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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中先予执行是什么意思

人民*审理任何民事案件,都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在这期间,有的原告由于生活困难,如果等到*作出裁判以后再强制被告给付财物,生活就难以或者无法维持。因此,人民*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可以裁定被告先给原告一定数额的款项,或者某些特定的物品,这种措施叫先予执行。
不明白啊 = =!

民法中先予执行是什么意思

2,什么是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对某些案件在作出判决以前,为了满足原告在生活上、生产上的急需,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被告先给付原告一定数目的金钱、财物或要求被告停止实施某种行为的制度。
先予执行是指*对某些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所需,裁定义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亦称先行给付。先予执行的条件是:①当事人之间权利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会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的;②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③在作出判决之前采取。先予执行的范围主要有三类:一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二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三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先予执行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人民*不能主动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人民*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如果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3,在强制执行中什么叫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对一定范围内的给付之诉,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并立即执行的措施。 《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不是无 限的权利。*认为有必要的,可责令其提供担保,以免因申请人的申请错误,使被申请人受到损失。申请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不予裁定先予执行。如果 申请人申请错误,*裁定先予执行后,被申请人因此遭受财产损失的,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这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利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被申请先予执行的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申请复议期间,不影响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
是针对住建局得裁定,所以是行政诉讼~在下不是专家~
符合下列条件,人民*裁定先予执行: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在强制执行中什么叫先予执行

4,什么是先予执行申请先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第一,当事人之间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即当事人之间谁享有权利谁负有义务是明确的。先予执行是预先实现权利人的权利,如果当事人之间谁享有权利谁承担义务不明确,也就无所谓预先实现权利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要求案件的基本事实是清楚的,人民*根据案情能够判断出谁是权利人以及权利人享有什么性质的权利。就被申请人承担的义务的性质而言,通常是属于给付、返还或赔偿义务的性质。第二,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即如果申请人不预先实现有关的权利,则其生活或生产就会遇到极大的困难。第三,当事人向人民*提出了申请,案件的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当事人是否因生活或生产的急需而要立即实现有关的权利,当事人自己最清楚,因此,先予执行的要求应当由当事人主动向人民*提出,人民*不能主动依职权裁定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第四,被申请人有履行的能力。因为只有被申请人具有履行的能力,申请人的申请才有可能实现,人民*作出的先予执行的裁定才有实际意义。

5,先予执行是什么意思

根据相关规定,就先予执行的*是否可以批准做出以下解释:先予执行是指*对某些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所需,根据权利人的书面申请,裁定义务人履行生效判决中所确定之义务的一种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七十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紧急,包括:(一)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二)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三)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四)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资金的;(五)不立即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第一百零七条人民*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6,什么叫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对某些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所需,裁定义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亦称先行给付。先予执行的条件是:①当事人之间权利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会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的;②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③在作出判决之前采取。先予执行的范围主要有三类:一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二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三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先予执行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人民*不能主动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人民*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如果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人民*审理任何民事案件,都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在这期间,有的原告由于生活困难,如果等到*作出裁判以后再强制被告给付财物,生活就难以或者无法维持。因此,人民*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可以裁定被告先给原告一定数额的款项,或者某些特定的物品,这种措施叫先予执行。    可以采取先予执行的案件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和其他具有紧急情况而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其条件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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