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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合同法请问合同法的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的内容是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关于合同法请问合同法的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的内容是

2,如何理解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违约金和定金能否同时适用百

  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违约金的功能是提前设立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合同某一方将来出现违约行为而给相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就用这笔金钱来弥补相对方的损失。  二、定金的功能也是提前设立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保证合同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出现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情况,支付定金的一方就丧失已经交付的定金,或者收取定金的一方将双倍返还定金。  三、违约金和定金实际上都是针对合同的违约行为,以保障守约方的经济利益、弥补守约方的经济损失,两者的功能有重合之处。  四、所以,既约定有违约金、又有定金,只能选择其一适用,法律不允许获取双重补偿。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如何理解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违约金和定金能否同时适用百

3,合同法116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若选用定金条款,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我来作答下:这是司法考试经常考得一项内容,是“三金(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适用关系中的部分。依据合同法116条规定,违约金与定金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至于选择那一个,则依照非违约方意愿。当然,通过简单的计算,非违约方一般会选择对自身最有利的那个。如有帮助,请采纳!如有疑问,请追问!

合同法116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

4,定金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一、合同定金条款有哪些内容1、合同法第115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合同法第116条规定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定金合同的含义、特征、生效1、定金合同定义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一种担保合同。2、定金合同特征 定金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特征,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从属性: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该合同的成立要件。 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3、定金合同何时生效 《担保法》第90条规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合同定金条款是有明确的内容,建议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能够仔细的看自己写的定金条款是不是在里面,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在有需要了解合同定金条款内容却不是特别的去了解时,遇到此问题要解决建议你来找律师解答。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 #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债权债务律师#

5,某合同中约定违约金5万元同时约定定金为2万元在该合同履行过程

《合同法》第116条【违约金与定金来的选择】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源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2113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也就是违约金和定金只能二选一。主张定金的话,因为此5261时损失小于定金,可要求4102两万。主张违约金,要求五万,但因损失与违约金1653差距过大,对方也有要求减少违约金的权利。
《合同法》第116条【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也就是违约金和定金只能二选一。主张定金的话,因为此时损失小于定金,可要求两万。主张违约金,要求五万,但因损失与违约金差距过大,对方也有要求减少违约金的权利。

6,合同定金与违约金的问题如题求助要有分析感谢

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这样其数额可能远远高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违反了合同的公平原则。一般说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 合同赋予了守约方的选择权,但二者不能并用。相关法条: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是签订合同时或之前预先支付的,作为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担保,具有双倍返还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种约定的,违约方应支付的赔偿金,不事先支付; 定金是交付后才生效,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合同约定了定金,但是定金实际没有交付,则该定金条款不生效;而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双方签字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两者只能取其一你得给2万元
C因为违约金条款与定金罚则不能同时适用。如选择违约金条款,定金返还为10+15,25万元。如选择定金罚则为10*2,20万元。选择违约金条款更有利。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还请选为满意答案,谢谢你!

7,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可以同时要求吗按照合同法116条定金罚则

定金,《担保法》将定金作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法》对《担保法》的上述规定予以确认,最终赋予定金无可争议的担保效力。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是《担保法》、《合同法》赋予定金的一种法定的权利义务形态。除非当事人基于自愿,约定违约方定金不被没收或不必双倍返还外,各方当事人均有权主张按照《合同法》、《担保法》关于定金的规定享受权利义务。《合同法》同时明确规定,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可以选择适用违约条款或定金条款,即违约条款和定金条款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使用。如果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守约方放弃定金的双倍罚则,而主张返还定金,等于说是放弃选择使用定金条款,是可以使用违约金条款的。
可以。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给付定金的一方是可以选择让违约方退还定金后,再支付违约金的。但如果选择让收受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后,就不能再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了。
1、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根据规定,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不可并用,当事人只可择其一而行使之。2、乙公司可以最多请求偿付46万元。其中:返还定金16万、赔偿损失20万、10万元预付款;如有帮助,请采纳!
当您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时候,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只能使用其一;但是您请求返还定金同时按照违约条款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是可以的

8,如何理解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违约金和定金能否同时适用

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违约金的功能是提前设立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合同某一方将来出现违约行为而给相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就用这笔金钱来弥补相对方的损失。  二、定金的功能也是提前设立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保证合同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出现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情况,支付定金的一方就丧失已经交付的定金,或者收取定金的一方将双倍返还定金。  三、违约金和定金实际上都是针对合同的违约行为,以保障守约方的经济利益、弥补守约方的经济损失,两者的功能有重合之处。  四、所以,既约定有违约金、又有定金,只能选择其一适用,法律不允许获取双重补偿。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根据规定,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不可并用,当事人只可择其一而行使之。2、乙公司可以最多请求偿付46万元。其中:返还定金16万、赔偿损失20万、10万元预付款;如有帮助,请采纳!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因《合同法》第118条已明确规定:“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9,合同纠纷的违约金问题

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但是如果过高可以要求减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未约定违约责任,要举证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在合同纠纷中,定金、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简称“三金”)的纠纷较为常见。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参照担保法、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谈谈“三金”在合同中的适用。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金钱或其他代替物。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一方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里的“双倍返还定金”即为合同法上所称的“定金罚则”。同时,我国《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如甲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出售给乙的房屋价值50万元,甲要求乙给付的定金不得超过50万元的20%即10万元。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的约定虽然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受限制的。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由于违约金是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的,因此,它与违约发生后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一致,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或增加,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而造成损害,从而要求违约方赔偿与损害结果相当的金钱或财物。事实上,定金和违约金都具有赔偿金的性质,只不过定金和违约金都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而赔偿金则要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为前提。在赔偿金中,非违约方对损害后果证据的收集是十分重要的,如果非违约方在违约发生后不能证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害,则不能适用赔偿金。因此,当事人在选择适用“三金”时,最好是事先根据情况约定违约金或定金,这样就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在“三金”的关系中,除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并用外,定金和赔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是能够并用的。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由此可见,定金与违约金虽然都具有制裁违约的性质,但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两种责任是不能同时并用的。由于定金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其适用不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所以,定金不能替代赔偿金,也就是说既不能将定金作为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也不能在计算赔偿金时将定金列入其中,定金和赔偿金是可以并用的。如甲收乙10万元定金,后甲违约给乙造成50万元的损失,根据定金罚则,甲须返还给乙20万元,另外的30万元损失,乙可以赔偿金的方式要求甲赔偿。违约金也不以实际损害为前提(即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只要违约违约方都应当支付违约金),但由于违约金本身可以视为约定的赔偿金,因此,一般情况下,在同一合同中适用违约金后就不能再适用赔偿金。当然,如果违约金的支付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受害人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定金和违约金虽然不能同时并用,但在合同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下,是选择适用定金还是选择适用违约金其结果却大不相同。笔者试举一例来说明这一问题。如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在2004年11月28日前交付房屋,乙在交付房屋时付清房款50万元。乙向甲支付10万元定金,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后甲将房屋卖给丙。在这种情况下,乙如果选择适用定金,则根据定金罚则甲须返还乙20万元;乙如果选择适用违约金,他就可以请求甲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同时他还可以要求甲返还自己已支付的10万元定金,这样乙就可以得到25万元。
从法律上看,双方未约定违约金标准,应该以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数额为据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数额由守约方举证。 所以,要扣百分之十,如果没有损失的相应证据,法院是不能支持的。但是,为了省时间,在综合核算的情况下,B是否接受就要由其自已考虑了。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上述材料来看,B公司没有按时交货,显然已经构成了违约,但B公司是否应当向A公司支付赔偿额,取决于B公司的延迟交货是否给A公司造成了损失。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若B公司的延迟交货给A公司造成了损失,就应当向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的赔偿额是:因该迟延交货所给A公司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准时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B公司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所以,A公司扣除支付给B公司约10%的货款,是否合理,取决于该10%的货款是否等于B公司迟延交货给A公司造成的损失。第三,对于双方的纠纷,建议协商解决;若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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