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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予的法律规定

赠予首先必须是赠予人具有所有权的物品,赠予行为是赠予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你所说的是附条件的赠予,因为这个时间比较长,最好进行公证,经公证后对合同具有保护性质。现在他不过户,你可以将赠予交房产管理部门与房产档案一起存放,这样可以使房产部门房产交易有一个监督。至于去世这个问题,有赠予合同在的话,就无关紧要了。合同你可以到公证部门要求他们提供服务帮,
如果这十一年中男方将房屋出售,他与他人的买卖是无效的,你可提起诉讼

赠予的法律规定

2,赠与合同法律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合同法律规定

3,关于赠与合同

具有公益性,不可撤销赠与,可要求履行捐款承诺。
甲可以撤销合同。虽然具有公益性质的合同不得任意解除,但在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情况下,可以解除赠与合同。此谓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但乙可以要求甲赔偿因大楼开工及拆除原5间旧房所造成的损失。
要看甲的生意亏本是否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 ,如有证据,则按赠与合同的第三大项解除,不负赔偿责任
1、甲可以撤销赠与 在赠与人破产等情势发生明显变更的情况下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2、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关于赠与合同

4,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已经争议解决方式。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如果赠与人认为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了。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如果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担心赠与人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依法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房产赠与相关规定在什么法律规定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其法律特征:(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只要他不是在婚内向你进行赠与,他妻子是没有权利主张返还的。没有欠条也没有其他有效证据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对方不予承认,法院一般无法认定。

6,赠与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最近在学习民法,赠与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 双方达成一致即生效。
爱情合同在没结婚前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结婚了,领证了,就有法律规范了,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了.你所说的是一种等价交易协议了,只要你们双方认同,可以算是合法协议.(但需不存在一方对另一方欺骗、协迫、引诱、强制等非法手段)来让另一方签订此协议,法律上算是违法行为。
只要符合合同订立条件,且不违反法律禁止的条例,合同当然受法律保护。
一般是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具体要看赠与什么,标的物等多方面确定。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赠予合同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章对赠予合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7,赠与合同在哪部法律什么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章赠与合同[1]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是诺成性的合同,首先必须明白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的含义。通俗一点讲,看是不是要“交货”合同才成立,就可以将二者区分开来。 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如果你答应把你的东西送给你朋友,你表达了,你朋友接受了,这个赠与合同就生效了,而不需要确确实实把东西交到他手中,当然你可以在后来反悔不赠送了,但并不影响之前表达的生效。你只是构成违约,而且不是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两种情况:1、是造成了对方的损失;2、是你们之间有约定且有证据证明。
《合同法》第十一章

8,房屋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房屋赠与协议效力: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房产赠与协议经过公证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
1、实际上没必要签订赠与合同,写一份书面文件,把当初以房屋买卖的形式实际上是为A办理贷款的事说清楚,并明确房产过户回来的条件就可以保证将来要回房产。 你写赠与合同,而赠与合同又是得在完成赠后才能确保有效的,否则在赠与物实际交付前,可以反悔,单凭一份赠与合同,没把握要回房子。 2、涉及抵押贷款,无法过户,得还清贷款解除抵押。解除抵押后,愿意的话,以赠与或买卖的形式过户都可以。 3、参考1的内容,不建议现在按赠与的形式处理。 4、参考1的内容。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赠与合同有效,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是没有转移的。而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但是并未生效。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赠与以登记过户为生效条件,该房产未过户,赠与合同不生效,赠与人b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如果要办理过户一般应先将贷款还清。对于3和4,赠与合同可以作为依据,但是因赠与人有随时的撤销权,那么走法律的话对a不是很有利,要想其他的办法。
“合同为自行打印的,未该章,未公正,出租人未出示房产证”这些都不是关键,如果出租人不是单位,那只要双方都同意,都有签字,这就是一份合同了。合同的要件是双方合意,而不是公证、盖章等形式内容。对于租赁合同,并不要求固定格式。生活中,只要你有证据,甚至口头合同在法律上也有效力的。你的问题关键在于出租人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这一点才是关键,他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无权处置,所以他签订的合同肯定是无效的,房主随时可以主张收回房屋,但你只能和出租人去主张权利,如果合同他签了字,你可以通过起诉主张,不过说实话,如果数额不大还是不要轻易诉讼,中国的法院效率和素质不敢恭维,浪费你的精力太多。但如果他也是承租了这套房屋,如果他在租房前和房主有过协议,那他可以转租,这是法律允许的。

9,赠与合同行为是双方行为还是单方行为

属于单方行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合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中,出赠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一方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根据赠与合同,赠与人单方负有将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交付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担任何义务,亦即受赠人取得赠与物时不须支付对价。虽然(合同法)第90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并且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这不等同于受赠人向赠与人为给付的履行行为。正是因为如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也可以作为赠与合同的受赠人。未成年人接受亲朋馈赠的压岁钱和生日礼物,精神病人接受社会慈善团体的治病捐款,即属此例。 (2)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这表明,赠与合同应为实践合同。但是为了更好地约束赠与人,许多学者认为赠与合同应为诺成合同,即只要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对方也同意接受赠与,赠与合同即成立,而赠与人是否交付了赠与物在所不问。 赠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既是赠与人行使财产所有权中的处分权能的一种表现形式。合同法专门在第11章规定了赠与合同。
属于双方行为定义  赠与合同(contract of gift),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性质  赠与合同同一般具有下列性质: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②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③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赠与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赠与标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货币(包括外国货币),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某种权利。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等。 (2)权利转移涉及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订立清楚。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 (3)合同中要写清楚赠与人有权处理赠与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楼上说得较全面. 通常而言,赠与合同行为是单方诺成合同行为。
如果是纯获利的赠于行为,那么就是单方法律行为,如果是需要受赠方做出一定的作为行为才可完成赠于行为,那么就是双方法律行为,
是诺成性的合同,首先必须明白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的含义。通俗一点讲,看是不是要“交货”合同才成立,就可以将二者区分开来。 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如果你答应把你的东西送给你朋友,你表达了,你朋友接受了,这个赠与合同就生效了,而不需要确确实实把东西交到他手中,当然你可以在后来反悔不赠送了,但并不影响之前表达的生效。你只是构成违约,而且不是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两种情况:1、是造成了对方的损失;2、是你们之间有约定且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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