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怎么处理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不仅涉及离婚时双方没有分割的财产,还涉及离婚时双方不能对分割达成共识的财产。在具体处理过程中,又会出现三种情形:漏分、反悔、非真实意志的协议。对于漏分财产比较容易处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并发现有漏分财产事实后的三年内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按照《婚姻法》的夫妻财产制度来处理就可以让当事人得到比较公正、理想的结果。重点是对于反悔和非真实意志的离婚协议所引起的财产争议,法院将根据具体的证据和双方的过错来考量。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怎么处理

2,离婚后怎么处理财产分割纠纷

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但是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还是规定了救济的措施的: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2、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是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夫妻财产分割在离婚领取离婚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对于以下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

离婚后怎么处理财产分割纠纷

3,离婚后财产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般而言,双方在离婚时已经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处理完毕。但在离婚时,一方若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双方就会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处理方式有协商解决和提起诉讼两种。协商是最好的也是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一致的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但大部分情况下双方很难协商一致。因此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需要注意,当事人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次日起计算。

离婚后财产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4,离婚 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双方达成另一协议该如何办理

你们双方达成一致,那是你们自己的权利。你们自己决定就好。但是如果打不成协议,又没有法定事由,即隐匿财产或者强迫签订协议的情形,你们的协议法院是不会撤销重新分财产的。
其实,离婚协议就是一份民事合同,只要主体合格、内容合法就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自由约定,双方愿意就不受法外限制。而对“离婚合同”有异议的,法院当然可以管辖受理,只是受理的方式是特殊的而已。
双方再签署一个协议,只要是合法,自愿的,就是有效协议。财产该过户的过户,该分割的分割。
可以重新协议的,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
可以要求法院进行财产重新分割。

5,离婚以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达不成一致,只有诉讼分割财产。网上搜索《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内部判决标准》,应该对你有帮助的,去看一下吧。里面主要内容有: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二、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三、离婚后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的给付问题四、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问题五、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六、离婚时债务的清偿问题七、离婚时的过错赔偿问题八、离婚时经济赔偿问题
要撤销原签订的离婚协议很困难,但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爸爸离婚前在外面有女人,你妈妈可以要求你爸爸赔偿
上法院啊

6,离婚时分割了有争议的财产怎么办

对于财产分割有争议的话,可以在2年内诉讼到法院申请重新分配的财产的啊。具体可以上法律咨询吧 ,去请问下他们的律师 看看。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再婚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按规定应该是一人一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7,离婚后财产分配不均后悔怎么办

如果是协议离婚反悔是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的,诉讼离婚是可以反悔再次起诉分配财产的。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一)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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