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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原合同对新单位有效,你们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另外,若单位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如下: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3、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如下:1、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单位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单位未足额支付报酬;(3)单位未给缴纳社保;(4)签订合同存在胁迫欺诈情形。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3,解除劳动合同应付赔偿金

一、《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参加工作至解除合同时如果满6个月,则可以赔偿1个月工资的双倍金额;如果不满,只能赔半个月工资的双倍金额。 如果你们的合同规定了在什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前中止协议的话,那么,只要具备了条件,就不算违约,可以中止劳动合同的,这样,就不存在双倍补偿金支付。
规定: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 不给,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解除劳动合同应付赔偿金

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由于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缴纳应缴纳的保险、未支付足额劳动报酬的或者劳动者因患病无法工作等等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相应赔偿。用人单位单方面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标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平均 工资 而定,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 赔偿标准 。 一、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根据 劳动合同法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 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 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赔偿金 。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 社会保险 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才能给予赔偿。其中一般情况下工作不满一年超过半年的按一年来计算工资而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的工资计算。如果工资超过该地区的平均工资也要按照其工资计算。以上如果对该赔偿标准不明确的建议咨询专业 律师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5,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

单位提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工作年限来计算的,即从用工之日起计算,将你6年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再乘以你的月平均工资,即(6乘以月均工资)就是经济补偿金数额,就算05年那时候没签合同,但是已经和你存在用工事实了,也是得给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争议解决不了诉讼到法院,那你就得有证据证明你是从05年就开始在他那工作的,比如用工资卡、考勤单、档案记录等证明你从05年进入该单位用工的事实,这样法院就会支持你的主张,
看合同书是怎样写的
提出劳动仲裁,该赔的钱逃不了。
合同到期不和你续约,按照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有1个月的经济补偿,这样算来应该是6个月工资。但08年以前没有签合同,如果公司不给,而你要主张的话,你需要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考勤卡等,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进行劳动仲裁。
有经济补偿,从劳动合同法实施时为界,分段计算,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6,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7,解除劳动合同理赔

你好,如果公司不再和你签订合同,你可要求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不要签订什么其它的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8,劳动合同解除时补偿金怎样计算

可参考:遭遇裁员,该不该拿离职补偿(里面有企业违法,员工应得的赔偿) http://careerplanning.abang.com/od/ldwq/a/youbuchang.htm 通常可以拿到N+1个月的工资。
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根据2008年1月1日以前及之后的法律规定均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那么经济补偿今计算基数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工作年限则从用工之日起连续计算。
1、如果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计算,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则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并且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不受12个月的限制。

9,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你好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4年多了 今年4月份公司与商场发生了经济纠纷 门店强制性停业 我在家已经呆了近10天了 至今公司没有给我明确的答复 叫我在家等通知 请问在此之前公司没有给我任何通知的情况下 公司是否要给我正常的发放工资啊 还是给我生活补贴呢 如果公司解聘我的话应该怎样赔偿我 并且在这么多年以来也没有年休 请问是不是也应该给以相应的补偿啊 谢谢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由需要赔偿怎么赔偿需要视情况而定: 一、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依据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他情况解除的不予以补偿或赔偿。
你这种情况是可以得到赔偿的。一般是满工作一年补助一个月的工资,不足一年的算一年,但一个人最长只能获得12个月的补助金。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有;工作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3、补偿年限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起计算,以前的若有补偿,则按照当时的规定办。 附: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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