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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通则是什么

指导民法的实体原则

民法通则是什么

2,民法通则的哪些条例为主要核心是什么

我觉得的是体现平等,公平,正义,诚信,效率等等法的价值。

3,民法通则130条是什么

民法通则第130条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法通则130条是什么

4,民法为什么叫民法通则

《民法》是《民法通则》的简称,是大家的口头习惯用语,为了叫起来更为方便,就把《民法通则》这个词简单叫作《民法》,就如有的人管《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叫《交法》、《土地管理法》叫《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叫《土地承包法》等。

5,关于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民法通则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条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 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 、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 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由他的法定代 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 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 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 第十五条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 , 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 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年满18周岁的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民事责任,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有独立的经济来源的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我国 民法通则 对公民的行为能力是怎么划分的

我国《民法通则》根据公民的年龄、智力状态等因素,把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达到一定年龄和智力状态正常的公民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至于何种状况才属于“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条规定:“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那些已经达到一定年龄但尚未成年和虽已成年但精神不健全,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后果的公民所享有的可以从事与自己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善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能力。对享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和第13条中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分为两种:  1、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以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和第13条中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分为两种:  1、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37613761事活动。  2、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将自然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梗氦盾教墉寄堕犀乏篓》第11条第一款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第11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2条第一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治理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民法通则》第12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2条第二款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民法通则》第13条第一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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