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问题咨询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等伤情稳定后,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免费的。
你的情况,不会影响你的今后的伤残鉴定,但从没有住院的情况看,你很可能不会认定伤残等级

工伤问题咨询

2,劳动仲裁在线咨询免费

法律分析:1、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的才可以起诉到法院。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一般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 2、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大部分地区还要求提交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3、提交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给申请人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然后通知双方开庭时间,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开庭前也许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立案后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 4、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一条 仲裁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依法处理争议案件;(二)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严格执行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四)自觉接受监督;(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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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问劳动局解决工伤纠纷是免费的吗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纠纷就属于劳动纠纷.劳动局解决工伤纠纷是免费的.法院解决工伤纠纷不是免费的,但是费用很低,只有10元钱.
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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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劳动局解决工伤纠纷是免费的吗

4,工伤法律咨询免费

法律分析:一、调查取证接受委托从事涉及与工伤事故处理有关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机动车登记、公司企业工商登记等政府档案的调档,收费标准为每项收费1000—5000元。二、法律咨询工伤法律咨询每次收费300-500元。三、代写法律文书代写工伤赔偿协议书 收费1500—3000元;代写工伤赔偿起诉书 收费1500—3000元;四、代理工伤诉讼代理工伤诉讼:按照诉讼金额的8%—12%收费,但最低收费每件不低于6000元。五、代理工伤劳动仲裁代理劳动仲裁:不涉及财产的每件3000元代理劳动仲裁:涉及财产的按照仲裁金额的8%—12%收费,但每件最低收费不低于6000元。六、代理工伤调解根据最终工伤调解协议约定赔偿数额的8%-12%收取代理费,但每件最低收费不低于6000元。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5,工伤纠纷咨询

驾驶员上班期间(而非上下班途中)驾车外出办公事,因交通事故受伤,不计事故责任,应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获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因违规驾驶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其赔偿。
单位应该每月支付生活费 按照你的工伤等级支付,标准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0% 30% 单位也应该支付给你工资,原工资待遇不变,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1.员工的诉求完全合法合理!因为他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而造成自己受伤。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至于他违反交通法规是已经受到了公安交警的处罚,这与工伤赔偿是两码事!

6,劳动仲裁 确认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部门和劳动仲裁委均有权确认劳动关系。 工伤职工能提供确凿证据存在劳动关系的,工伤部门可以直接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争议较大,工伤部门无法直接认定的,工伤职工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伤认定可以每个省有各自的规定,大原则还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的,所以可能要到湖南公司所在地的地级劳动部门进行,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是要看你受伤的具体情况的,并不是所有申请的都会认定为工伤,需要准备的材料方面你具体可以到劳动部门咨询。到哪个法院诉讼是有规定的,大原则是被告所在地法院。你上面说的受伤在云南,公司在湖南,那么肯定是不能在四川法院打官司的,在公司所在地区县法院起诉是肯定没问题的。
没什么问题啊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到你上班的地方的地方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7,在线劳动工伤咨询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先确定有谁负责赔偿。2、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按照工伤赔偿规定:1、治疗费。2、后续治疗费。3、误工费。4、护理费。5、营养费。6、伤残一次性赔偿金。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只要能证明和他们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比如人证、物证。
肯定是需要的!在你工地上,而且在你那上班的。没签订合同是你们的错。
1、到建筑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你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可以找寻证人为你出具证言;能够收集其他能够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更好】;(3)医疗诊断证明。2、待伤情稳定后申请鉴定劳动能力,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3、认定为工伤,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若伤残得以评级,可根据该条例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你可查询学习下《工伤保险条例》的基本内容】。4、需要帮助可继续追问。

8,劳动工伤咨询

1、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先确定有谁负责赔偿。2、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按照工伤赔偿规定:1、治疗费。2、后续治疗费。3、误工费。4、护理费。5、营养费。6、伤残一次性赔偿金。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只要能证明和他们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比如人证、物证。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3.用人单位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的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至于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5.停工留薪期内从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之日起计算,但对停工留薪期限长短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通常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实践中,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以对照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间的长短,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依据国家标准(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鉴定结果分10个等级,其中伤残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鉴定程序:  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一般为: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在受伤之日起一年之内,只要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治疗时的病历卡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向该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该部门工作人员会对伤者受伤过程及有关事宜进行调查核实,在伤者完成全部治疗之后给出工伤鉴定结果,并由医院出示医疗诊断证明书。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业不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伤者必须凭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证明自己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才可以办理工伤鉴定。因此,有关部门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在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一式两份,自己手中留一份。这样在出现以外纠纷时,才可以有所依据,通过正当途径切实保障自身的权益。

9,关于工伤的认定

认定工伤是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权利,作为劳动者、用人单位,只要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就可以了。不过,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在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伤者提出申请的,应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认定工伤的,需要提交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受伤的诊断病历材料。
您好!请根据现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工伤保险条例》办理。工伤认定程序: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2.工伤认定管辖: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⑵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3.认定申请时限: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4.工伤认定材料提交:⑴填写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⑵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5.受理或不予受理:⑴受理条件:①申请材料完整②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③受理时效尚未经过④申请主体适格。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⑵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6.证据的调查核实:⑴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⑵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⑶调查核实时,依法行使职权并履行法定保密义务⑷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⑸.举证责任:①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②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7.工伤认定决定:⑴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15天内应作出决定。⑶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必记事项⑷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8.送达与抄送: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⑵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9.复议或诉讼: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0.资料存档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到公司 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工伤认定 只有认定了工伤 ,才能申请伤残鉴定。享受 工伤待遇。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 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第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估计难以评定伤残等级。具体咨询 当地 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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