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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没有合同原件的情况下能否以购销合同纠纷提起诉讼

没有收据,那就要有足够的间接证据,如当场见证人,或其他在法律上有效的证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可以,有相关的预付款的收据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买卖协议的内容!

在没有合同原件的情况下能否以购销合同纠纷提起诉讼

2,买卖纠纷没有合同怎么办

法律分析:买卖纠纷没有合同的,一样可以起诉。可以提供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买卖合同关系,提出主张的一方享有出示证据证明该收货单或者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买卖纠纷没有合同怎么办

3,没有签订采购合同产生纠纷怎么办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根据法律规定,你们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你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付款),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对方不按双方约定或国家规定履行,你们可以发律师函,或向对方工商机关投诉,或直接起诉对方。

没有签订采购合同产生纠纷怎么办

4,无合同买卖纠纷处理

无合同买卖纠纷处理如下:1、协商解决,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2、仲裁解决,仲裁是指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3、诉讼解决,当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合同纠纷的内容有哪些合同纠纷的内容有:1、合同是否已按约履行之争议;2、合同的效力,即合同是否有效之争议;3、合同文字语言理解不一致之争议;4、合同是否可单方解除之争议;5、合同违约责任应当由何方承担及承担多少之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5,没有合同能打官司吗

合同不一定是书面的合同我国法律对合同有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两种口头协商一致也可以啊再者如果是买卖合同纠纷,没有合同的话送货单等也可以作为证据建议找律师咨询一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有张签名单
有没其他证明
没有合同部等于没有证据,只要有充分的证据一样可以打赢官司的。所以,希望你把情况介绍清楚。

6,没有合同的经济纠纷

即使是没有合同的经济纠纷,但有其它证据(例如人证、物证等)证明事实存在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7,未签订买卖合同的要到那里起诉被告人

没有签订合同如果有证据或者第三人以及买卖过程中的收据等作为证据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找不到被告那就很麻烦。《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未签订买卖合同,但只要证明了买卖关系存在就受合同法的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第五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甲公司,如果乙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存在义务的,就列为第三人。主要还是看原告的诉讼请求的。

8,买卖关系没有书面合同卖方能不能要回货款

合作之初,B公司按双方口头约定按时支付每批货物的货款,但A公司交付最后一批货物后,B公司却以最后三批货物质量有问题而拒绝支付最后三批货物的货款,并要求A公司赔偿其因此而受到的损失。A公司经再三催款后,B公司仍拒绝支付,A公司担心因双方没有书面合同而无法要回货款。A公司负责人找到本律师后,本律师对其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了分析,发现虽然A公司没有书面合同证明,但其他证据已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证据材料虽然比较简单,但支持A公司要回货款的证据基本具有。因此,A公司将该合同纠纷委托本律师,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要回货款。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准备好相关的材料隧将B公司起诉到法院。经查,货物的交付方式是由A公司负责送货上门,经B公司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B公司收货并同时向A公司出具收货凭证,并在收货凭证上注明该批货物的价款。验收人员系B公司实际负责人的一亲戚,但A公司无法证明其是否系B公司的员工。在诉讼过程中B公司提出反诉,认为A公司送的最后三批货物因质量不合格而给其造成了损失,要求A公司对此进行赔偿,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庭审过程中,B公司代理人辩称,A公司出具收货单上签名的人并非B公司的员工,其无权代表B公司验货和收货,也无权约定货款的金额。庭审过程中双方出具的证据如下:A公司出具三组证据材料:一、收货单:拟证明本诉被告对诉争货物已验收,诉争货物质量符合本诉被告的要求,并约定货款金额,以及双方交易习惯的事实。二、银行收款证明:拟证明双方的交易习惯,并证明本诉被告授权收货单签字人验收货物和约定货款金额权利的事实。B公司出具二组证据材料:一、拒绝付款的公证书:拟证明诉争货物质量不合格并给反诉原告造成损失的事实。二、仓库租赁协议、第三方机器维修费用凭证:拟证明因反诉被告供应的货物质量不合格而给反诉原告造成损失的事实。本律师参与了庭审,对事实进行了调查,对双方的证据材料进行了质证,并结合查明的事实和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发表了如下代理意见:一、事实证明B公司已授权收货单签名人验收货物并约定价款的权利,该验收人员有权代表B公司验收货物并约定价款,其权利的获得与其是否系B公司的员工无关。A公司和B公司双方的买卖关系并非只有诉争的三批货物,之前双方已有多次成功交易的记录。成功交易中收货单的签名人和诉争交易中收货单的签名人均是同一人,B公司对先前成功交易中收货单签名人的验收权和约定价金权从没有提出异议,均对此人签字的收货单对应的货款进行了支付,诉争货物交付前B公司也没有通知A公司已取消该验收人的权利,因此,该验收人完全能代表B公司履行验收货物并约定价款。二、A公司供应的货物质量不存在问题,完全符合B公司的要求。A公司每批货物交付前B公司均要经过验收,按照交易习惯验收的方式是当场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B公司应当场拒收或提出异议,但B公司对诉争货物当场验收后从没提出异议并收取了货物,即使B公司当场验收不能确定货物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也应保存有A公司签字确认的样品,以便再次检测有依据。事后如发现诉争货物质量有问题,也应在合理期限内向A公司提出,但B公司却将货物出售给第三方并使用后才向A公司提出质量的异议,已远远超过了合理期限,并且B公司也没有保存有A公司签字确认诉争货物的样品。三、针对B公司的反诉,A公司完全不能认可其主张的事实。B公司既不能证明A公司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其要求,更不能证明其出售给第三方的货物系A公司供应,即使A公司的货物不符合其要求,B公司也有防止损失夸大的义务,而不应等到第三方使用后才提出质量问题。综上,本代理人认为B公司应完全支付诉争的货款,其提出反诉的赔偿请求毫无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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