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协议的法律性质,请问国际投资法中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13 19: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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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国际投资法中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①协议的一方是主权国家,协议的内容是国家特许外国私人投资者享有专属国家的某种权利,表明国家默认另一方外国公司为国际法主体;②协议中通常订有选择国际法或一般法律原则为准据法的条款,或附有国际仲裁条款,事实上是把协议"国际化"了。
2,投标文件是否属于合同签约
投标文件属于合同谈判中的要约,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拿到承诺后就可以根据要约签约了。从合同法分析,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方案归招标方所有或无偿使用”这一条款对未中标人没有法律效力。从知识产权法分析,投标文件的知识产权由投标人依法享有。从经济学分析,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目的是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和工程质量最优化。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应充分尊重并合理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以激励技术创新。不属于,投标文件只是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文书,中标了,会签订合同
3,投资入股协议
如果你没有出资,那就成了你给他打工了。在合伙协议上要注明你是劳务出资,并写清楚你的劳务出资折算金额或你们的分红比例。投 资 协 议 投资者与经营管理者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人以___万元为投资额,按照总投资的比例进行红利分配。 第二条 参与实际经营管理者,按照实投资金占总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未参与管理的投资人则按实际净利润的 %进行分配。 第三条 在运做良好的情况下,以一年为协议期,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未满一年者,投资者提出撤资,则按签定之日至提出撤资之日止,分享期间红利的净利润的 %。退款时间以提出撤资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退还所投资金,并以同期银行利息的 %支付利息。 第四条 在特殊情况下,如运做无明显利润,且预期在一定时期内仍无明显盈利能力,投资者可提出退出所投资金。在提出撤资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退还所投资金,并支付提出撤资书面申请起到退款之日的同期银行利息。 第五条 在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建立了良好的市场网络时,若有新的投资者加入,则需征得每位原始投资人的同意,方可加入。新投资者红利分配:按所投资额占总投资额比例净利润的 %进行红利分配(新投资者以投资之日起所产生的净利润为准),另 %净利润由经营管理者和原始投资者平均分配。 第六条 投资者对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与知情权。 第七条 在经营期间,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如地震、火灾等,则按投资人的投资金额承担。 第八条 在经营期间,所产生净利润的 %由经营管理者自行支配。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期限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经营者和投资人各执一份。 投资人: 经营管理者: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你管理,属于一个运营成本,支付固定工资,加效益提成。之后,净利就以你俩的入金比例分成就行了。
4,投资协议书
协议书的范本。 投 资 协 议 书 甲方:(投资人) 乙方:(操作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元委托乙方进行投资,获取收益。 二、权利和义务 甲方必须把投资资金以及相关资料证明交给乙方,供其进行投资操作;甲方有权查询投资操作情况,但不得干涉投资操作,不得泄漏操作情况,不得随意抽撤资金,不允许自行进行投资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有甲方负责。 乙方对甲方账户全权管理,精心运作,自主操作并承担操作风险;对甲方账户资金有保本的责任,即在协议到期日,若甲方帐户资金低于其存入本金时,差额部分由乙方补齐。 三、结算方式 投资期限为一年,每月收取利息。 以协议到期截止日为结算日,计算收益情况;以甲方帐户资金总额减去帐户本金后的收益为净收益;净收益有盈利时由双方按 : 的比例分配,净收益出现亏损时,其亏损部分由乙方补齐;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一切损失。 甲方未依照本协定的规定提交出资额,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 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乙方未依照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 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五、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外,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其他 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投资之前最基础的就是你对投资项目的了解。
5,招标师工程项目合同的有哪些类型
(1)按合同签约的对象内容划分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也称为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发包方)和施工单位(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或通过招标投标确定的建筑工程安装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甲方)、监理单位称受委托人(乙方)。 4)工程项目物资购销合同。由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分别与有关物资、供销单位,为执行建筑工程物资(包括设备、建材等)供应协作任务,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 5)建设项目借款合同。由建设单位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信贷计划,为保证项目贷款资金供应和项目投产后能及时收回贷款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除以上合同外,还有运输合同,劳务合同,供电等等。 (2)按合同签约各方的承包关系划分用电合同 1)总包合同。建设单位(发包方)将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个承包单位总包,发包方与总包方签订的合同称为总包合同。总包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仅同总承包单位发生法律关系,而不同各专业承包单位发生法律关系。 2)分包合同。即总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了总包合同之后,将若干专业性工作分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总包方分别与几个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对于大型工程项目,有时也可由发包方直接与每个承包方签订合同,而不采取总包形式。这时每个承包方都是处于同样地位,各自独立完成本单位所承包的任务,并直接向发包方负责。 (3)按承包合同的不同汁价方法划分 1)固定总价合同。 采用这类合同的工程,其总价是以施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计算依据,在招标时将造价一次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能因为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工资等变动而调整合同总价。但人力不可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国家统一调整价格、设计有重大修改等情况除外。 2)计量合同。计量合同又称为单价合同,分为两种形式: ①工程量清单合同。这种合同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咨询单位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分别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承包商在投标时填报单价,并计算出总造价。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的实际工程量应按实际完成量计算,并按投标时承包商所填报的单价计算实际工程总造价。这种合同的特点是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单价不变,工程承包金额将有变化。 ②单价一览表合同。这种合同包括一个单价一览表,发包单位只在表中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但不列出工程量。承包单位投标时只填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原填单价计价。 3)成本加酬金合同。这类合同中的合同总价由两部分组成。 作者:佚名
6,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特征
1、建设工程合同是以完成特定不动产的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一样,在性质上属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目的的合同,但其工作任务是工程建设,不是一般的动产承揽,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工作物是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成果。这也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不同于承揽合同的主要特征。从这方面而言,也可以说建设工程合同就是以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或施工为内容的承揽合同。从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来看,承包人主要提供的是专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等劳务,而不同于买卖合同出卖人的转移特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这也是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2、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各环节,均体现了国家较强的干预。在中国,大量的建设工程的投资主体是国家或国有资本,而且建设工程项目一经投入使用,通常会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国家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了较为严格的干预。体现在立法上,就是除合同法外还有大量的单行法律和法规,如《建筑法》、《城市规划法》、《招标投标法》及大量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诸环节进行规制。具体来说,立法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干预体现在以下诸方面。①对缔约主体的限制在中国,自然人基本上被排除在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的主体之外,只有具备法定资质的单位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主体。《建筑法》第12条明确规定了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并将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只有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才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此外,对建筑从业人员也有相应的条件限制。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此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依法无效。在对合同主体经营范围的限制方面,中国立法的态度日趋宽松,但对工程建设单位的主体要求却与这一趋势相反,相当严格。②对合同的履行有一系列的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的质量动辄涉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其质量进行监控显得非常重要。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监控的可操作性,在建设工程质量的监控过程中需要适用大量的标准。《建筑法》第3条规定,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建筑活动从勘测、设计到施工、验收和各个环节,均存在大量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适用。可以说,对主体资格的限制和强制性标准的大量适用,使得建筑业的行业准入标准得到提高,为建设工程的质量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③合同责任的法定性。与通常的合同立法多任意性规范不同,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立法中强制性规范占了相当的比例,相当部分的合同责任因此成为法定责任,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责任呈现出较强的法定性。如关于施工开工前应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要求,合同订立程序中的招标发包规定,对承包人转包的禁止性规定与分包的限制性规定,以及对承包人质量保修责任的规定等,均带有不同程度的强制性,从而部分或全部排除了当事人的缔约自由。就其分类而言,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勘察合同、设计合同与施工合同,分别以建设工程的不同工作阶段为其内容。此外,监理合同在广义上也是建设工程合同之一种。监理合同是指由建设单位(发包人)委托具有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其发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的合同,在性质上属委托合同而非承揽合同。因此,严格说来,监理合同并不属建设工程合同范围,合同法也未将其列入建设工程合同部分进行规定。2、承包方式其一,总承包合同与分承包合同。这种承包方式适用于发包人将建设工程任务总体承包给一个总承包人的场合。总承包,又称为“交钥匙承包”,亦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总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总承包人签订的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的合同。分承包合同是指总承包人就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任务分别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在这种承包方式中,发包人仅直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发包人应当依合同的约定向总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总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建设工作。总承包人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分包合同,相互间发生直接的关系,总承包人就工程建设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须对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责任。总承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合同时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分承包合同的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向总承包人负责,并于总承包人一同向发包人负连带责任。其二,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承包合同,又称单任务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建设工程中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不同的工作任务分别发包给某一勘察、设计人、施工人,并与其签订相应的承包合同。承包人就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作的完成向发包人负责。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单项任务承包合同时,不得将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分包合同则是由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究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部分的完成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这里的第三人亦即分承包人。在这种承包方式中,各个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工作任务的承包合同完全是独立的,各个承包人之间不发生联系。而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虽是两个合同,合同的当事人不一致,但两个合同的承包标的有联系,即分包合同的承包标的是承包合同承包标的的一部分,所以承包人订立分包合同时,也应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与承包人、分包人之间形成一个复杂的联系体系。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不仅应向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负责,而且与承包人一同向发包人负连带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无论是总承包人还是单项任务的承包人,在与第三人订立分包合同,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的、部分交由第三人完成时,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只能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不能成为分包人;第二,未经发包人同意,分承包合同无效;第三,分包的标的不是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对于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不得由分承包人完成。《合同法》明确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7,怎样写房地产投资合作协议
下面是范本,供你参考:房地产合作投资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 房地产项目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明确责任,共同遵守:第一条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项目暂定名为“ ”。项目用地面积 平方米(约 亩), 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层(包括住 宅面积 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 平方米), 地下一层(面积 平方米)。第二条 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的合作形式如下: 甲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以及项目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等一切相关法律行政手续,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开发运作,承担相关费用。 乙方向本项目提供合作投资资金,与甲方共同经营本项目,并独立享有本项目的利润。 甲乙双方对外承担责任的方式为: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作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依法依规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企业法人登记、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2、甲方负责依法依规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的内容一致。 3、甲方负责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等相关手续。 4、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 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办理施工许可证、本项目建设开发(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临时供水供电的水电费等费用),以及房屋销售等一切相关费用,包括办不限于行政费用、建设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5、甲方应保证本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6、甲方应将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的款项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合作开发事项。甲方不得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乙方依约提供的款项用于其他用途。 7、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8、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以确保乙方对本项目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合作形式约定的合作投资资金。 2、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后,对本项目享有监督管理权,负责对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包括开发土地、建设项目、销售房产等过程)提供咨询以及相关协助。 3、乙方定期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监督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申请施工许可、施工管理、建设管理、开发协调等相关工作,以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负责共同保管甲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第五条 投资形式、利润分配 1、乙方对本项目投资最高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2、付款方式为: 。 3、乙方对本项目享有的利润分配为: 。第六条 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为保证乙方能迅速进入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及时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和进行项目开发准备工作,方便乙方日后监督管理,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双方确认甲方移交的资料影印件与原件一致。 2、甲方移交的本项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银行帐户等相关甲方资质文件。(2)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项目资质证件;(3)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相关项目资料。 3、甲方所提供的一切项目资料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项目资料的正常使用。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提供投资资金导致本项目无法建设开发的,每逾期一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 3、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向乙方分配利润的,每逾期一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 方: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建议: 1、在接管前最好认真做好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特别注重该项目的经济成本测算及风险评估),只有把该项目存在利弊情况彻底搞清楚,才能把风险降至最低。 2、把相关的报建手续一一核查清楚,即到相关部门对其档案材料对照核查,并核查其缴纳税费情况。 3、最好原单位的工程款、债务等由原单位负责,即老账老管、新帐新管,避免产生无谓的债务纠纷。 4、如果有完成项目则由原单位承担其质量终身负责责任。 5、原项目的方案如有缺陷,最好由原单位进行弥补,特别是涉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报建方面的问题,千万不要留下隐患,以免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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