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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2,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从入职到现在是一年多一点,按规定应该赔偿一个半月的工资,这里的工资是你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包括加班费,年终奖和各种补助等。如果公司未提前通知你,应该再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加上前面的,应该是两个半月的工资。你可以选择接受公司的安排,也可以不接受,完全自愿。但如果接受了公司的安排,你就没有补偿了。如果不接受安排,给你补偿,劳动合同终止。
解除合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者额外发放一个月工资。应该支付你9000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调整工作岗位你可以拒绝,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3,解除合同应有哪些补偿

1、若用人单位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2、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
可以,只要你不违反合同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只要合同期限未满,就应该给补偿。

解除合同应有哪些补偿

4,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不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方式,有无补偿或补偿方式不一样,下面详细进行说明:(1)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主动辞职。此时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3)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等。(4)因员工的过失,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辞退的情形如:劳动者在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5)无过失辞退,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员工非因工受伤或生病后,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的。具体情形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0条。(6)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5,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6,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是多少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企业无违规情况,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的,企业不支付补偿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4.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1、《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均未对非因工负伤致残如何补偿作出规定,只规定在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3、《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关于“疾病、非因工负伤、残废待遇”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病伤假期工资或疾病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发给非因工残废救济费,其数额按下列情况规定之: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五十,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四十,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部分丧失劳动力尚能工作者不予发给。 4、综上,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对于非因工负伤致残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我国没有对致残方面进行补偿的规定。当然单位内部制度如果规定可以按照单位制度执行。

7,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由需要赔偿怎么赔偿需要视情况而定: 一、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依据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他情况解除的不予以补偿或赔偿。
你好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4年多了 今年4月份公司与商场发生了经济纠纷 门店强制性停业 我在家已经呆了近10天了 至今公司没有给我明确的答复 叫我在家等通知 请问在此之前公司没有给我任何通知的情况下 公司是否要给我正常的发放工资啊 还是给我生活补贴呢 如果公司解聘我的话应该怎样赔偿我 并且在这么多年以来也没有年休 请问是不是也应该给以相应的补偿啊 谢谢
1、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3、补偿年限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起计算,以前的若有补偿,则按照当时的规定办。 附: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你这种情况是可以得到赔偿的。一般是满工作一年补助一个月的工资,不足一年的算一年,但一个人最长只能获得12个月的补助金。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有;工作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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