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什么样的用工合同是无效的

合同中未有约定的部分,就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而不是老板的随意解释。满意请采纳并给个好评
一个是没有双方签字二是超过实效三是执行过程重新拟定合同

什么样的用工合同是无效的

2,哪些属于无效签字

无效签字的情形有:不是本人签字;因欺诈而签字;被胁迫所签字等。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字后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存在欺诈行为、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哪些属于无效签字

3,签合同不能使用什么字体使用什么字体视为无效

不能正确辨认的都不行,合同不能有空项,空项视为法律待定合同。必须用黑色的铅字笔。必须要房主客户本人签字、按手印。代签的若无委托书的话,法律一般情况下视为无效。
你好!草书吧!!太多无效了,你应该问哪个有效!!打字不易,采纳哦!

签合同不能使用什么字体使用什么字体视为无效

4,哪些属于无效签字

无效签字的情形有:不是本人签字;因欺诈而签字;被胁迫所签字等。一般情况下,签字后合同就能产生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盖章也会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所以,合同不签字,在有些情况下也是可以生效的。那有效合同成立的条件主要有哪些呢?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以上就是关于有效无效签字的相关相关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5,劳动合同的签订怎样是有效怎样是无效

公司拿不出证明公章是伪造的就是有效的
合同无效至始无效,也就是具体法条请参照《民法通则》58条和《劳动法》18条从一开始该合同就无效
反过来光有法人反而不靠谱儿公章就可以了,因为只要公司在,公章不会,法人可能随时换的

6,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怎样认定无效

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代理人签字就无效。
你好,看你的委托权限
规范用语应该是“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委托代理签字人”这种写法易产生误解,到底是委托人还是代理人签字。不过,合同对方对此没有异议,且根据委托书及合同内容也能确定签字主体身份的就不致影响合同效力。

7,怎样的签名无法律效力如艺术签名都看不懂的字

理论上说,签名越乱越具有法律价值,签名不是为了识别写的是什么字,重要的是笔迹,出现纠纷后易于鉴定!所以看不懂的签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然,写的再乱也应该是写的自己的名字!
只要是具有法定效力的合同上签上你的名字,那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 艺术签名也算是的,只要是你写了自己的名字,是你本人签的,都具有法律效力

8,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 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个是没有双方签字二是超过实效三是执行过程重新拟定合同

9,票据上的哪些签章属于无效

票据上的下列情形签章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2)法人或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没有使用法人或者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人的签章的;(3)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未使用本名的;(4)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保证人的签章被伪造的,其签章无效。
票据签章是指票据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的行为。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也票据行为表现形式中绝对应记载的事项。如果票据缺少当事人的签章,该项票据行为便无效。票据上的签章因票据行为的性质不同,签章当事人相同。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票据转让时,由背书人签章;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票据代理时,由代理人签章;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由持票人签章。签章当事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则为效力无效。 票据无效签章是票据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上不符合票据法以及下述四项规定的,该签章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和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未加盖规定的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公章,签章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二、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未加盖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出票人公章的,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 三、票据违反规定加盖银行部门印章代替专用章,付款人或者代理人对此票据付款的,应当承担责任。 四、票据的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以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人民法院对票据上其他签章效力的认定。

文章TAG:什么样的签字是无效的什么  签字  无效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