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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线律师免费咨询

问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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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感情问题律师进来

律师不能解决感情的问题。至于房子,你可以以第三人,非配偶,子女和自己的名义购买。也可以与配偶书面约定归自己一人,并公证。
去法律专栏提问 效果很好
不离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登记在你的名下,就不是共同财产。 你最好找个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一下。花点小钱,总比因小失大 强的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你可以用你父母的名义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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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在线咨询婚姻问题

天津离婚网(www.tj5055.com)解答:1、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有第三者同居的事实,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目前尚无法律规定赔偿的数额,由法院来自由裁量;2、房子是公公婆婆的,你无权分割,但如是男方婚前财产,如产权人为男方,则你可以要求有房一方支付经济帮助金;3、孩子抚养费一般支付到18周岁。
按照描述,男的是过失方,找些证据,尽量的争取利益吧。有很多婚姻家庭方面的专家律师,可以问一下, http://www.fabao365.com/
可收集男方有外遇的证据,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房子属于男方的,你是不能分割的,孩子跟你可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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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看你叙述的情节,法庭会同意离婚的,因为双方已经没有感情基础了
协议离婚不成可到法院起诉离婚。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王海波,专业婚姻律师。地址:合肥市黄山路468号通和大厦b座13楼1312室(合肥科技馆向西两百米左右)。
建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建议你搜集相关证据,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愿意离婚的,没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一般不准予离婚。至于女方有外遇,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可准予离婚;但润承认有外遇,则对方可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要求有过错方(女方)赔偿,并在财产分割上相无过错方倾斜。鉴于以上情况,建议女方起诉,判不离后不与之和好,第二次一般会判离。

5,感情问题 律师请进

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对待。最高院有个意见:未办理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比如你们住在一起之后所购置的家具、存款等,应按共同共有的原则处理,即原则上等分,一人一半。至于你自己原先就有的财产,那当然是属于你自己的啦。。所以她除了自己应得的,是没有权利要求你赔偿她一笔钱的。。。 对于强奸这个问题,她确实可以告你强奸。。但也不是随便的,因为要有足够的证据。。所以就你所述的情况来说,我感觉即使她告你强奸罪也是不能成立的。。 另外,她既然做到这样,你为什么就不可以反过来告她虐待儿童罪呢?当然,说严重了啊。。 这种事还是双方协商解决的好。。和和气气的。。不然弄到法院对谁都不好。。 我不是律师。。我只是个大学生啦。嘻嘻,学这个专业的所以就尽自己所知道的回答啦。。
做录音,证明他她是敲诈勒索
成立不了
强奸要有证据根据司法解释即使第一次是强奸,只要以后住在一起(前提是不是被强迫的),那么也不追究其强奸罪。只要你能让人证明你们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成了。不过中国事真的不好说,如果你生活在小地方,司法比较蛮横,根本不跟你讲道理的话(比如现在正在大事渲染的某个地方),那女的又有关系的话,你也会很麻烦的。最好是能协商解决,钱是千万不要给了。
强奸罪的认定一般来说很难。只要你没有那样做,就不用担心。钱的事还是建议协商吧。
她不会拿出证据的,比如在那个时她反抗的证据,肯定不会有的,就谈不上强奸,都是你情我愿的,是吧!她肯定拿不出来的。不怕,让她去好了,她是不想离开你,威胁你,在那里无理取闹,让你知难而退,你不要被吓到,这种女人最没有出息。你还可以告诉法官她打骂你的女儿撒,你倒可以倒打她一耙,当今世界谁怕谁,是吧,跟她雄起撒,加油,你一应会赢的,努力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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