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如何看待庭审中的证据突袭

对于对方在庭审中突然提供的证据,可以拒绝进行质证。如果法官要求进行质证的,可以要求级予答辩期,答辩期满后再提出持证意见。
不明白啊 = =!

如何看待庭审中的证据突袭

2,原告证据突袭被告可申请多久的答辩期限

法律只要求被告应当亲自出庭或者委托代理出庭应诉,但没有规定被告不出庭或不委托代理出庭的行为性质。但实践中,被告不亲自出庭或者不委托代理出庭应诉的,*可能会作出不利于被告的判决。
没看懂什么意思?

原告证据突袭被告可申请多久的答辩期限

3,为防止证据突击民诉法应如何修改

明年 民诉要进行一次大的修改,关键是有许多的当事人违背了诚实信用,而故意搞证据突袭以此目的来胜诉。。。然而现实中也的确大量的存在,当时证据实在是没有找到,而后发现的。。。我个人观点,证据突袭问题应该赋予 法官更多的自由裁量权
没看懂什么意思?

为防止证据突击民诉法应如何修改

4,可否把证据提前告知对方会有没有反结果

你只需要把主要的录音放给对方听一点,让他晓以利害,否则,只有诉诸*了,相信法律,定能胜诉
你好!呵 因为是学法学的 所以来试试 仅供参考. 现在诉讼中原则上应该在举证期限内完成,否则不被采纳! 这在诉讼程序中叫证据交换 . 传统诉讼中人们总会高些证据突袭 参考资料:民事诉讼法记得给问豆啊!

5,民事诉讼法第63条中的八个证据分别是什么意思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正确选择A
证据突袭就是把重要的证据先藏着,不让对方知道。等到关键时刻突然出示给对方看,对方没时间准备如何来应对,就有败诉的风险。这样做对另一方极为不公平,所以如今的法律规定了举证期限,规定对方必须在这个期限内出示证据,好让另一方有所准备。如果对方没有出示,那么以后出示的证据就没有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

6,法定法律知识

第一,诉讼公正的强化。当事人双方在庭审前交换证据,相互对对方的证据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可以有效地避免“证据突袭”所带来的恶果,从而强化诉讼公正的实现。“证据突袭”曾美其名曰“杀手锏”,但这样的“诉讼技巧”或曰“杀手锏”是有害的,因它无助于案件审理朝最大限度接近案件本来面目方向发展,正如美国最高*法官威廉.布伦南(william brennan)所指出:“审判必须强调对事实的探求,而不应是竞技”。 第二,诉讼效率的提高。当事人双方通过在庭审前交换证据,可以基本上明确哪些是双方共有的证据,哪些是只有一方才有的证据,哪些是双方有争议的事项,哪些是无争议的事项,这样就可以将整理事实并明确争议焦点。庭审时只要集中精力对争议焦点进行审理即可,质证和认证都会因双方都已有充分准备而变得比较顺利,可以大大节省庭审时间,提高诉讼效率。此外,当事人通过证据交换使其对于诉讼增强了解,利于减少上诉率。        第三,诉讼体系的完善。就民事诉讼法制度体系内部来说,如果确立证据交换制度,则势必会确立举证时效制度、审前准备程序等,诉讼结构的当事人主义色彩会逐步增强而职权主义色彩会逐步减弱。同时,证据交换制度的确立还会使辩论原则、证明责任制度等得到进一步的落实。
真不知道有什么的意义。
你看看这个链接 http://baike.baidu.com/view/687150.htm

文章TAG:证据突袭  如何看待庭审中的证据突袭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