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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中的职权监督包括哪些

同级检察院的监督、上级*的监督、当事人依法律诉讼程序提起的监督

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中的职权监督包括哪些

2,民事诉讼的检查监督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检察监督原则有以下两个含 义: 1.检察监督的对象是*的审判活动,不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 2.检察监督的方式为事后监督。即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检察院认为确有错误,可以依法提出抗诉,要求*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

3,论民事诉讼中的检查监督原则论述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掌握本条原则需注意两点:  (1)在我国,人民检察院监督的对象仅是人民*的审判活动,而不包括当事人的诉讼活动;  (2)人民检察院对人民*审判活动的监督时间为法律文书生效后,具体监督方式是对人民*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具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情形之一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论民事诉讼中的检查监督原则论述题

4,民事诉讼的检查监督的内容和方式

增加了检察监督的方式——检察建议;扩大了检察监督的范围——诉讼活动均可监督。加大了监督力度等。自己对比新旧诉讼法就可以的。请采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检察监督原则有以下两个含 义: 1.检察监督的对象是*的审判活动,不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 2.检察监督的方式为事后监督。即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检察院认为确有错误,可以依法提出抗诉,要求*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

5,民事审判监督程序

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理。 所以说你说的“一般的民事案件一审最长期限为3个月”是不准确的,3个月是一审简易程序的审限而不是普通程序。 一审延期最长可延续6个月。延期情况见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所以说,*审限和延期各用6个月没有太大的瑕疵,你尝试审判监督程序不一定可行,除非是你有*不应延期的实质性证据,即不符132条规定的情形却延期,那样还有希望要求监督,一般情况下是不易成立的。

6,民事诉讼中的检查监督原则有什么特点

民事诉讼中的检查监督原则特点有:(1)监督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这方面的监督主要采取消极的方式,即它一般不主动调查和追究司法审判中的不法行为。民事经济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或者其他人对审判中的不法行为,对审判人员进行控告、检举,人民检察院应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2)对人民*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合法进行监督。根据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认为有错误,应当提出抗诉,并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检察监督原则有以下两个含 义: 1.检察监督的对象是*的审判活动,不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 2.检察监督的方式为事后监督。即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检察院认为确有错误,可以依法提出抗诉,要求*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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