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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专利无效申请

实践中许多无效宣告请求是在专利权人起诉侵权人之后,被诉侵权人出于抗辨目的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此时提出请求的目的非常明显,就是要把原告方的权利基础完全否定,从而使对方侵权成立的主张失去依据。
专利需要具备 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里只说新颖性,所谓新颖性就是说,在专利申请日之前,从来没有过这个产品,才具有新颖性。由于贵公司已经在申请日前出售过该产品,这种情况下就叫使用公开;因此,贵公司申请日前出售的该产品使这个专利丧失了新颖性。因此,可以以此为依据对该专利进行无效。实际操作则需要证据,证明贵公司在此之前出售过该产品。还要确定贵公司的产品和专利中的产品是否一样。如果不一样的话,无效就没有意义了;你也不构成侵权。无效程序比较复杂,建议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

2,专利无效申请

最好有官方的或者大型展会啊等日期的.一般证据就是在其申请专利日之前进入市场的证据.如合同,收据等,但这些证据专利是不是要采纳也说不定的,毕竟这些时间等都是可以做假的...没有什么正式的文件,能证明吗.把所有能证明比他早的证据全部都提供.大型 官方的文件是最有利的
不能提出无效。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4条的规定,可以无效的情形只包括不符合专利法第5条,9条,22条,23条,26条3、4款,33条和细则2条,13条1款,20条1款,21条2款这几种情况,你说的情况不属于无效条款不过你可以去*对其进行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有在a申请日前BC厂家用类似设计的证据(比如说申请日前的广告,照片等) 以改外观设计没有新颖性为理由吧a申请的外观专利无效掉。有需要请直接联系!

3,专利无效申请证据来源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负有举证责任。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请求人提供证据的期限进行了规定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6条的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逾期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因此,对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和证据,应当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补充完毕,否则,逾期提交的证据和理由有可能会面临不予采信的结果。证据来自国内外均可。对于外文证据,需要同时提供使用部分的中译文。对于翻译内容对方不认可的,可由双方协商或由复审委指定翻译机构重新翻译。对于来自域外的证据,需要进行公证、认证。对于证据的基本要求为专利申请日前公开发表的资料,实践中较常用的为专利申请文件及公开发表的期刊杂志等。包括国内外专利及期刊杂志。所使用证据的公开日要早于拟无效专利的申请日,并且能证明为公开发表的材料。如提供期刊杂志的ISSN号等。

专利无效申请证据来源

4,商标无效申请是提交给商标局还是商评委

申请商标权无效的流程对应于商标权不同的无效情形,商标权无效的程序亦有所不同。(一)对于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的商标权无效程序有两种:1、商标局可依职权主动撤销该注册商标;2、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二)对于不当注册的商标,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自商标注册之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三)对于注册商标争议的,在先注册商标权人可自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销在后注册的商标。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撤销这一注册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起诉。人民*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可以使用

5,同一专利再次提出无效申请可以吗

可以。但是要注意: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6条第二款 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只要再次提出无效的理由或者证据不一样就行。更多知识产权问题,请咨询八戒知识产权
可以再次提无效请求,但是在后请求与在先请求依据的理由和证据不得相同;如果以专利复审委已对该专利的无效请求做出决定,又以相同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复审委不予受理。参考法条: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可以。但是要注意: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6条第二款 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只要再次提出无效的理由或者证据不一样就行。
可以
你是说,已经无效的专利再提出无效申请吗?这得看你之前无效的内容了,如果你之前无效了部分权利要求,那么就可以接着无效其他的权利要求。

6,专利无效申请费用怎么办

《专利审查指南》中对退款有如下规定,如果只是专利无效,申请费用不能退还。4.2退 款4.2.1退款的原则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三年内,提出退款请求。符合规定的,专利局应当予以退款。4.2.1.1当事人可以请求退款的情形(1) 多缴费用的情形:如当事人应当缴纳年费为600元,在规定期限内实际缴纳费用为650元,可以对多缴的50元提出退款请求。(2) 重缴费用的情形:如提出一次著录项目变更请求应当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当事人缴纳200元后,再次缴纳了200元,当事人可以对再次缴纳的200元提出退款请求。(3) 错缴费用的情形:如当事人缴费时写错费用种类、申请号(或专利号) 的;或者因缴费不足、逾期缴费导致权利丧失的,或者权利丧失后缴纳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提出退款请求。4.2.1.2专利局主动退款的情形下列情形一经核实,专利局应当主动退款。(1) 专利申请已被视为撤回或者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已被批准后,并且在专利局作出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前,已缴纳的实质审查费。(2) 在专利权终止或者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公告后缴纳的年费。(3) 恢复权利请求审批程序启动后,专利局作出不予恢复权利决定的,当事人已缴纳的恢复权利请求费及相关费用。4.2.1.3不予退款的情形(1)对多缴、重缴、错缴的费用,当事人在自缴费日起三年后才提出退款请求的。(2)当事人不能提供错缴费用证据的。(3)在费用减缓请求被批准之前已经按照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当事人又请求退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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