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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强制执行的程序: (一)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执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2,强制执行程序

思科律所-律师助理为您解答:  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义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步骤如下:  一、写执行申请书  二、连同判决书一起交到原审*。  三、预交执行费。另外,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时间期限的。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超过一年你就无权再申请执行了。这个六个月或者一年的期限是从判决书规定他赔偿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不清楚你到底想知道什么,关于民事强制执行程序在民事诉讼法中有专章规定,可以去看 具体操作就是先去执行立案,然后*执行局发执行通知,限期履行,如不履行将强制执行

3,向*申请强制执行后有什么程序

申请强制执行一次即可,二审维持原盘的,按照一审判决结果执行。*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依职权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将依法强制扣划、冻结、查封、拍卖、变卖。但是申请执行人也有义务向*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经*调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的,将中止执行。
如果申请了强制执行*会尽快执行,如果其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会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拍卖进行司法拘留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向银行...

向*申请强制执行后有什么程序

4,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怎么走

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必须是判决生效后。具体流程如下:1、递交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2、*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3、执行开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5,到*申请强治执行走什么程序

根据各*具体规定办理申请。一般是递交申请书,缴纳费用即可。申请强制执行,各地*规定不尽相同。有的规定到*的案件受理中心登记,有的规定直接到*执行局申请登记。但一般程序是:1、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带着*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人的身份证,到*规定的部门填写、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2、缴纳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此后,人民*审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对于拖欠工资的诉讼请求,*在审理时,一般会依据劳动合同法来进行审判,当然,前提是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比如: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追讨工资?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可以提出哪些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应缴社保费而未缴的,还可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

6,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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