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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协议劳务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劳动协议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是有法律效力的。
具有法律效率的,但是内容必须合理合法,条款必须要双方自愿

劳动协议劳务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2,口头劳动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有,但不能完全保证你的权利 ,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有法律效力的,只是发生什么事情时会造成证据不足,难以证明等麻烦,协议最好是书面的。
录音的话,日期有待考证。最好要有见证人。签订书面协议最好。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虽然有法律效力,但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

口头劳动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3,简易劳务合同工资表在法律上有效力吗

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所以,简易劳务合同、工资表在法律上是有效力。
能被称之为合同当然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只是具体问题没那么祥细罢了,工资表能证明与对方的合同关系和报酬金额这在法律上更具有说服力
你好,工资表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就已经是对工资、收入的认定了,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遵照工资表的约定履行合同。
具备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合同有效。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构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双方同样受劳动合同法约束。
是怎么样的呢,简易的话也要有一定的程度,必须有法定的必备条款。否则就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行的话就无效了

简易劳务合同工资表在法律上有效力吗

4,劳务合同问题懂法律的进来看看

劳务合同是这样的情况: 1、涉及到三方:劳动者(你女朋友)、派遣单位(中介第三方)、被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上班单位) 2、就是你女朋友现在所在的公司委托另一个劳务中介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把你派遣到该公司来上班,这样你与实际上班的公司之间签订的就是份劳务合同,这样公司就不需要给你女朋友享受五金一险,也就是俗话说的“社保”。 3、签订劳务合同本身是不需要押金的,这是违法的,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诉。一般会处理的。 4、其他的待遇,劳务工作者和劳动者应当享受同等待遇。离职规定也参照《劳动合同法》一般过试用期了,提前一个月辞职,应该批准。不批,劳动者可以自动离职,并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并支付你半年的经济补偿金。 希望能帮上你!
不可以有押金 可以通过劳动局 或 直接起诉要回押金 然后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书就可以了
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到期就可以走人了

5,劳务合同最长签多少年10年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一般固定期限合同最长期限为十年,十年以上就可以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纵横法律网 杨子祥律师
这要看三方面的共同意愿,三方面都愿意签订长期有效,那么,合同载明这句话,这个合同就长期有效。若是仅仅希望在一段时间内有效,就载明有效期,那么就是有时间限制。
法律上没有规定不能签多长时间的劳动合同,你将与公司签订的10年劳动合同只需要双方自愿诚实的基础上订立就是有效的。而且现在劳动合同法给你劳动者较好的权利,即使签的是10年的劳动合同,但你想辞职,公司也只有同意,但你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书面申请(试用期后),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办理好手续即可。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没有任何问题。甚至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用担心的。
10年的劳务合同如果服务内容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期限是有效的。法律承认有效力现实中死人企业一般都是一年一签

6,签完劳动合同后签的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1、签完劳动合同后签的协议书有法律效力2、见习期属于试用期吗? 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见习期制并没有被废除,而是与试用期共同存在。这样就出现了有些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有一年的见习期,有些单位则直接与毕业生约定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即作为正式员工。还有一些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并且把试用期作为见习期的一部分。劳动部在1996年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时也以复函的形式规定“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由于法律法规对见习期内的权利义务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见习期与现行的劳动合同制确实有不相适应之处。不少有识之士已经提出,见习期制应尽早明确废除。3、如果员工在见习期内辞职,并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由于这类纠纷从性质上说仍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存续与否而产生的,因此双方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处理争议。有违约金也是对公司的一种保障,因为现在很多新进的毕业生跳槽的频率太快了,这样也无形给公司带来影响,所以很多公司在与新进员工签订合同时都会有违约金的条款。

7,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你的公司在很多地方都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比如合同一式两份必须双方各执一份。综上所述你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你可以随时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和保险费。
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的效力。 你说的合同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无效,但并不导致整个劳动合同无效,除上述无效条款外,劳动合同还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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