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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履行的借款合同能生效吗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条件生效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已经签订的合同如果达到上述44、45、46条的条件就已经生效了,即使没有履行也是有效的。如何一方没有履行,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履行的。

未履行的借款合同能生效吗

2,有借条但没有到帐的借条有效吗

有借条钱没有到帐,借条没有生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款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你认为呢!? .... 那是肯定的啊

有借条但没有到帐的借条有效吗

3,非自愿的情况下写的借条实际没收到钱这样借条有效吗

借条书写规范,借条上有借款人亲笔签名,这样的借条有效
这个是无需备注的。民间借贷本身就是实践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一项(可自行查阅),借款合同自借款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出借人想要胜诉,需要提交借条原件证明双方有借款的合意,还需要提交已经实际交付借款的凭据来证明实际发生了借款关系。司法实践中,高于10万元的借款,需要提交转款凭证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低于10万元的借款,如果陈述是现金交付,法院一般也会采信。因此,实践中如果写了借条,但是没有收到钱,借款关系本身就没有成立。需要注意的是,低于10万元的借款,出借人陈述现金交付后,法院是初步采信出借人的说法,即认为借款关系成立;如果借款人没有实际收到借款的话,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可自行查阅)的规定,需要承担一定的说明义务。还有问题可私信或者追问。

非自愿的情况下写的借条实际没收到钱这样借条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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