该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有责任感和道德感,如果任何一方在婚期内因道德品质的问题而出现了婚外情,应当赔偿对方的违约金20万元。一年后,钱某经常以工作繁忙为由早出晚归,秦某敏锐地觉察到丈夫与她人有染。某日,对钱某进行跟踪,发现与自己的想象果然一样,顿觉天旋地转。强忍着心中的苦恼,对钱某好心相劝,希望他能回心转意。但是钱某一意孤行,致使婚姻终于破裂。秦某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以及赔偿20万元。 【分歧】 夫妻婚内“忠诚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一种观点认为,所谓“忠诚协议”只是当初双方的一句戏言,双方享有婚姻自主权,因此该协议无效。 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并没有涉及到婚姻自主权的问题,并且“忠诚协议”与《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相符合,因此该协议有效。 【管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 《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也就是说,在本案中,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忠诚协议”就是该条抽象规定的具体化之一,并且协议的内容没有涉及到婚姻自主权的内容,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因而当然有效。 那么,该协议是否具有可诉性呢?尽管婚姻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但是,婚姻中的涉及财产关系的平等自愿的具体义务,在婚姻法没有规定的情形下,适用合同法的规定,由负有义务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正是体现对婚姻法的尊重,赋予这种没有违背婚姻自主权的具体化情形的的协议以可诉性,符合法律的发展方向。
上海*曾判决认定有效,但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论。法律界大多认为,从法理上讲这种协议应当无效。道理很简单,该协议因为涉及到人身不适用合同法。

6,夫妻双方签订的忠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1】夫妻双方签订的“忠诚协议,对夫妻双方有效。【2】夫妻双方签订的“忠诚协议,应该和婚姻法第46条及其第一项和第二项保持一致。忠诚协议不要超大范围。那么忠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3】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案情】张某(男)与陈某(女)结婚后,双方签定了一份协议,其主要内容为:任何一方都要洁身自好,不得发生婚外性行为,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补偿名誉损失费及精神损失费50万元。两年后,张某与她人发生男女关系,被陈某发现。不久陈某起诉离婚,主张夫妻平分财产的同时,要求张某按协议另补偿某乙50万元。 【分歧】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夫妻忠诚协议有效,因为《婚姻法》第四条已明确规定夫妻有忠实的义务,另外,《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可以自己约定财产的处理方式,拥有对财产的处理权。另一种意见认为,该忠诚协议无效,因为夫妻相互忠实并不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 【评析】笔者比较认同第二种意见,忠诚协议是无效的。理由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可见,人身自由是法定权利而不是约定权利。因此,通过人为约定的方式来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是不合法的。与情投意合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人身自由权之一,是一种基本权利,高于其它权利。不能因为要保护其它权利而限制这一基本权利。任何强行限制这些基本权利的行为,不论其表现形式如何,均是违背宪法的。夫妻忠诚协议,其实就是通过一纸协议,将夫妻双方一些基本人身权利特别是人身自由给予限制甚至是剥夺,就其本质而言,是违背宪法的。违法的民事行为,是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同时,人身权既然是法定权利,就只能依从法定,而不能由当事人任意约定,亦即不能通过协议来调整。再者,从定约权的角度而言,忠诚协议也是无效的。因为法律允许夫妻对财产关系进行约定,但并不允许通过协议来设定人身关系。适用《合同法》或《民法通则》中确认合同是否有效的条款来判断有关人身自由方面协议是不是有效,显然属于适用法律不当。 二、《婚姻法》第四条所规定的是夫妻应当相互忠实,而非必须忠实。应当意在提倡,只有必须才是法定义务。当然,从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稳定的出度出发,《婚姻法》已将严重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对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作了严格而具体的列举,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除此之外的不忠实,是一些轻微的不忠实,属于道德的调整范畴,不在法律的强制调整范围之内。协议所指的婚外性行为,并不在列举之中,判定不忠赔偿显然扩大了对法律的解释。 三、夫妻忠诚协议中的补偿并不是婚姻财产约定,而是一种损害赔偿,不能约定,只能依法据实计算。婚姻法也确实规定了婚姻双方可以对婚前婚后财产归属进行约定,这种约定所指的财产,应是具体有所指的,亦即某个或某类财产,其归属在约定时即已定到具体的某个人;夫妻忠诚协议中所议定的补偿,则是将违约者有所有权的财产补偿给了对方,与夫妻约定财产归属有本质的区别,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夫妻忠诚协议中所议定的补偿,其本质是损害赔偿,包括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赔偿。且不说《婚姻法》已将就赔偿的情形作了严格的规定,即使是扩大了应赔偿的情形,通过协议预先确定今后可能发生的违背协议后的损害赔偿额,也是与基本法理相违背的。这是因为,损害赔偿是以损害事实为基础,其数额不能由双方当事人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适用填补原则,数额上应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当事人有多大损失就赔偿多大损失,而不是凭空想象。 综上所述,夫妻签订的忠诚协议是无效的。 作者单位:河南省襄城县人民*

文章TAG:忠诚  协议  夫妻  协议书  婚内忠诚协议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