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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选择题

B A B 分析:商场的告示试用30天延缓了合同的生效是时间。商场的告示即为要约,而客户拉回冰箱的行为即为承诺,所以双方的合同已经形成,但是鉴于商场的30天试用期的约定,此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只有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合同才能生效,所以该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 合同未生效,该标的物也就是冰箱的所有权还没发生转移,所以商场仍然是冰箱的所有权人,雷击属于天灾意外,由于“天灾归无权所有人”,所以冰箱被雷击风险应由商场承担。
1\B2\A3\B
A.附积极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A.已成立、但未生效 A.张某承担
D试用合同约定无条件退还,不必积极作为;B试用开始时,买方尚无明确购买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对买卖并未达成一致,所以买卖合同未成立;B,试用期间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仍属百货店
BBA
36.A。37C.38工。

合同法选择题

2,合同法律制度的案例题求解

1、有效;依据《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2、定金合同不生效;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以定金的交付为生效要件;3、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即:按定金罚则规定,亮昌公司应向开成公司支付8万元;
《劳动合同法》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1) 双方的货物买卖合同有效,因为量昌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部分,该合同的效力已经不再受开成公司未付定金这一生效要件的限制了;2)定金合同不生效,因为定金合同是实践性的合同,以实际支付定金为生效要件;3)根据实际支付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合同法律制度的案例题求解

3,有关合同法的选择题

对法人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的行为,在相对人善意时(A)。 A: 对法人无效 B: 对其他人有效 C: 对法人有效 D: 当法人予以追认时有效 4、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后由(B)。 A: 出卖人承担 B: 买受人承担 C: 担保人承担 D: 相关的第三人承担 5、甲有一台旧电脑闲置不用,弃之可惜,遂委托乙商店出售。甲与乙商店的法律关系是(C)。 A: 居间合同 B: 承揽合同 C: 行纪合同 D: 代理合同 6、在合同文字或条款的含义发生歧义时,按照习惯或惯例的含义予以明确的解释的方法属于(D)。 A: 符合合同目的解释 B: 历史解释 C: 体系解释 D: 参照习惯或惯例解释 7、甲乙两公司于某年10月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后因乙公司违约致使该合同的履行对甲公司而言已成为不必要,此时(A)。 A: 甲公司有合同解除权且无须通知乙公司 B: 甲公司有合同解除权但应通知乙公司 C: 甲公司有合同解除权,但在乙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前,甲公司不能终止履行合同 D: 甲公司无合同解除权 8、对撤销权的行使首先应审查撤销权的主体、产生条件、行使范围,该审查权由(B)依法行使。 A: 人民法院 B: 仲裁机关 C: 工商管理部门 D: 合同审批机关 9、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D )。 A: 不承担连带责任 B: 承担连带责任 C: 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 D: 由法律作出规定 10、 “若帮我去威胁某人,我送你五千元”,对此说法,正确的是(D) A: 这是一个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B: 这是一个附期限的赠与合同 C: 这是一个附负担的赠与合同 D: 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附条件不合法

有关合同法的选择题

4,帮我做下合同法题多选100分

多选。  16 . 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 )。    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B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C 受欺诈的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D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  17 . 仅属于双务合同效力的有( ).    A 同时履行抗辩权 B 不安抗辩权 C 撤消权 D 代位权  18 . 根据我国的规定,下列关于违约金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B 未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法律的规定支付违约金    C 违约金视为违反合同的损失赔偿    D 在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所造成的损失的,对于该差额部分,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   19 . 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    A 买卖合同 B 借贷合同 C 租赁合同 D 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20 .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未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 )    A 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 B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 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主张 D 乙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权利   21 . 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支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下列哪些地点可能成为支付地 ()    A 出卖人的营业地 B 交付标的物所在地 C 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所在地 D 买受人的营业地   2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不符合约定而对违约责任又没有明确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要求对方承担的补救措施有 ()    A 修理 B 减少价款 C 退货 D 更换   23 . A市甲厂与B市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供应乙厂钢材10吨,乙厂支付货款3万元。但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未约定,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应为 ()    A 付款地点为A市 B 交货地点为A市 C 付款地点为B市 D 交货地点为B市   24 . 下列那些情形,可中止履行().    A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 C 丧失商业信誉 D 有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   25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哪些条款的效力 ()    A 结算条款 B 清理条款 C 质量标准条款 D 风险转移条款   答案:   16.AB   理由:可撤销合同的原因:   ①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   ②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PS:CD属于无效合同。)   17.AD   理由:双务合同是各方当事人都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合同。   18.ABD   理由:违约金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或者由法律规定。故选AB   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不选C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违约金的补偿性)。故选D   19.AC   理由:借贷合同可以使有偿合同也可以使无偿合同,假设一方借了钱给对方,如果不用对方还,就是无偿合同,要还就是有偿,故不选B;   附有保管费得保管合同是有偿合同,但是不是双务合同,故不选D。   20.BC   理由: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符合的条件之一是: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期。由于题目未说明,故不选A。   合同法规定,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故不选D。   21.ABC,160条   22:ABCD,111条   23:AB   24.ABCD   25.AB
16.AB理由:可撤销合同的原因:①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②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PS:CD属于无效合同。)17.AD理由:双务合同是各方当事人都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合同。18.ABD理由:违约金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或者由法律规定。故选AB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不选C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2)李某赴外地出差晚司前往旅馆投宿办理住宿手续时。服务员拿出本店一张印制好的住宿须知”请李某过目。而后请李某签字同意。其中一条写明”除日用品外的贵重物品。请交由包服务台统一保管否则若遗失本店概不负责。”李某鉴字后,回房休息。次日凌晨。发现自己房间的窗户被打开。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李某以旅店未尽到保护义务为由。诉至法院。耍求旅店赔偿损失。旅店则以李某鉴字同意的“住宿须知”为由拒绝赔偿。经查实:李某睡前已关好门窗。且手机、电脑被盗属实另外当地治安状况不佳,常有入室盗窃案件发生。但旅馆未聘保安人员。问、1)本案中住宿须知”是否为合同的一部分?(2)“住宿须知”中的免责条款的效力如何,为什么。(3)双方就”住宿须知”中的“非日用必需品的贵重物品”一词的理解发生争议,应如何予以解释?(4)本案应如何处理谁能帮忙回答
16:AB,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CD属于无效合同,详见合同法52条。17:AD,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付义务的合同,有同时履行抗辩的效力。18:ABD(不确定)19:ACD20:ABC,详见合同法74条21:ABC,160条22:ABCD,111条23:AB24:ABCD,第68条。25:AB,第97条

5,求相关合同法多选题答案

1、ABCD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2、ACD《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3、ABC《合同法》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4、BC《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5、BC《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注意:D项表述不完整6、ABCD《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这个题的题干有问题,应指明“对方”有以上情形,方可中止履行7、CD《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注意:A无效,B有效,均不是效力待定8、ABD《担保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注意:其实A中的“封存”表述也并不准确,但考试时建议选9、ABD《合同法》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10、CD《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细问题描述及疑问:甲方将价值100万元的房屋以60万元价格卖给乙方,合同的效力如何?( ) a、如果当事人是完全自愿的,这个合同就不是显失公平的合同 b、如果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则可以定为显失公平的合同 c、是否显失公平,要看甲方是否向法院提出撤销或变更的主张 d、甲、乙双方的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 )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是无效条款 b、显失公平,可变更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 甲公司拖欠乙公司货款2000万元,乙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在乙公司催款后不久,甲公司将其仅有的固定资产该公司的办公大楼以低于市场价格800万元的价格卖给丙公司,得价款1100万元。丙公司在协商该买卖合同过程中也知道甲公司负债累累,其所支付价款远不能清偿债务。乙公司得知甲卖楼后,再次催要,甲公司偿还1100万元后已确无偿还能力。为此,乙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就该办公大楼的买卖合同。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要求法院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b、甲、丙公司间的买卖合同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行为,且不存在合同无效的事由,乙公司并非合同当事人,无权主张撤销合同 c、如果丙公司不知道甲公司的转让行为是明显不合理而接受转让的,债权人乙公司不应当行使撤销权 d、不论丙公司是否知道甲公司的转让行为属明显不合理,乙公司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下列关于合同成立与生效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成立则合同生效 b、合同生效则合同成立 c、合同成立, 但合同并不一定生效 d、合同生效, 但合同并不一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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