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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份执行裁定书提到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我想问一下这个词到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就是在案件穷尽执行程序后,仍不能得到全部执结,又不能裁定终结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时,对本次执行程序作结案处理的一种做法。

2,终本案件已执行*有开结案证明吗

审理终结的民事案件原告被告都发给*的判决书 ,这就是结案证明。对已经执行的更是这样。对刑事案件被告人和被害人 ,审理终结被告与被害人不上诉时发的判决书,同样也起结案证明的作用。

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一般情况下不会再审,担当一方申诉或检察院抗诉被允许的话,可以再审,或由上级及*提审。
就是
也有可能重审,一方申诉或检察院抗诉也可能启动重审。
除非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
是。本案不会再重审了。

4,为什么*要终结案件

*终结案件是审理案件的要求。一个案件达到一定条件时必须终结,了结一次诉讼。但是,什么情况下终结是有规定的。如你所言,案件还没有执行就终结显然是不对的。另外你也不必着急,*只是口头说是要终结,但实际上还没有下达终结裁定。这仅仅是说一说而已。你仍然可以找*请求抓紧执行。我相信*不会轻易终结案件。即使要终结也要有法定事由并且下达终结裁定。而且你的案件还没有达到执行不能的情形。即单位的法人资格还存在。
可以向本*,也可以向其上级*申请,请求撤销终结执行的裁定,申请恢复执行。同样可以向上级*申请转交其他*执行。
继续上述,把为你受理案件的*共同告上法庭,我支持你

5,*终本是什么意思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只要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申请人可以立即向*申请恢复执行。所以,不需要解除。《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案号是这样理解的:  1、再终字:是再审程序的案号,“再”的意思是本案属于再审程序案件,“终”的意思是本案是终审程序。对终审的判决不能上诉。  2、一终字:是正常审判程序的案号,“一”表明案件的类别(例如民一,包括婚姻家庭等案件),“终”的意思也是本案是终审程序的意思。对终审的判决不能上诉。

6,如何删除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终本案件内已执行的信息

可以向执行法官反映,要求及时删除。案件执行完毕或者已经自动履行判决的,*应当及时将被执行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如果案件已经履行完毕,而*未删除,可以向执行法官反映,要求及时删除。《最高*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扩展资料关于结案,《江苏省高级人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及结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结案:(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二)裁定终结执行;(三)裁定不予执行;(四)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完毕后,申请执行人书面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或者案件执行标的款全部执行到执行款专户,因申请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领取或不愿领取,执行*已依法予以提存的,人民*可以结案。第三十五条 下列案件,人民*不得作结案处理:(一)委托外省*执行的案件,在受托*依法结案前,委托*不得作结案处理;(二)中止执行的案件;(三)已达成和解协议尚未履行完毕的案件;(四)提级执行或指定执行的案件,原执行*可以销案,不得作结案处理;(五)因重复立案移送管辖的案件,原执行*应当销案,不得作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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