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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生法律小知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

中学生法律小知识

2,民法知识点

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对象:1、人身关系,是就人格、人格权和身份、身份权发生的社会关系;2、财产关系,以财产,服务和知识产品为媒介的,具有相互的社会关系;3,平等主体,强调私法主体的平等性民法的渊源就是民法的表现形式我国民法的渊源包括1、法律:宪法中关于民法的规范、民法典、民事单行法、国务院发布的各种法规或制定的条例、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2、习惯3、判例4、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5、国家政策6、司法解释7、学理民法的适用范围:1、对人的范围:指民法适用于哪些人a、我国民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人,包括我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b、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本国法人和外国法人2、对空间的适用范围:指民法在什么地域内适用。a、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以属地法为原则,凡在我国境内实施的民事行为,原则上都适用我国民法;b、但是在行为能力问题上,外国人可适用他们的属人法3、对时间的适用范围:指民法从生效到失效的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内,民法持续地保持法律效力;另外,民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民法的解释方法1、在法条的可能文义范围内可解决的问题的方法:包括文义解释,体系解释,法意解释,反面解释,类推解释,扩张解释和目的性扩张,限缩解释和目的性限缩,当然解释,目的解释,和宪性解释,比较法解释和社会性解释2、在法条的可能文义范围内不能解决问题时的方法:包括漏洞补充和价值补充两种方法太多了,难的打!如果你是要参加公务员考试,建议你去买书看,网上东西太散!

民法知识点

3,狭义的民法只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不包括亲属关系知识产权

广义民法和狭义民法不能这么区分。广义的民法就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而狭义民法是除了商事法律以外的民法规范。人身关系中本身就包含亲属,婚姻关系,财产关系中也包含着知识产权等内容。所以不要用这个来区分广义狭义。
多看几遍就明白啦,民法博大精深!
你好!律师解决实际法律难题,在此不谈理论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狭义的民法只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不包括亲属关系知识产权

4,民事法律小常识100条

《民法典》于 2020年5月28日发布,2021年1月1日实施,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年5月是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让我们 通过 4 9 个法律要点再次学习《民法典》的部分重点内容。 一、总则编的 8个重要知识点1.胎儿享有继承权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十六条) 2.八周岁孩子可以“打酱油”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十九条) 3.成年人也会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 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第一百零一条) 5.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百一十一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 6.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三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四条) 7.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8.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二、物权编的 7个重要知识点9.新设添附制度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者具有新物性质的物。《民法典》规定了加工、附合、混合三种添附形式,如物件加工、材料生产、房屋增建、房屋装修等。(第三百二十二条)10.三权分置 ——土地经营权来了 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民法典》物权编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百六十一条、第三百六十三条) 11.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一条) 12.细化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规则 《民法典》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有利于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物权法》规定使用期限最长七十年,如继续使用需再签订合同,缴纳费用。是否缴纳费用、缴纳多少费用等等问题,《民法典》授权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后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13.居住权入法实现物尽其用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第二编第十四章) 14.走向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的统一 删除了《物权法》中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具体登记机构的内容,为今后建立统一的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留下空间。(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二十七条)15.扩大担保合同的范围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民法典》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担保物权制度,明确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担保功能,增加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5,民法常考的考点

我估计你应该是辅修法学专业的吧~因为如果是专业是法学专业,民法是分总论和分论来学的,考的范围自然不一样。 针对你的情况,我的建议是结合老师讲得内容,老师讲过的肯定是重点,其次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有、民法的适用、民事法律关系、民法的基本原则、自然人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法人人格及其否认制度、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与构成及效力状态、时效和期间、物权的变动、效力,债权与物权的比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则原则和抗辩事由很可能出论述题或简答题等大题。 在重点把握上面的知识点的基础上,再大概浏览一下其它章节,民法拿高分应该是很容易的了~
我也是法学专业的。。。民事行为能力肯定考,还有对物权,债权和合同,考得比较多。。。我们以前考老师都给考点的,其他也不记得了。。。

6,民法学的重点内容

它是法律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以及民事主体、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重要民法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民法中的基本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等原则)  民法学科和论述题有关:一是意思自治原则。2006年考题:某国民法典规定,法律有规定的依据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没有习惯依照法理,请你比较该条规定和罪刑法定主义的区别。  二是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是指公民的权利是有限的,是有边界的,但对公民权利的限制也要有法律的依据;对公民权利的限制要符合比例原则;对公民权利的限制要补偿或赔偿;对公民权利的限制要追求利益的平衡。  注意以下几点为论述题的重点:  (1)民法权中的人格的保护,如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2)法治理论;  (3)纠纷解决的多元机制,意味着法律并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方式,我们应积极吸取包括调解和解等方式在内的各种解决方式;  (4)最高法院推行案例指导制度;  (5)判例法;  (6)行政法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及信赖保护原则。

7,民法常识

张雷的为自己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和食品的记账消费行为是有效力的,而他为同学消费记账的行为是无效行为.因为张雷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他所为的合同行为为效力待定的行为,又因为他的父亲(监护人)与当事人曾某就张雷用于合理购买学习用品与食品的记账消费行为达成一致,所以张磊的上述行为是有效力的.而他为同学消费记账的单方民事行为为无效行为.
具有法律效力,其父母应当对其承担责任.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张雷父亲与店主曾某约定张雷可到该店记帐消费,这个合同的目的在于限制张雷的消费,曾某应当有所了解,根据合同善意解释的原则,用以打台球和玩游戏机的消费是不符合合同的目的的,这部分应当无效。所以,张雷的父亲只需支付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和食品的费用就行了。
张雷本人是不具有记帐消费行为的法律效力,但是张雷的记帐消费行为是得到张父同意的,这个是有法律效力的。未成年人他的自控力较差但张雷的父亲忽略的这一点,所以造成这样的后果张雷的父亲就应该负责。 百货店主的责任主要是道德层面的
张雷的记账有法律效力,因为其父和杂货店口头约定了买卖合同。其父应付钱。

8,民法基础知识

1、(1)甲乙双方买卖摩托车的行为是效力待定合同原因: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甲初中毕业后生活可以自理,因此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乙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此条是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的规定。一般认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谓效力待定合同,就是指合同成立之后,是否已经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合同。如果要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效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即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实施。所谓同意,即事先允许。(2)处理的方式便是: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粮油公司于保管员属委托代理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由于保管员的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由保管员承担。而对于乙公司而言,属于不当得利,保管员有权利向其追偿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何者可以成为民事主体均有法律的明文规定。行为能力是意识能力在法律上的反映,是指行为人通过自己的实际行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其由年龄和精神状况决定。简单的说,并不是没有行为能力就不是民事主体,只是其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发生法律上的效力,产生法律上的效果,民事主体是法定的。如果不明白可以看一看法理学关于法律主体的部分

9,求民法学考试重点是哪些急需啊

一、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2.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三)我国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   1.民法的渊源的概念   2.民法的渊源的种类   (1)制定法   (2)习惯法   3.民法的适用范围   (1)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2)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3)对人的适用范围   (四)民法的解释方法   (五)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平等原则   (3)公平原则   (4)等价有偿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2.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3.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二)民事权利的概念与分类   1.民事权利的概念   2.民事权利的分类   (1)财产权与人身权   4   (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   (3)绝对权与相对权   (4)主权利与从权利   (5)原权利与救济权   (6)既得权与期待权   (三)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   1.公力救济   2.私力救济   (1)自卫行为   (2)自助行为   (四)民事义务的概念与分类   (五)民事法律事实   1.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与分类   2.民事法律事实的构成   三、自然人   (一)自然人概述   1.自然人的概念   2.自然人的住所   (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与特征   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   (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与特征   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无民事行为能力   (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1.宣告失踪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2.宣告死亡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五)监护   1.监护的概念   2.监护的设立   (1)法定监护   (2)指定监护   3.监护人   5   (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4.监护人的职责   (六)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及其财产责任   (七)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及其财产责任   (八)个人合伙   1.个人合伙的概念与特征   2.入伙与退伙   (1)入伙的概念和入伙的条件   (2)退伙的概念和退伙的原因   3.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   四、法人   (一)法人的概念与特征   (二)法人的成立条件   (三)法人的分类   1.我国现行立法对法人的分类   2.学理上对法人的分类   (1)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2)公法人与私法人   (3)公益法人与营利法人   (四)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与特征   (五)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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