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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间借贷纠纷

不可以
你是说:诉讼时效超过后,人民法院能否再受理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 回答:人民法院在受理诉前财产保全时,会对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进行审查的,如果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话,人民法院会予以受理,同时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否则,法院会解除担保。
把你问题说清楚,用字要准确,否则,答案是不一样的.

民间借贷纠纷

2,民间借贷案件

去法院
找律师 去法院
委托律师,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
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否则很可能面对执行难
可以先起诉,然后查封财产,如果是和另一个合伙人一起的,那么可以列为共同被告!查封个人财产或者查封其可以得到的利益,比如工程上面的利益!
财产保全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款,起诉

民间借贷案件

3,民间借款纠纷案例

可起诉要求对方返还本金,并可主张利息。但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这么高的利息,最多是银行同期利息的四倍。
可以直接上法院起诉,要是过了诉讼时效两年(从张三应还借款之日开始起算过两年),即使你有充分的证据,也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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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借据未超过两年或有续签借据或有证据证明两年内李四没间断的追过款的话,可以先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不行再诉讼,诉讼时可申请财产保存

民间借款纠纷案例

4,民间借贷案件

1、民间借贷案件,是指法院受理的,在私人主体之间因资金借贷产生纠纷而形成的案件类型。  2、民间借贷案件是因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在进行资金借贷过程中发生争议而形成的案件。体现的是私人主体之间因资金借贷而引起的民事案件类型。但经国家批准的银行、信用社、贷款公司因发放贷款而产生的纠纷属于借款合同案件,不属于民间借贷案件。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阳光易贷网贷小编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民间借贷案件起诉条件的内容有: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5,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因保证人只是在借条上署名,并未约定保证方式,所以推定为连带保证。自然人之间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为无息借款。如果有明确约定,则按约定支付利息,那么保证的范围也包括利息。如果保证人未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本案主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为:2012年5月10日。债权人应于2012年5月10日起6个月内向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要点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至少一种)。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参考资料: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www.caoyanyi.cn" target="_blank">www.caoyanyi.cn</a>
需要担连带责任的。
C是特殊保证人,并非一般保证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赔偿不起,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拍卖其财物

6,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事情

1、行为性质分析:你以背书形式载明你愿意替你父亲偿还债务行为的性质,属于债务承担。债务承担是债的移转之一种,是指有第三方介入债权债务关系,基于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的协议,为原债务人承担一部分或全部债务的法律行为。《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2、“然后在我父亲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我做为子女,愿意承担他的债务”,该背书中约定了债务承担的条件,即在“父亲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这是一个债务承担生效的必要条件,即你父亲在丧失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该债务承担才会发生法律效力。但,实际情况是你父亲去世的这一事件并非背书中约定债务承担的“父亲无力偿还的情况”,也即该债务承担的生效条件因你父亲去世而永远不能生效,故该债务承担不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只能在你父亲遗产范围内实现。
1、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或者说借款合同纠纷包含民间借贷纠纷。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较多,才从借款合同纠纷中单独分离出来。就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从加工承揽合同中分离出来一样。 2、民间借贷纠纷,与借款合同纠纷的相同点,都是一方将货币借给另一方;不同点是,借款合同纠纷现在专指银行借款给单位或者个人,一定有利息。而民间借贷纠纷指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和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借款,不一定有利息。 3、《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4、《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 5、《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 利率的规定。

7,民间借贷纠纷

1. 民间借贷,泛指在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2. 民间借贷要遵守的原则:(1)、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仅起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出借人明知对方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制裁。(3)、以借款人的名义出的借条借据代其借款的行为人,发生争议时,行为人不能证明,借款人又不承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4)、国家有关机关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借据,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来支持自己的观念。(5)、群众之间有期限的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付逾期利息时,可以参照银行的同种类贷款的利率计算利息。(6)、民间借贷中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超出限制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而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此问题。(7)、借贷双方在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而不能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银行同种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8)、出借人不得将利息算入本金中谋取高额利息,在很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计算利息的,借款人只返还本金。(9)、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对借款人有可能转移、变卖相关财产的,国家有关机关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等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当事人的伤害,避免造成财产的损失。
你借贷的利率是多少?如果高于银行的4倍,那么高出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债务!
您说的事自相矛盾啊,(董某收回了11.8万元借条,重新出具了5.2万元欠条。)(2010年12月26日,张某持2009年1月24日所立字据起诉至法院)收回了借条别人就没有了怎么能起诉那,第三方的见证下结算账务问第三人就可以了,要求他去法院出证,人家不要那5.2万也不用答辩了)
可以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有意逃避债务,将财产转移他人的,你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他的儿子未成年,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直接执行该房产。
起诉至执行
抵押权成立了。。。。。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你可以通过卖他的轿车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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