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编主要讲了什么,农村信用社把债权拍卖给个人了这样合法吗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2-20 22: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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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信用社把债权拍卖给个人了这样合法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通常是基于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在经济理论上,债权属于产权或财产权,也可以称为财产所有权,在一定条件下,债权可以转变为有关主体的所有权。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债权人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债权有如下体征:(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债权拍卖,是指将债权资产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转让形式。根据我国《拍卖法》第三条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因此,农村信用社把其自身所拥有的债权,该债权应限定为合同债权,该债权作为金融资产以拍卖方式转让给第三人,法律上允许的。当然,农村信用社作为社会经济主体,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如果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那么该转让方式(包括拍卖)就应是合法的,应受法律保护。
2,想辞职了写什么理由最好
1、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2、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第二种情况提出,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都是合法的辞职理由。列举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现提出辞职。并请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3、当然如果不急于离开,也可以参照第一种情况辞职,通知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3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3,债权债务发生的原因什么是金钱债权
一、债权债务发生的原因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一)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二)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三)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四)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二、什么是金钱债权(一)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二)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三)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不限于金钱债务,交付货品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的,一般除了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或者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的或者有特殊性质不能转让的这三类情况其他的都可以。
4,机场值机员是一份怎样的工作辛苦不辛苦
航机员的领域很广的,朋友。贴切的讲航机员是随机的维修故障人员,飞机里的工作人员都可以说是航机员,空姐也可以说是航机员哦,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服务工作 。安检是和机场签合同,工作时间三班倒,只要有航班,都要去工作,哪怕是凌晨三点钟都要在机场。但是和机场签合同未必不好,机场还是属于地方的大型国企,福利和待遇都算不错的。遇上经济危机的时候只听说过航空公司亏损,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机场亏损。安检有一点不好的就是工作中存在辐射,因为安检机或多或少都有少量的辐射物质泄漏。值机员也不一定是和航空公司签合同,也有可能是和机场签订或者私营公司签订合同。工作性质就是协助自己公司所签订的航空公司办理航班,一般隶属服务科,主要帮助客人打印登机牌和托运行李等。工作起来其实也不轻松,也属于三班倒的性质,什么时候有航班都要工作。如果是航空公司的值机员,工作更加辛苦,而且还要区分你的身份性质,要看你是属于在编人员还是非在编人员,待遇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再者如果没有特殊关系,上升空间基本不大。所以建议你去做安检吧,不论经济怎样,安检不会裁员,待遇不错,工作稳定,还有旅客至少懂得尊敬安检,即使有旅客敢同你叫嚣,你也可以按照规定将他们就地正法,你也不用头疼所谓的航空公司的VIP或者航空公司的什么卡什么卡的贵宾。值机员就不要去了吧,累不说,当你面对所谓的金卡钻石卡旅客的时候...安检是和机场签合同,工作时间三班倒,只要有航班,都要去工作,哪怕是凌晨三点钟都要在机场。但是和机场签合同未必不好,机场还是属于地方的大型国企,福利和待遇都算不错的。遇上经济危机的时候只听说过航空公司亏损,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机场亏损。安检有一点不好的就是工作中存在辐射,因为安检机或多或少都有少量的辐射物质泄漏。值机员也不一定是和航空公司签合同,也有可能是和机场签订或者私营公司签订合同。工作性质就是协助自己公司所签订的航空公司办理航班,一般隶属服务科,主要帮助客人打印登机牌和托运行李等。工作起来其实也不轻松,也属于三班倒的性质,什么时候有航班都要工作。如果是航空公司的值机员,工作更加辛苦,而且还要区分你的身份性质,要看你是属于在编人员还是非在编人员,待遇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再者如果没有特殊关系,上升空间基本不大。所以建议你去做安检吧,不论经济怎样,安检不会裁员,待遇不错,工作稳定,还有旅客至少懂得尊敬安检,即使有旅客敢同你叫嚣,你也可以按照规定将他们就地正法,你也不用头疼所谓的航空公司的VIP或者航空公司的什么卡什么卡的贵宾。值机员就不要去了吧,累不说,当你面对所谓的金卡钻石卡旅客的时候你就知道做服务行业有多难了。
5,要走辞职不给批
如果决定明年不会再来这个公司上班,您可以编个恐怖一点的理由啊~!比方说自己生什么病。呵`!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呢??还有啊,他把你的辞职报告撕毁了,没有证据怎么办??
最后,我日期到了,走的时候他说我是自动离职还要扣500元怎么办??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你现在要做的是:
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报告,我不知道你在辞职报告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
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中的任何一条或两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
5、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你如果明年还继续来工作的话,可以提前请假回家过年。如打算明年不出来工作了,你辞职一般也需提前一个月的时间,如果不批,你可向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反映情况。还有,
你可以请假,就说家里有事请一个月假
批最好, 不批就辞职
这个理由 是一说就得批的那种才行辞职不需要申请和报告,更不需要批准!
你只要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提前3天),
到第31天(试用期到第4天)就直接要求单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所有工资;
(注意:辞职书最好用快递寄给公司负责人,另外在公司没有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前,一定要按时上下班!)
如果单位不办,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或仲裁委投诉!(免费)
简单写:
XX单位:
本人因XX原因,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请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为盼。
辞职人:XXX 年 月 日
6,没有下岗工资一直在外打工并与现用工单位签署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以上是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你可以和你的实际情况核对看看适合哪些条款,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7,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研究生
一、考试组成:民法学和商法学各占50%,共150分。
二、民法学部分的考试大纲
(一)参考书目
1.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本。
2.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本。
3.王利明主编:《民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最新版本。
(二)考试内容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掌握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词源、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民法的调整对象以及民法的特点。理解民法与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婚姻法、商法的关系。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掌握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能够论证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尤其是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及其价值。
认识并理解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及其分类。
掌握民事权利的本质与分类,分类包括财产权与人身权、绝对权与相对权、既得权与期待权以及支配权、 请求权、 抗辩权、 形成权。
第四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掌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特征、开始、终止,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掌握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的三种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监护
掌握监护制度的性质、监护人的设定、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
掌握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区别。
第五节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掌握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及责任承担。
第六节 个人合伙
掌握个人合伙的概念、合伙人出资和合伙财产、合伙的债务承担、退伙和入伙、合伙的终止。
第五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制度概述
掌握法人的概念 、法人的本质、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 法人的成立
掌握法人成立的条件和法人设立的程序、原则。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掌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等与自然人的不同。
第四节 法人的机关及法人分支机构
掌握法人机关的概念和种类、法人分支机构的地位。
第五节 法人的变更和终止
掌握法人变更的要素、法人终止的概念和原因以及法人的清算过程。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概说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分类及形式。具体分类包括: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独立的法律行为和辅助的法律行为、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生前行为和死因行为。
第二节 民事行为的成立
掌握民事行为成立与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的区别。
第三节 意思表示
掌握意思表示的概念、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构成要素以及意思表示瑕疵。
第四节 民事行为的效力
掌握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区别。
第五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掌握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区别。
第七章 代理
第一节 概述
掌握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权的性质、代理的种类。
第二节 代理权的行使
掌握代理权行使的规则。
第三节 无权代理
掌握无权代理与滥用代理权的区别,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表见代理制度的内容。
第四节 代理关系的消灭
掌握不同类型代理的代理关系消灭的原因。
第八章 诉讼时效和期限
掌握诉讼时效与占有时效的区别,诉讼时效的性质,诉讼时效的客体,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
掌握期限的确定和计算
第二编 物权法
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
掌握物权与债权的区别,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物权变动
掌握无权变动的含义,物权变动的形式、物权变动的要件等。
第三章 所有权
掌握所有权的概念与内容,所有权的权能,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第四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掌握我国立法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及其基本理论。
第五章 相邻关系与共有
掌握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第六章 用益物权概述
掌握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
第七章 担保物权概述
掌握担保物权的种类和特征,不同的担保物权概念、取得、效力、消灭。
第八章 占有
掌握我国物权法关于占有制度的规定。
第三编 债权法
第一章 债与债法
掌握债的意义、债的相对性原理、债的发生根据及债的类型。
第二章 债的保全与担保
掌握债的保全与债的担保的关系,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保证合同、定金合同的地位及基本内容。
第三章 债的移转
掌握债权让与的要件与效力、债务承担的要件与效力。
第四章 债的消灭
掌握债的消灭原因及其基本内容。包括:清偿、提存、抵销、混同、免除
第五章 侵权行为之债
掌握侵权行为的概念、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各种类型的特殊侵权行为。
第六章 不当得利之债
掌握不当得利之债的概念、构成要件、类型与效力,与侵权行为之债的区别。
第七章 无因管理之债
掌握无因管理之债的概念、构成要件、类型与效力,与侵权行为之债的区别。
第四编 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 专利法概述
掌握专利与专利权的概念以及专利法的基本理论知识。
第二章 专利法的主体
掌握主体的类型以及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专利的客体
掌握专利的种类以及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四章 专利申请与审批
掌握申请文件的种类与撰写要求,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程序,专利的无效与复审。
第五章 专利权的保护
掌握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纠纷的解决。
第六章 商标法概述
掌握商标与商标权的概念、商标的种类、商标权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七章 商标权的主体
掌握商标权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商标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章 商标注册申请与审核
掌握注册申请的条件以及审查与核准的程序。
第九章 商标权的保护
掌握商标权的期限、续展与终止、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 著作权法概述
掌握著作权概念、与专利权、商标权的关系,我国著作权法的历史沿革。
第十一章 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
掌握作品及其种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第十二章 著作权的主体与著作权归属
掌握著作权主体的认定及其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三章 著作权的内容
掌握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具体内容。
第十四章 著作权的获得与管理
掌握著作权的获得方式、著作权的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掌握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侵权的种类以及著作权纠纷的解决。
三、商法学部分的考试大纲
(一)参考书目
1.覃有土主编:《商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范健主编:《商法》,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二)考试内容
第一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法总论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概念、种类与历史沿革,公司的名称,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公司资本、公司资产与股东权益。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内容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股东出资与治理结构,国有独资公司与一人公司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资本募集、上市公司及其治理结构
第四节 公司财务制度与公司变更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第二章 证券法
证券法的调整范围、股份发行的条件、公司上市的条件、证券法欺诈行为
第三章 票据法
第一节 票据法总论
主要内容包括票据的概念、性质、功能,票据基础法律关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票据抗辩
第二节 汇票
主要内容包括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和追索
第三节本票与支票
主要内容包括本票与支票的概念与特征。
第四章 保险法
第一节 保险法总论
主要内容包括保险的概念、类型、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保险合同
主要内容包括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与解除
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
主要针对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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